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图文ppt课件
展开议学环节一遗产分割从法律 法定继承有顺序
一、法律帮帮团,解疑答惑
任务一: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如果马老先生在死亡时有未偿还的债务,能以他过世为由拒绝偿还吗?应按照怎样的要求偿还?任务二:据了解,老人共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分别在上海、海南等地居住。有人认为:“其姊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权利分遗产”,你觉得对吗?为什么?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注意:(3)继承关系中的几组法律名词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案例: 张三是独生子,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死亡,现在张三的父亲死亡,张三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分?
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遗产的认定)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继承权的认定)
2.继承的要求(先析产 后继承)
1.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张某妻子王某、7岁的儿子小张及张某父亲。2022年10月张某去世时,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张某去世后,在不考虑遗嘱继承及特殊情况下,对这6间房屋和6000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A.王某一般应当分得4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B.应由王某、小张、张某父亲平均分配C.小张因为尚未成年,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D.小张能分得2间房屋和2000元现金
甲的父亲去世后,甲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其父的一处房产及30万元存款,该房产市价100万元。但其父生前欠生意伙伴乙150万元,尚未偿还。乙在甲的父亲去世后,找到甲,要求甲偿还150万元。结合课本内容思考并回答:①人死债能消吗?甲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责任?②如若需要偿还债务,该按照怎样的要求偿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张老汉丧偶,无子女。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李老太儿女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二人婚后居住在李老太的房子里,而今李老太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李老太的子女要求张老汉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结合课本内容思考并回答: 李老太的房产应该由谁继承?继承权是如何取得的?应如何确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有顺序- 4.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结合课本内容思考:李老太的房产应该由谁继承?继承权是如何取得的?应如何确定继承顺序?
李老太未立遗嘱,其房子适用法定继承,由李老太的再婚丈夫和李老太的儿子、李老太的女儿共同继承。故这三人各能取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份额均等)
①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4.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李老太的弟弟得知李老太去世后,也想分一杯遗产的羹。请思考并回答:李老太的弟弟可以分得李老太的遗产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5. 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如父亡故,孙子女队祖父母遗产的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婚后在杭州买了一套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爸因病去世,一年后,小丽妈妈也去世了。(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尚在世)。结合课本内容思考并回答: 小丽能否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不行,小丽能分到多少财产?
小丽母亲1/6、小丽 1/6、小丽奶奶 1/6
小丽 1/4、 小丽外祖母 1/4
小丽:1/6+1/4+1/12=6/12 150万小丽奶奶:1/6 50万小丽外祖母:1/4+1/12 100万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1/12、 小丽外祖母1/12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P47相关链接
思考:分遗产时,怎么分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无权继承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思考: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吗?
(1)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47
7. 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议学环节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生效有条件
小沈的爷爷年初因病住院了,住院期间,爷爷趁其神志清楚立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子在去世后由小沈继承。爷爷的房子是在小沈奶奶过世之后购置的,是爷爷的个人财产。 随后,爷爷将该遗嘱交由小沈的父亲保管。因病情迅速恶化,爷爷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小沈匆匆赶回料理爷爷的后事,期间小沈的父亲将遗嘱交给小沈。但是小沈工作繁忙,且小沈父亲及其兄弟姐妹关系一直都很不错,小沈觉得此事并不会引起家庭纠纷,料理完爷爷后事,小沈便赶回公司上班了。最近,小沈忙完工作放假回家过年了,便到公证处咨询,爷爷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小沈能否通过遗嘱继承爷爷的遗产?
想一想:爷爷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你认为小沈是否能够通过遗嘱继承爷爷的遗产?
小沈拿的遗嘱准确来说应是遗赠。工作人员告诉小沈,虽然小沈并非法定继承人,但是小沈的爷爷是可以通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不是遗嘱继承,而是遗赠。 小沈爷爷所立遗嘱是有效的,但小沈不一定能通过遗嘱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遗赠不同于遗嘱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者,即视为放弃受遗赠。因为现在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小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所以不能凭借爷爷的遗嘱来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了。
想一想:什么是遗嘱?什么是遗赠?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注意】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共同财产需先析产)2.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无需遗嘱继承人同意)3.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如外人则视为遗赠)4.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无效遗嘱)5.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和成年意定监护生效时间不一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3)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P48一段
(3)遗赠扶养协议:P48相关链接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事项】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2.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特别提醒】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意】: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思考:遗嘱可不可变更?如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立遗嘱的意义 P49一段
老王与媳妇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收养),老王由于突发疾病而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元。老王曾在离世前曾私下把大王小王两人叫到房中说走后房子归小王,存款给大王。两个儿子为了照顾老王情绪,没有提出异议,老王死后,大王提出要平分所有遗产,包括房产。(1)本案能不能依照遗嘱继承财产?(2)老王的遗产该怎么分?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 母,老王的遗产(一套房产和20万元)应当由王婆、大王、小王按法定继承平分。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甲在遗书中写道:“老伴早逝,大儿前年又不幸去世,儿媳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好在二儿子大学已毕业,让我稍微宽心。我死之后,名下的全部遗产由大儿媳及其两个孩子继承。”甲在其后签名并注明日期。该遗嘱效力如何( ) A.取消了二儿子继承权,应无效 B.没有见证人见证,应无效 C.没有经公证,应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应有效
