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薪尽火传有继承学案及答案
展开[素养目标] 1.法治意识:通过对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的探究,使学生正确认识继承,培育家庭责任意识。2.科学精神:正确理解继承的含义、内容;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嘱、遗赠;遗嘱的形式;通过遗嘱处分遗产的意义。
探究点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和继承权
(3)继承制度的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4)继承遗产和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继承权的取得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想一想: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吗?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3.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继承份额的分配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改错: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就是房屋和钱财。
改错: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合法财产。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以年龄大小为依据。
改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议题1:未留遗嘱,遗产该如何继承?
曾某原系淘宝网实名注册用户,在淘宝网经营有一皇冠级店铺,去年6月曾某因病去世,因生前未留遗嘱,该淘宝店铺的经营权如何继承成了两名子女的心头病。随着淘宝店铺的价值越来越大,两名子女对店铺经营权的归属产生了争议。今年11月,哥哥邱某将妹妹邱小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将该淘宝店铺及店铺下配套支付宝账户判归自己所有。
(1)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如何继承?
(2)本案中哥哥与妹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答案 (1)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因此,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
(2)我国法律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哥哥与妹妹均为曾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无其他情况,兄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1.法定继承的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
典例1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若丙去世,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中,甲与丙结婚时,小明20周岁,与丙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小明不能以继子女身份参与继承,①排除;小亮是丙的儿子,所以享有继承权,②正确;甲与丙是夫妻关系,故甲有权继承丙的遗产,③正确;甲与丙收养孤儿小光,未办理收养手续,因此,收养关系不成立,小光不能以养子的身份参与继承,④排除。答案选B。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典例2 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错误;收养的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②错误。
探究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嘱的种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3)遗嘱的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③打印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继承
(1)含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遗赠
(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改错: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改错: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改错: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议题2:多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李大爷丧妻后再婚,再婚时有婚前房产一套。婚后,李大爷中风,老伴一直尽心照顾,为了感谢老伴,他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自己去世后房子和存款都归老伴所有。此后,由于李大爷久病在床,老伴变了态度。李大爷的儿子得知后,便把他接到自己家里照顾。为了感谢儿子,李大爷又决定把财产都留给儿子,便做了公证遗嘱。好景不长,李大爷因不喜欢儿媳的态度,又给女儿打电话要求住到医院疗养。住院期间,女儿每日看望照顾。弥留之际,李大爷在两个医生面前做了口头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女儿。
(1)李大爷处分财产的方式属于遗嘱继承吗,为什么?
(2)分析李大爷去世后,财产应该由谁继承。
答案 (1)属于遗嘱继承。因为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李大爷的老伴、儿子、女儿均为其法定继承人,李大爷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方式属于遗嘱继承。
(2)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李大爷的遗产应该由其女儿继承。
1.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能有效。
(2)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应属无效遗嘱。
(3)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6)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典例3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20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人(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 A
解析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甲于2020年1月1日亲笔书写的以乙作为唯一继承人的遗嘱有效,A正确。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所立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因只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形式要求而无效。B、C、D错误。
2.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典例4 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19年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2020年春,张母病逝,张乙与刘某就遗产继承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张乙认为自己才是张母遗产的继承人,刘某则要求张乙补偿其一定的赡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有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不应再要求赡养费
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
③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
④根据张母的遗嘱,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B
解析 张甲早逝,其妻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①错误;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刘某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②入选;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说明刘某有权继承其遗产,④正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排除。
一、选择题
题组一:法定继承
1.财产继承问题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期待所有人都能诚实守信、理性面对、依法处理,使遗产不再成为吞噬亲情和善意的猛兽。这句话意在强调( )
①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②正确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是维系亲情的关键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
④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 C
解析 期待所有人都能诚实守信、理性面对、依法处理,使遗产不再成为吞噬亲情和善意的猛兽,意在强调家庭成员之间要和睦团结、互谅互让,维护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③④正确。材料没有强调继承制度的作用,排除①;②夸大了正确处理财产问题的作用,排除。
2.小明的爸爸患病,通过录像订立了遗嘱,特别将自己在某网络平台注册充值的会员账号和密码留给了小明。在这一事例中( )
①小明是其爸爸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小明的爸爸订立了录像遗嘱这一有效的遗嘱形式
③网络虚拟财产也是遗产
④小明要清偿其爸爸欠下的债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小明的爸爸患病,通过录像订立了遗嘱,②正确;小明爸爸在某网络平台注册充值的会员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也是遗产的一种,③正确;小明是其爸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错误;材料中没有涉及小明爸爸欠下的债务,④不选。答案选B。
3.“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体现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对正义的追求和表达。在现代法治社会,下列对“父债子偿”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需要均等偿还
②“父债子偿”的“子”专指被继承人的子女
③超过继承人继承部分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④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 C
解析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③④正确。①中“均等偿还”说法绝对。在现代法治社会,继承人不只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还包括配偶等其他继承人,排除②。
4.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继承权的取得是根据( )
A.婚姻关系 B.血缘关系
C.扶养关系 D.拟制血缘关系
答案 C
