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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考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必背考点提纲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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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必背考点提纲 讲义,共10页。学案主要包含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依法收集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颁布的意义
①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②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
③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2、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其包含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治与德治关系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其中公序良俗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二、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一)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权利)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权利,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姓名权
①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权。
④具有一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3、肖像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作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4、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英烈条款:侵害英雄烈士等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不愿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③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④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保障各类物权
(一)财产制度规定财产权的意义
1、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2、有利于保护劳动、保护发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3、有利于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二)所有权(定分止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1、物权:所有权、他物权
第一、所有权——定分止争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 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如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所有权的特殊形态:共有关系(如家庭或合伙经营等)
第二、他物权——物尽其用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用益物权
①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5)担保物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二、知识产权
1、著作权(保护创作):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1)《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规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
(2)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一直受保护
②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50年(具体见教材P18)
2、专利权(激励创新):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仙享有的专有权。
(1)专利申请: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2)专利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专利三种类型及专利保护期(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
①发明专利:20年;②实用新型专利:10年;③外观设计专利:15年
3、商标权(点石成金)
(1)商标的价值:体现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信誉。
(2)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商标的,构成侵权。
③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商标,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注册商标有效期限:10年。到期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订立合同
(一)合同的种类和作用
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劳务合同等。
3、合同的作用。
(1)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社会财富。
(2)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二)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1、合同订立第一个阶段:要约
(1)要约含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双方: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一方)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
(3)要约的法律效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
(1)承诺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有效的要求:
①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确定期限内到达;
②承诺的意思表示内容要与要约内容一致。
3、承诺可能转化为要约(要约在前,承诺在后。但在后的不一定是承诺)
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就不再是承诺,而是转化为新的要约 ——内容实质性变更、超过要约期限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订立≠合同生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2、意思表示真实(不得强逼、欺诈)3、内容合法
(四)订立书面合同
1、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行为产生的合同
2、书面合同: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3、书面合同适用情形:适用于权利义务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情形
4、书面合同作用
(1)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双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2)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证据,有利于案件公正裁决。
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一)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的原则
(1)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求正确履行义务。
(3)积极配合: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明确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关键
(1)必备条款:明确的当事人、合同标的、一致意思表示
(2)一般条款: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等。
缺少合同一般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4、合同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
1、法律对违约责任的规定: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3、免责事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法律对侵害民事权利的规定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3)诉讼时效:三年。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
1、侵权责任一般规定:三个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时存在因果关系
2、过错推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因被损害方举证困难)
3、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有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如:家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对某些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社会公正。
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二、权利行使要注意边界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2、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②合理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注意: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邻里因权利行使超过边界导致侵权)
(1)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主要类型/表现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能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装,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3)相邻关系处理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4)法律对相邻关系权利限制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家和万事兴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①抚养义务:照顾、照料。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未成年子女等。
②教育义务:教育未成年子女,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③保护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财产利益和身心健康。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教育和保护成年子女
注: 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2、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进,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主要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法律责任
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继承
1.继承的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制度的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4.继承遗产和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1)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继承权。
(2)遗嘱分类: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3)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2)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珍惜婚姻
(1)婚姻制度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义务
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扶养
(3)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①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②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2、离婚要慎重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1)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①协议离婚: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②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二、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平等
(1)法律对夫妻平等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平等的含义: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不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
3、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指定一方的除外)。
(3)财产关系平等的表现:夫与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4.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婚内财产约定)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立足职场有法宝
1、法宝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维护劳动权的法律: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
(2)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劳动法规定的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③特殊劳动保护。对劳动者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法定二:劳动要签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1)劳动合同含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①劳动者维权有据,更好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②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内容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
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4)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5)劳动合同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心中有数上职场:劳动者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1、劳动者的权利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同工同酬。
(2)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工作时间8h/天,40h/周,带薪休假,享受年假。(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加班,但须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
(1)和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投诉: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4)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5)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逾期未做出决定,或对仲裁决定不服的。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自主创业,公平竞争
1、创业的要求
(1)选择创办经营主体类型
个体工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不同类型经营主体成立条件和承担责任不同)
(3)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要具备法律意识
2、企业经营者要公平竞争(不正当竞争的三种主要行为)
(1)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含简称和字号)
(2)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广告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禁止实施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网络产品。
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一)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
1、相关法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诚信经营的意义
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3、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利(消费者有哪些合法权益)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方法和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之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对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答复;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维权途径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二)依法纳税
1、税收的地位:是国家财政收的重要来源(最主要、稳定、可靠)
2、我国税收的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我国的税种
(1)增值税:以生产中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是新创造的价值。
特点: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更加关注公平。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调解和仲裁
1、调解:以和为贵
(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调解的种类
2、仲裁:便捷经济(相对于诉讼而言)
(1)仲裁种类: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2)申请仲裁的条件
①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②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婚姻、收养、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商事仲裁的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二、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的含义: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诉讼的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诉讼法》进行。
4、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5、诉讼的主要类型: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
①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委托)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②辩护人: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作用: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维护司法公信力。
