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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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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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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顶上的安全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同学们,你们是否曾抬头望向高楼林立的城市天际线?在享受现代都市便利的同时,我们是否意识到,一块小小的玻璃、一个花盆,甚至一个鸡蛋,从几十米高空坠落,都可能成为致命的“空中杀手”?为什么高空抛物这么危险?当“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来袭,受害者的权利如何救济?侵权者又该付出怎样的代价?今天,我们就以“头顶上的安全”为切口,探究“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核心逻辑。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2025年5月10日,家住某小区5楼的居民张某,误将一盆陶瓷花盆碰至楼下。该花盆恰好砸中正在楼下散步的居民李某,导致李某头部受伤、手臂骨折,随身佩戴的价值8000元的手表也被砸坏。事故发生后,小区监控清晰记录了张某抛物的全过程,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确认张某为此次高空抛物行为的唯一侵权责任人。李某就医共花费医疗费3.2万元,后续康复费用预计1万元。以案说法张某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包括:①赔偿损失,具体包括赔偿李某的医疗费3.2万元、后续康复费用1万元,以及被砸坏手表的损失8000元;②赔礼道歉,因张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给李某的人身权益造成损害,应当向李某赔礼道歉。结合材料,说明侵权责任人张某需要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注意: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侵权责任没有可能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C民法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练一练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2)注意问题: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例:恶意侵犯商标权法院可能按“实际损失1-5倍”裁量,判决赔偿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补充: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补充: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牛刀小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将他人手机弄坏了,可以要求其修好。甲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甲拿了乙的手机,乙可以要求甲返还。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了乙的车库,阻碍乙,乙可以要求其将车开走。领居家的树伸到自家的院墙,眼看就要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将他人手机弄坏了,修不好,可以要求赔钱。7.甲在外造谣、诋毁乙,乙可以要求甲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大家是不是都听过一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从民事侵权角度,十年真的不晚吗?2020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4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可能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诉讼时效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补充】特殊诉讼时效: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等。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过了时效≠没权利,法院会受理)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若义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且法院查证属实,权利人就会丧失胜诉权,义务人无需履行义务。但如果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此时权利人仍可能获得胜诉判决。练一练2.2021年11月1日,甲步行在乡村公路上被汽车撞倒。报警后,因事故现场无监控设备,肇事车辆及司机情况无法确定。事后经鉴定,甲构成9级伤残,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2023年3月10日,公安部门通知甲,经调查发现肇事司机为丙。本案中( )①丙侵犯了甲的生命权②诉讼时效从2023年3月10日起算③丙侵犯了甲的身体权④诉讼时效从2021年11月1日起算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C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丁先生万万没有想到,在路边散步的时候,会被从旁边楼上掉下来的矿泉水瓶吓了一跳,还因此摔伤了胳膊。路人:谁呀,乱扔东西!这么没公德心,差点砸着人!丁先生:是不是住二楼这块的住户啊,你往下扔瓶子给我弄伤了!小张:我扔瓶子?我什么时候扔的瓶子?丁先生:昨天,昨天扔没扔?小张:你看见我扔了吗?丁先生:我调监控了,就是您扔的!小张:您受伤,这是我瓶子造成的吗?通过监控,丁先生确认水瓶是由小张放在窗边,关窗时碰下来的。他找到小张,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全部医药费。但小张以水瓶“未砸中”为由拒绝赔偿。 那么,丁先生是否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呢?判断丁先生是否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得先判断小张是否构成侵权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过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因果联系丁先生因小张过失致水瓶坠落导致“摔伤胳膊”。属于人身损害事实(健康权受损)小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窗台上放置水瓶可能掉落并对楼下行人造成危险(如惊吓、砸伤等),主观上存在过失。小张过失致水瓶坠落的行为与丁先生摔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若小张水瓶不坠落,丁先生不会因受惊吓而摔倒受伤,二者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本案中丁先生有权要求小张承担赔偿责任。一、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一般(过错)侵权责任(1)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注意】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注意:一般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以案说法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请谈谈对此案判决的看法。一般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因果联系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方某猝死是因其患有心脏疾病且未能控制自身情绪。参考答案:①(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②(具体分析) 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法院判决起到的影响)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生活中,有些案例,很难举证责任人是否有过错。比如:某家的狗把你咬伤了;去动物园玩被动物咬伤了;树木折断砸伤人了……思考:这样的案子怎么判呢?主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一、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比较:一般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动物园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堆放人行为人所有人、管理人施工人医疗机构所有人、管理人补充:常见过错推定的适用情形过错推定:法律基于特定法律关系(如管理、控制、专业优势等),为保护受害人,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行为人/管理人以案说法材料一:小女孩甲(5岁)与小男孩乙(7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路经的王家因昨日买了一条狗让甲害怕,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材料二:王某家有一恶犬,张某明知此事,但其半夜潜入王某家中欲偷狗贩卖,不幸被咬伤。思考:上述两个案例中,应该分别由谁承担侵权责任?材料一中王某(狗主人)承担责任。因为《民法典》规定动物饲养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王某未管好狗致甲受伤,甲无过错。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诺不具法律效力。材料二中张某(偷狗者)自负全责。因为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损害,饲养人可不承担责任。张某明知有狗仍夜间偷盗,属故意行为。一、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2)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相关链接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补充: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的适用情形监护人用人单位接受劳务一方生产者机动车一方污染者经营者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法条链接】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我的员工,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以案说法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后猛扬后蹄,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①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②驴扬蹄是被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③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法条链接】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易混易错区分动物伤人的几种情况: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区分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在校人身损害,过错推定责任(学校需自证无过错),学校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在校人身损害,归责原则为一般过错责任(需受害人举证学校有过错),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连一连小林的3岁弟弟在学校摔断牙齿,学校应该承担小凯9岁在学校被铅球砸中脚部骨折,学校应该承担小林投掷铅球导致小凯脚部骨折,小林的父母应该承担   受害人需证明学校未尽管理义务  监护人有无过错均承担责任一般侵权 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    学校需证明自己尽了管理义务练一练思考: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小林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小林故意挑逗狗导致小凯被咬,小凯可以向小林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狗主人请求赔偿。狗主人赔偿后,有权向小林追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凯找狗主人赔偿有人在小区遛狗情境1: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凯咬伤了。情境2:小林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小林咬伤了。情境3:小林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凯咬伤了。一、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理)③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情)侵权责任侵权归责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诉讼时效特殊侵权责任权利保障于法有据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构成要件本框小结练一练3.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D【详解】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排除。练一练4.(2023·重庆)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③丙无视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A【详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逃逸期间,如果它们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这意味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法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排除。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练一练5.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C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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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版本:人教统编版

      年级: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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