5.有一对同胞姐弟,其父母去世后,弟弟以农村中出嫁后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习俗为由,将父母遗产独自占有。于是,姐姐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姐弟俩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的判决说明( )
①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
②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③只要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④在分配继承遗产时,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姐姐和弟弟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等地继承父母的遗产,所以法院依法判决姐弟俩共同继承父母遗产。由此可以看出,②④正确。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①错误。财产的继承除了有法定继承外,还有遗嘱继承,③错误。
6.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的一大特色。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
①保障了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
②必然助长继承人的非法行为
③法律应进一步严格限定条件
④是对被继承人人权的侵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强调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宽恕,因此,这一制度保障了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①正确;但“情节严重”和“确有悔改表现”需要由法律作进一步的规定,③正确;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没有侵犯被继承人的人权,排除④;②说法绝对,排除。答案选B。
7.陈某是一民营企业老板,在一次交通意外事故中死亡,留下一大笔遗产,其妻黄某已怀有身孕,陈某父母健在,家里还有一个弟弟,黄某父母已故,但有一个未成年的妹妹。陈某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据此,陈某的遗产应该( )
A.由陈某父母和黄某三人继承
B.由陈某父母、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四人继承
C.由陈某父母、陈某弟弟、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五人继承
D.由陈某父母、陈某弟弟、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和黄某的妹妹六人继承
答案 B
解析 陈某死亡时未留有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黄某的妹妹不属于陈某的法定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排除D;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陈某的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排除C;A中忽略了胎儿的继承权,排除。选B。
题组二:遗嘱继承
8.2020年5月18日,遗嘱人徐某在镇司法所陈某和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等七人见证下由陈某代书设立遗嘱,在遗嘱中,徐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自己的亲妹妹。这里的遗嘱属于( )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口头遗嘱 D.公证遗嘱
答案 B
9.张胜与施娟都是再婚。两人结婚时,张胜的儿子张明、施娟的女儿王青都已工作结婚。婚后3年,张胜不幸因车祸死亡,获得赔偿金3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妻子施娟,本案中( )
A.张明与王青均拥有继承权
B.张明有继承权,王青没有继承权
C.张明没有继承权,王青有继承权
D.张明与王青均没有继承权
答案 B
10.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遗嘱类型的证明力是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B
11.甲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1982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甲有妻子及9个儿女,且有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1994年12月6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下列对其遗产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B.如果有音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才能生效
C.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对于其遗产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答案 C
12.李某早年与妻子张某离婚,一直和儿子及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2021年初,李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对李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
②若李某未留下有效遗嘱,须按法定继承
③李某是继承人,儿子、父母是被继承人
④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张某、儿子和父母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A
解析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未留下有效遗嘱,须按法定继承,①②正确;死亡的人是被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是继承人,③说法错误;张某已与李某离婚,所以不是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儿子和父母,④错误。
题组三:遗赠
13.张某因病住院,子女不但不照顾,反而为了父亲名下的财产如何分配一直争吵,张某见状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并在出院后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张某行使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
B.张某所立遗嘱有效,属于遗赠的方式
C.张某的遗嘱因侵犯子女的继承权而无效
D.子女没有尽孝,依法剥夺继承权
答案 B
解析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是法律所允许的,B符合题意; A、C观点错误;D不符合题意。
14.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与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赠与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与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赠与的房产
答案 C
解析 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A错误;口头赠与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因此赠与是有法律效力的,B、D错误,C表述正确。
15.李阿伯无儿无女,晚年一直由唐先生照顾。唐先生为他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后来两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表示李阿伯去世后,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唐先生所有。在这一案例中( )
①唐先生有权接受李阿伯的遗赠,分得该套房产
②唐先生获得李阿伯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
③唐先生的行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唐先生与李阿伯非亲非故,无权继承李阿伯的房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唐先生与李阿伯虽然非亲非故,但为李阿伯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因此,唐先生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分得该套房产,①正确,排除④;唐先生照顾孤寡老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正确;只有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遗嘱继承人,才属于遗嘱继承,唐先生不属于李阿伯的法定继承人,②错误。
二、非选择题
16.初中生小丽的爷爷因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30万元个人存款。小丽的爸爸和叔叔就小丽应不应该继承遗产发生争执,奶奶站出来说:“都别吵了,我这里有份她的爷爷生前立的合法遗嘱,里面明确说给小丽10万元用于她的教育所需。”
(1)上述材料中谁是小丽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根据奶奶的说法,小丽能得到爷爷的遗产吗?为什么?
(3)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应发扬什么精神?
答案 (1)小丽的爸爸、叔叔和奶奶。
(2)能。因为在我国,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重要方式。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7.材料一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5间。2015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0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材料一中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材料二中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1)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取得,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而取得,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身份上,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受遗赠的条件是基于遗嘱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2)谢某于2015年和2020年2月15日所立的遗嘱分别为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且两份遗嘱均为有效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谢某的遗嘱应以2020年2月15日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其遗产中,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归女儿所有,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所有。被继承人
在继承关系中的死者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薪尽火传有继承学案及答案: 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薪尽火传有继承学案及答案,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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