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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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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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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考点讲义,共10页。学案主要包含了核心考点,易错辨析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二、易错辨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纠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纠正: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因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等因素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表演中侮辱、诋毁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的言论。
      纠正:李某某侵犯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纠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纠正: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3.与他人同名就是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
      纠正: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若与他人同名纯属巧合,则没有侵害他人姓名权。
      4.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纠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但不是侵犯荣誉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5.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纠正: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考点3:保障各类物权
      1.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纠正: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收益的权利,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是由承租人行使的。
      2.用益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形式。
      纠正:用益物权是他物权的一种形式。
      3.村民对农村的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纠正:村民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占用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纠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5.财产的权利人享有抵押权或质权。
      纠正:财产的权利人是抵押人或质押人,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或质权。
      考点4:尊重知识产权
      1.某人写的日记没有公开发表,所以不享有版权。
      纠正:版权即著作权,创作者创作完成了作品,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不发表。
      2.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超过3次。
      纠正: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这两种情形不构成侵权;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3.甲发现乙生产的商品的商标上使用了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却未征得自己同意,乙侵犯了甲的商标权。
      纠正:甲对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享有著作权,乙未征得甲的同意擅自将该美术图案用于自己生产的商品的商标上,侵犯的是甲的著作权,而不是商标权。
      4.小红发明的智能插座,只要保密得当就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纠正: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5.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纠正: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考点5: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纠正:市政府与商店也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也构成了合同关系。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纠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3.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纠正: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4.法律鼓励交易,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纠正: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考点6: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纠正: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纠正: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纠正: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纠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考点7: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2.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纠正:侵权要件不仅包括主观故意,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纠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考点8: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9:家和万事兴
      1.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纠正: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2.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纠正: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纠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考点10: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纠正: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纠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纠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纠正: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1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纠正: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纠正: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纠正:在裁判离婚中,人民法院应先进行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4.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小芙必须经过母亲同意。
      纠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考点12: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再不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束缚。
      纠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纠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纠正: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纠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考点13:立足职场有法宝
      1.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
      纠正: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就业原则。
      纠正: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即可。
      纠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依据,必须具备必备条款,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效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4.保守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纠正:劳动合同可备条款是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考点14: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纠正: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2.所有劳动争议均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
      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任意选择。
      纠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所以它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纠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劳动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考点15: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创业者只要按法律办事,就不会有经营风险。
      纠正:创业者按法律办事,学会风险管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有经营风险”说法过于绝对。
      2.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在执照有效期内不得变更。
      纠正:在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内,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3.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通过虚假宣传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纠正: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利用B公司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即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考点16: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1.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纠正: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2.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诉讼。
      纠正: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纠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是个人所得税。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解决的多元方式
      考点17:调节与仲裁 三大诉讼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担调解费用。
      纠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任何纠纷都可以选择仲裁。
      纠正: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纠正: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纠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18: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在我国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所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纠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对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二审。
      纠正: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当事人不能申请二审。
      3.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纠正:立案是诉讼的开始。
      4.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原告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被告举证。
      纠正:“谁主张,谁举证”不等于原告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时,原告对损害事实等负有举证责任。
      考点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点3:保障各类物权
      考点4:尊重知识产权
      考点5:订立合同学问大
      考点6: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考点7: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考点8: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9:家和万事兴
      考点10:薪火相传有继承
      考点1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考点12:夫妻地位平等
      考点13:立足职场有法宝
      考点14:心中有数上职场
      考点15: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考点16: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考点17:调节与仲裁 三大诉讼
      考点18: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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