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图文课件ppt
展开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法律相关法律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关系的保障。科学精神:理解法律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不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法治意识:用法治理念正确对待结婚和离婚问题。
必备知识: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珍惜婚姻的原因、法定的结婚条件、结婚登记、离婚的方式。关键能力: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把握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理解婚姻关系稳定的意义,增强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结合具体事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结婚的法定条件。
重点和难点: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法定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
A、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三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B、男青年小张与同村的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C、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亲戚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年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近亲结婚,允许结婚,婚姻有效,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不等于法律婚姻,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⑴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⑵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 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判断: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 说法片面。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包括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但无论是结婚自由还是离婚自由,都反对草率的态度,应该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一方面,包括结婚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加以包办和干涉。 另一方面,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有共同做出离婚的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郑某入职甲公司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违反者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款。郑某未提出异议。郑某后与本公司员工宋某相恋。恋情曝光后,甲公司人事经理要求二人中必须有一人主动辞职离开公司。二人均拒绝,于是,甲公司遂将二人解雇。随后,郑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①法院应支持郑某,因为我国公民的婚恋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②法院应支持郑某,因为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③法院应支持公司,因为郑某没有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④法院应支持公司,因为劳动合同是郑某自愿与公司签订的A.①②B.①④C.②③D.②④
①②:婚恋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订立合同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公序良俗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合同全部失效或者部分失效,因此法院应支持郑某,①②表述准确。③④:订立合同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公序良俗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合同全部失效或者部分失效,因此法院不应该应支持公司,③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近年来,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前,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现象越来越少,而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许多子女在父母再婚时设置重重障碍,迫使许多父母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自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子女放弃继承权则就能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②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他人无权干涉③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避免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①:子女有权放弃继承权,但是无权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①错误。②③:婚姻自由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他人无权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②③正确。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选项中“避免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说法过于绝对,④排除。故本题选C。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4.结婚的法定条件(实质条件)
①因胁迫结婚的; 当事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③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当事人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
1.重婚的,违反一夫一妻制(当事人近亲属及相关组织)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当事人近亲属)3.未到法定婚龄的。(未达婚龄一方的近亲属)注意:如果结婚几年后达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随之结束。
杨甲(女)的母亲与杨乙(男)的母亲是胞姐妹。双方于1995年隐瞒表兄妹关系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已成年),二人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杨甲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于2021年5月,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杨乙离婚。
表兄妹结婚,不满足结婚的实质性条件,是无效婚姻
王某患有重大疾病。2020年1月,她隐瞒病史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几个月后,张某因王某不如实告知疾病要求撤销婚姻。对其婚姻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A.婚姻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B.婚姻有效,因其进行了结婚登记C.婚姻有效,因二人完全自愿 D.婚姻无效,患有疾病就不能结婚
【详解】A: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因此王某隐瞒重大疾病与张某结婚,其二人的婚姻无效,故A正确。BC:根据民法典,王某隐瞒重大疾病与张某结婚,其二人的婚姻无效,故BC错误。D:某些疾病不宜结婚,而不是患有疾病就不能结婚,D错误。故本题选A。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但应符合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中法律不会确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有( )①男女双方都已满22周岁 ②女方登记结婚是受男方的胁迫③男女双方是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关系④男女一方曾经进行过结婚登记且已离婚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
①:民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女双方都已满22周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①与题意不符。②:男女双方结婚应完全自愿,女方登记结婚是受男方的胁迫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不会确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②符合题意。③: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男女双方是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不会确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③符合题意。④:男女一方曾经进行过结婚登记且已离婚,法律是允许其再婚的,④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的这一规定( )A.反映了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B.是确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C.明确了对男女双方结婚条件的要求D.要求男女双方要严肃对待结婚的程序