甲与乙离婚后,在女儿丙大学毕业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名下有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还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是( )①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②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的遗产③乙可以继承甲的遗产④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年迈的老余和老伴由儿子小余和儿媳小田照料。因工作繁忙,小余夫妻俩雇佣保姆小刘协助照顾二老。不久,小余因车祸身亡,小田照料二老如故。后老余因病去世,留下夫妻共有住房一套、婚前玉石一枚,还有一份老余重病期间手写的遗嘱扶养协议。协议载明自老余去世之日起,小刘获得该房屋居住权及玉石一枚。对于老余的遗产处置,小田咨询了律师,可能得到的答复是( )①老余老伴和小田各继承房屋一半的所有权②小田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的1/4③小刘可以继承取得房屋居住权④老余老伴和小田均无权继承玉石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老丁身边的亲人只有儿子小丁和侄女小丽,老丁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小丁继承,之后.老丁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常年照顾他生活的侄女小丽,老丁去世以后,小丁与小丽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老丁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②老丁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丁继承④虽老丁立有遗嘱,但依法律规定小丽无权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2·北京·一模)离异的张某将女儿送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甜。30年后张某病重,儿子小张久居国外很少回国,田甜便将张某接到家中照顾。3年后张某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甜,小张提出质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①该遗嘱无效,小张应是该房产唯一合法继承人 ②该遗嘱有效,田甜获得该房产属于张某的遗赠 ③田甜与小张都是张某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④因收养关系成立,田甜丧失张某财产的继承权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
【答案】D【解析】①②:我国公民有自主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本案中,按法定继承;儿子小张应是张某房产唯一合法继承人,但按照继承法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定,由于张某中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甜,所以该遗嘱有效,田甜获得该房产,属于张某的遗赠。①判断错误,②判断正确。③: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离异的张某将女儿送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甜。因收养关系成立,田甜已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丧失张某财产的继承权,只有儿子小张是张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③判断错误,④判断正确。故本题选D。
(2023·广东·统考一模)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王某请了张阿姨到家里做保姆,双方签了一份扶养协议,声明张阿姨如果能照顾自己终身,自己过世后房产将由张阿姨获得。此后,张阿姨一直尽心照顾王某。几年后王某病故,张阿姨取得房产,但王某儿子将张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若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张阿姨( )①可以得到王某遗产,因为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 ②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要求,可以得到房产 ③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④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解析】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①不选。②:根据材料可知,双方签了一份扶养协议,该协议应该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的要求,②不选。③④:根据双发的协议,张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③④入选。故本题选D。
议学环节三学习遗产继承法 守住和睦大家庭
议学延伸:在现代社会,经常出现亲人间为了争夺遗产而对簿公堂、导致亲情破裂的现象,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遗产继承知识的了解。为了向民众普及该知识,促进家庭和睦,你校准备开展一次社区普法活动,请你为此活动设计一份宣传方案。
1.(2022·广东肇庆一模)宋甲与宋乙是亲兄弟,宋母一直与宋甲生活。后宋甲早逝,其尚未成年的儿子宋丙一直尽心赡养奶奶,在外打工的宋乙只是偶尔探望。2021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宋母病逝后,宋乙要求继承宋母部分遗产。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①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②根据遗嘱,宋丙可继承奶奶的全部遗产③宋乙是宋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部分遗产④宋甲先于宋母死亡,可由宋丙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解析】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②:2021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正确。③:2021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错误。④: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宋甲先于宋母死亡,可由宋丙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
2.(2023·浙江温州一模)甲乙离婚后,12岁的儿子丙随乙生活。甲一直希望探望丙,但遭乙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二年甲患重病去世,留下遗书一封,载明将唯一房产和80万元存款给丙,将生前收藏书画给乙。据此可知( )①甲对丙的抚养义务,因离婚而解除 ②乙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身份权③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 ④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不可单独处置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①:丙未成年,甲对丙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抚养直到丙成年为止,①错误。②:甲有权探望丙,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合法权利,除非未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否则都是需要由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配合行使的。乙如果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探望权,而不是身份权,②错误。③:根据甲的遗嘱,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③正确。④:根据甲的遗嘱,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因为丙未成年,不可单独处置这笔财产,由监护人乙代为保管,待丙成年后,交还给丙自行保管,④正确。故本题选D。
3.(2022·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三模)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先行者——浙江遗嘱库公益项目等八家遗嘱库项目负责人进行线上会议,八家遗嘱库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A.①③B.②④C.②③D.③④
【解析】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法定继承顺序,②说法正确但不合题意。③: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故本题选D。
4.(2022·山东禹城市第一中学模拟预测)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商量处理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王某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照顾我生活有功,百年后我将我的房产转给陈**。王**写于*年*月*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那么陈阿姨( )①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遗产②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所以可以继承老人遗产③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遗产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是遗嘱继承人A.①③B.②④C.①④D.③④
【解析】①: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遗产,①正确。②:遗嘱属于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陈阿姨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遗产,而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人遗产,②错误。③:陈阿姨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③正确。④:陈阿姨是遗赠财产受益人,不是遗嘱继承人,④错误。故本题选A。
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背景图ppt课件: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a href="/zz/tb_c4003526_t3/?tag_id=26" target="_blank">薪火相传有继承背景图ppt课件</a>,共29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学习目标,法定继承有顺序,遗产认定,继承方式,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继承过程,遗嘱继承重意愿,薪火相传有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课堂教学ppt课件: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课堂教学ppt课件,共19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集体备课ppt课件: 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集体备课ppt课件,共2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案例分析,法定继承有顺序,继承关系,债务清偿责任,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的顺序,妥善处理继承关系,遗嘱继承重意愿,遗嘱的种类,遗嘱生效的条件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