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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订立合同学问大表格教案
展开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订立合同学问大表格教案,共7页。教案主要包含了课标要求,教学目标,核心素养,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特别提醒,名词点击,对点训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思想政治
年级
高二
学期
春季
课题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教科书
书 名:《法律与生活》教材
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 .7月
教学目标
【课标要求】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教学目标】
1. 通过小华家某一天的生活点滴理解合同的含义和类型,通过小华爸爸与张某签订合同的典型案例,并结合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理解订立合同的要求,明确合同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和社会价值。
2. 通过改编教材探究与分享的情境和典型案例,了解订立合同的过程和有效合同的要求,增强诚信观念,自觉履行合同,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
3. 通过小华爸爸与张某签订合同的典型案例,明确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含义和特点。
【核心素养】
1. 政治认同:提高合同意识与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社会生活。
2. 科学精神: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协商的过程中合理确定双方利益
3. 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4. 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1. 订立合同的过程和合同的生效。
2. 订立合同的意义。
【教学难点】
1. 要约与承诺。
2. 要约与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思考:那么什么是合同呢?你知道哪些合同的类型呢?
展示总议题与子议题
总议题:如何签订有效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子议题一:你情我愿,探订立合同的要求
子议题二:有来有往,析订立合同的过程
子议题三:立字有据,明合同的不同形式
新课教学
子议题一:你情我愿,探订立合同的要求
材料:小华家某一天的生活点滴
思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小华一家以上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醒】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合同法中的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议学情境:2020年8月,小华爸爸与张某两人合伙经营了一家店铺,同年12月,小华爸爸与张某口头达成协议解除了合伙,小华爸爸给付了张某人民币6万元,店铺让小华爸爸一个人独自经营。解除合伙后,小华爸爸店铺经营的非常红火,张某眼红,遂经常到店铺闹事。2021年2月,小华爸爸与刘某签订一合同,约定给付张某人民币5000元,张某不得再到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合同签订后,小华爸爸反悔,不同意给付张某5000元。两人就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
议学任务:小华爸爸与张某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订立合同的要求?请说明理由。
学生:分析案例,回答问题
点拨:不符合要求,因为刘某在签订合同是被迫签订的,不符合自愿原则
3.订立合同的要求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那么什么是意思表示呢?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注意:
(1)意思 ≠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2)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
过渡: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我们国家对于合同的订立是持鼓励支持合同自由的。那么理由是什么?
4.正确认识合同自由原则
(1)必要性
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3)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相关链接)
子议题二:有来有往,析订立合同的过程
议学情境:
材料一:2022年3月1日,小华爸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小华爸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小华爸爸没有再回复。
材料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议学任务:
1.上述两则材料合同订立是否完成?请说明理由。
2.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探讨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学生:结合课本知识,分析两个案例并回答问题。
点拨:材料一:小华爸爸第一次发送的邮件为要约,乙公司第一次回复为增加了新的内容,形成新要约,小华爸爸第二次邮件又是一个新要约,乙公司第二个邮件又形成一个新要约。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镜头二:超市货架上的水杯是要约,小华结账走人是承诺。合同订立已完成。
要约承诺定合同
1.合同订立的过程
(1)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例如,我们去超市购物时,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其中,超市为要约人,顾客是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易混易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学生讨论,老师点拨。
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买一送一,内容具体确定,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
【补充】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明确、具体;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内容模糊。
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承诺:要约到达对方后,就进入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例如,超市顾客了解商品价格后表示购买,就属于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干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对点训练】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到甲商场,时逢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生效的时间为 ( D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解析: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效力。信件是5月8日寄到甲商场,故选B。
过渡: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问题:那么什么样的变化属于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变更了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責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过渡:合同的订立必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吗?结合课本26页探究与分享分析。
学生结合课本知识讨论。
老师点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材料中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的约定,由于以损害他人的人身为合同标的,违反善良习俗,合同无效。所以当事人订立合同,不公要求合同当事人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而且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即便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2.有效合同的要求
(1)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注意】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2)订立合同≠合同生效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子议题三:立字有据,明合同的不同形式
议学情境:
2020年8月,小华爸爸与张某两人合伙经营了一家店铺,同年12月,小华爸爸与张某口头达成协议解除了合伙,小华爸爸给付了张某人民币6万元,店铺让小华爸爸一个人独自经营。解除合伙后,小华爸爸店铺经营的非常红火,张某眼红,遂经常到店铺闹事。2021年2月,小华爸爸与刘某签订一合同,约定给付张某人民币5000元,张某不得再到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合同签订后,小华爸爸反悔,不同意给付张某5000元。两人就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
议学任务:上述过程中小华爸爸与张某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各有何优缺点?
学生:分析案例,回答问题
老师点拨: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它们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立字有据更可靠
“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三、课堂小结
合同法律制度不仅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准绳,也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利器,更是国家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法宝,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重合同、守契约的良好风尚。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合同的形式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充分实现合同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板书设计
相关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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