C: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明确了对男女双方结婚条件的要求,C符合题意。ABD:材料反映的是男女双方结婚条件,不涉及夫妻双方权益、确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严肃对待结婚的程序等问题,ABD排除。故本题选C。
苏某在其16岁时,母亲强迫她嫁给比她大14岁的张某,并通过隐瞒的方式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苏某生有一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苏某与张某的婚姻违背了(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度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①:由材料中“母亲强迫她嫁给比她大14岁的张某”可知,苏某与张某的婚姻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结婚条件,①正确。②: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由材料中“苏某在其16岁时”可知,苏某与张某的婚姻违背了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的结婚条件,②正确。③④:由材料中给出的信息可知,不涉及一夫一妻制度、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③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相关链接:世代亲等计算法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方法:分别往上数至共同祖先,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己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
相关链接: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
甲在大学期间与乙谈恋爱,感情很好,双方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甲带母亲去乙家,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此门亲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①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②不能申请登记结婚 ③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后才可结婚 ④无须父母同意就可结婚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材料中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①正确。我国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④正确。②③错误。故选D。
李某与马某是表兄妹,两人骗取婚姻登记部门的信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此可见,该婚姻属于( )A.有效婚姻,因为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B.无效婚姻,因为男女双方没有遵循自愿原则C.无效婚姻,因为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禁止结婚D.无效婚姻,因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ABCD: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按照法律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ABC排除,D正确。故本题选D。
钟某与夏某的母亲是亲姐妹。在钟某22岁、夏某19岁时,二人在双方母亲极力撮合下结婚,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钟家给夏家彩礼。举办婚礼后,双方去办理婚姻登记,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二人不可以登记。其原因在于( )①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②夏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③支付彩礼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④属于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关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②④:我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算起往上数三代的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间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材料中的民政部门不给钟某与夏某进行结婚登记,一是因为夏某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二是因为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②④符合题意。①:材料中没有体现“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①排除。③:高价彩礼违反了民法典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笼统地说支付彩礼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是错误的,③排除。故本题选D。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两人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因为两人并没有办理登记B.两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因为两人公开举办了婚礼C.两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因为两人遵循了婚姻自由D.两人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因为两人没有办理登记
ABC: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即确立夫妻关系。小张与小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两人的婚姻是无效婚姻,A正确。BC错误。D: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材料中两人没有办理登记,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也不涉及可撤销婚姻,D排除。故本题选A。
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属于有效婚姻的是( )①黄某已有配偶又与李某登记结婚②小方贪图财产选择与小陈登记结婚③小刘与未婚生子的小吴登记结婚④男女双方未登记但举行了婚礼仪式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①:黄某已有配偶又与李某登记结婚,属于重婚,是无效婚姻,①错误。②:小方与小陈登记结婚,贪图钱财不成为婚姻是否有效的标准,是有效婚姻,②正确。③:小刘与小吴登记结婚,未婚生子不成为婚姻是否有效的标准,是有效婚姻,③正确。④:男女双方虽有婚礼仪式,但未登记,属于无效婚姻,④错误。故本题选C。
⑵结婚登记程序(步骤):
注意: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法审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提交的证件与证明材料,如果未能识别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证件与证明材料,发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只有通过办理结婚登记,才使双方的婚姻为国家所承认,得到法律的保护。 (3)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登记,这是国家对公民的婚姻权益关心和负责的表现,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措施。
P52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赵某(男)与刘某(女)恋爱后在2018年举办了婚礼,但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后两人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由于婚后琐事双方矛盾日益激化,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本案中( )①赵某与刘某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③子女对他人造成的损害,都应当由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赵某与刘某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都应该承担抚养义务 ,①说法正确。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另外,本案中赵某与刘某没有建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能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②说法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案中如果子女有相应的财产,从子女的财产中支付赔偿,③说法错误。④:赵某与刘某履行结婚登记程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1)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受法律保护。(2)事实婚姻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的关系,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具体分析。(3)合法婚姻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明确了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区别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 )①能够避免夫妻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稳定②适当限制离婚自由,防止盲目冲动离婚③引导夫妻双方冷静,更好考虑家庭责任④体现了对家庭负责,反对盲目轻率离婚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①:设置离婚冷静期,能够有效避免冲动离婚,而不是避免夫妻矛盾,①不选。②: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离婚自由,②不选。③④: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冷静,更好考虑家庭责任,体现了对家庭负责,反对盲目轻率离婚,③④入选。故本题选D。