(3)有上诉的权利
①含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行政诉讼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2、法律援助
(1)实施法律援助的原因
一些公民因受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2)法律援助的表现: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3)申请法律援助条件
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申请;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刑诉中经法定程序可以指派。
(4)法律援助机构审查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符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理由。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①是诉讼程序第一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②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③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诉讼进入一审程序。
2、应诉:被告因原告的起诉而参加诉讼的行为或活动。被告方行使答辩权的诉讼活动及被告方履行诉讼义务的具体体现。
3、审理和判决: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阶段
4、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二审)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的作用,人民法院审判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2.证据的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3.证据收集与保存
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4.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答题模板
备考建议:1.近三年高考题均是2道选择题,1道主观题。
2.常考三类题:侵权责任(人身权、财产权)、合同违约、就业创业。
3.《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答题基本要式:(1)法律依据+案情分析+责任承担+社会意义
(2)事实+法理+事理+结论
(一)解题方法
1.关于民事活动的认识评价类试题解题方法
(1)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某一个或某几个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背景,考查学生对特定的民事活动的认识和评价。
(2)解题方法:
2.维护人身权利的试题
(1)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的权利?侵犯了哪些权利?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2)解题方法:
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
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解答关于所有权的试题
(1)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所有权的不同取得方式为背景,对某种物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断,以及阐释其背后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
(2)解题方法:
4.关于知识产权的试题解答方法
(1)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背景考查对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具体案例中可能涉及著作权、专利权,或者商标权,但均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解题方法
5.生活中我们要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的束力。
(2)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6.解答有关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试题
(1)题型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考查学生对合同履行原则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2)解题方法
7.解答有关民事侵权责任的试题解题通法
(1)题型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解题方法。
(2)解题方法
8.关于相邻关系处理的相关试题的解答方法
(1)题型特点: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其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规测、原则,判析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传权展及侵权人应当承相何种得权责任。
(2)解题方法
9.全面理解夫妻地位平等
10.评价劳动合同的签订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评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的问题(2)解题方法:评价某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从以下角度入手看。
一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二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看,订立时是否存在下列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聚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思的情况下订自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与劳动争议解决相关的认识类试题的解法
解题方法:对某一劳动争议进行全面认识,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主要看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要具体看侵害了劳动者哪些方面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劳动者的责任,则要看劳动者出现的具体问题。
其次,要分析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或者是介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该如何解决这一争议。最后,可以进一步分析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该得到什么启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2.与公平竞争相关的评价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企业实施了某项行为为背景材料,考查对此行为的评价。
(2)解题方法: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分三步
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属于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竟争。
第二步,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
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我们的警示意义。
13.与消费权益相关的辨别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通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事例,让学生分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类别。并由此进一步说明消费者应该如何做。
(2)解题方法:根据关键信息,辨别消费者所享有的具体权利。
14.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民事纠纷案例为背景,分析应该如何解决这一纠纷。
(2)解题通法
第一,辨别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纠纷。纠纷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二,依据纠纷的性质、情况,对解决方式作出选择。
第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15.与诉讼相关的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分析出现争议的原因,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2)解题方法
①通读材料,理清材料讲述的事件大概。
②联系所学关于诉讼、调解、仲裁的相关知识,判断该题是否属于诉讼。重点明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③结合材料,联系诉讼的知识作答,
16.与诉讼权利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题方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结合具体案件要求学生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辨别或有针对性地分析
(2)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当事人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辨护人、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
第二步,明确当事人所享有的这些机利的具体适用情况及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步,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当事人有无相应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17.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件切入,要求对诉讼过程中的某环节及相应注意事项做出解释说明。
(2)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诉讼程序具体包括哪些阶段。
第二步,结合材料,对诉讼过程中的每一阶段的地位、作用或注意事项作出分析。
18.与证据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法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一具体案件为背景材料,要求学生分析证据在此案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解题方法
第一步,会辨别证据的类型;
第二步,能理解因证据不足或证据充分对案件的影响;
第三步,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认识到证据对保护当事合法权益的意义,对公平正义的意义。
(二)主要答题知识点
1.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3.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4.自然人享有身体权。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5.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6.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7.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8.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9.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10.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11.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12.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13.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14.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15.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16.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
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17.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18.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应当积极配合。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0.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2.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3.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5.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26.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7.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8.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9.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的惩戒。
30.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31.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2.夫妻在婚烟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的行使权利和平等的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3.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也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4.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存在以下情况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5.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6.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3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9.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起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40.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商业宣传。
41.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2.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3.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44.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45.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原则
内涵
合法
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行政赔偿/补偿、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商事纠纷、劳动纠纷等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决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类型
含义
由谁起诉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
行政诉讼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是被告
刑事诉讼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熟知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审读材料提取信息
仔细审读材料,对材料涉及的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进行准把握
材料信息对应原则
将提取的材料信息与相关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对应。
结合原则判断分析
判断材料中民事活动是否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会产生何种影响
熟知不同物的所有权
不动产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另有规定取得方式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对于动产最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依法登记;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法交付。
审读材料提取信息
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目案例中的“物”是不动产还是动产。
材料信息对应教材知识
将材料中的“物”与所有权取得的不同方式进行对应。
综合判断、得出结论
结合材料及教材知识,综合判断某种物的所有权的归属。
明确权利间的关系
明确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判断材料涉及的权利
仔细审读材料,判断题目案例中涉及的是著作权、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同时注意题目材料是否涉及不同的民事主体。
分析题目考查角度
审读材料及设问,分析考查方向、侵权责任、权利保护期等。
注意知识适度融合
题目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与的权之间的适度融合,举生需要注意知供点之间的内在联系。
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遵守约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熟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类型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分析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
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中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
深度分析民事行为
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明确相关当事人
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
分析提练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
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沙嫌侵权及侵权表现。
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权责任。
地位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要关系的核心。
含义
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
主要体现
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内容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补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财产关系
含义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内容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权利
关键信息
安全消费权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权
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投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相关学案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必背考点提纲 讲义,共10页。学案主要包含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依法收集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必背考点提纲 讲义,共20页。学案主要包含了民事法律关系,人身权,财产权,合同,家庭相关,劳动就业相关,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考点背诵提纲 讲义,共25页。学案主要包含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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