1、关于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反对轻率)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产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注意:反对轻率离婚≠限制离婚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施行以来,某市离婚数量大幅减少,降幅达到了44%。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②在法院颁发离婚证之后,双方仍然可以就财产和抚养问题达成补充协议③婚姻自由,“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形④自法院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到开庭审理期间,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诉讼申请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①③:离婚冷静期施行以来,某市离婚数量大幅减少,这说明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这也说明我国实行婚姻自由,①③正确。②:离婚冷静期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之后,双方仍然可以就财产和抚养问题达成补充协议,②错误。④: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不是自法院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到开庭审理期间,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诉讼申请,况且诉讼离婚撤诉申请人须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④错误。故本题选A。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提示:《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盲目冲动离婚,为了更好的对夫妻关系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探究与分享:离婚冷静期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第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妇女权利的保护)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辨析: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1)该观点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不全面的。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该观点具有合理性。(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由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的,且过错是“重大过错”而非一般过错。非军人配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不需征得军人同意,该观点具有不合理性。
【提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乙女在与甲男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发现甲男有赌博恶习,于是提出分手。但在甲男多番言语威胁后,两人还是登记结婚了。婚后,双方经常争吵,乙女想结束婚姻关系。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可以与甲男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离婚②乙女本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判离婚③申请离婚登记满15日后,双方可领到离婚证④若甲同意离婚,乙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①②:我国实行离婚自由,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本案中,乙女想结束婚姻关系,可以与甲男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判离婚,①②正确。③: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错误。④:双方当事人无任何争议,可以直接去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若甲同意离婚,乙不必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④错误。故本题选A。
2015年,王某与刘某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婚后两年,王某用自己收入购房一套。婚后五年,刘某下岗,负责照料儿子与王某的生活。2022年,刘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同居,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可依法分割王某所购房产,因为它属于婚后共同财产②刘某可要求王某给予补偿,因为刘某承担较多家务劳动③张某应向刘某赔礼道款,因为她破坏了刘某与王某的家庭④刘某可要求王某给予赔偿,因为他与张某的同居导致离婚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③:在婚姻当中的过错方是王某,所以要求张某应向刘某赔礼道款,不符合法律条文,张某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③错误。④: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王某属于婚姻的过错方,刘某可要求王某给予赔偿,④正确。故本题选C。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13年8月,李某与妻子黄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女儿由李某抚养,黄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自2015年2月起,黄某失业。从4月份起黄某就不能按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李某非常的不满,与黄某达成不承担女儿抚养费、也不得提出探望女儿要求的协议。2015年6月初,黄某改嫁了他人。李某便不让黄某再与女儿相见。黄某思女心切患上了严重的间歇性精神病。黄某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请行使探望权被法院否决。法院不予支持的理由是黄某A.不能按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B.协议放弃对女儿的探视权C.改嫁他人后与女儿关系断绝D.黄敏患上严重的精神病
探视权中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况:探视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探视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黄敏患上严重的精神病,不具备应有的行为能力,基于对其女儿的保护,法院不予支持,故D符合题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缓付,或者拿其他财产折抵抚养费。就是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协商,签订暂缓支付的协议,主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了财产可继续支付,或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其他财产进行折抵。这种情况双方协商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一方实在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另一方即使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无用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解析】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解析】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解析】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解析】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2020年2月14日,张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与张某父母共同住在婚前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一套商品房中。不久,陈某生下女儿张小某。由于张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两人吵闹不断。2021年12月陈某发现张某与公司职工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经长达半年之久,后立即将张某诉讼至法院,主张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平分二人所住的商品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是有效婚姻B.张某构成重婚在先,所以陈某的诉求法院会全部支持C.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张某可以与李某登记结婚D.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等原则
A:张某与李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A错误。B:婚前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一套商品房,说明此房是婚前财产,所以陈某的诉求不会得到支持,B错误。C:法院判决张某与陈某离婚后,张某可以与李某登记结婚,C错误。D:张某与陈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张某与公司职工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经长达半年之久,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等原则,D正确。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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