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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第二框(课件+视频)-【中职专用】2025-2026学年中职思政《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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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依法从事民事活动课前预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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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中职依法从事民事活动课前预习课件ppt,文件包含第11课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第二框课件-中职专用2025-2026学年中职思政《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pptx、1mp4、2mp4等3份课件配套教学资源,其中PPT共27页, 欢迎下载使用。
      《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
      民法规范人们的民事活动,保障人们的民事权利。
      民法保护我们哪些民事权利呢?
      二、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三、违约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事保护我们的权利
      人身权: 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人身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身份权是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权利。包括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如: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 如: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致残。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 如:甲故意将自己的传染病传给他人,致病。
      《民法典》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规定: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有一个人起名叫北雁云依,这个姓氏可不可以呢?
      很多年轻人所熟知的一款游戏“王者荣耀”,那么可以给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吗?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这个人父亲姓王,名字叫者荣耀,所以就叫王者荣耀,因此,这个名字就被判定为合法,所以说在起名的问题上,也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我们起好了名字之后,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在我国是没有姓北的,复姓里也没有北雁云依,所以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这个姓不属于“不违反公序良俗”,所以这个姓氏被判定为不合法。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节选)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两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2.以营利为目的。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这个故事讲述的是:野地有一只兔子引来百人争抢,而市场上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擅自去拿,甚至连盗贼都不敢去争抢。
      为什么人们不敢去争抢市场上的兔子?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谁抓到,其所有权就属于谁。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1)财产权的含义及地位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他人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社会经济生活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享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在内的财产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②特权的种类:物权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依民法行使,受民法保护。
      房屋是典型的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准,因此,房屋买卖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才能完成所有权变更。 除不动产之外的大部分财产都属于动产,如手机、手表、单车等。一般的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变更通过交付完成,无须登记。
      债权: 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②分类: 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 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 债权还可以因无因管理等产生。
      ③民法保护:民法规定了债务人的责任,保障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的管理。
      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张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因此,小张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饲养费。
      小张能否要回饲养费?
      赵某和李某等4人在一起打麻将。最后,李某输给王某1200元钱。由于当时李某钱不够,王某便让李某写了所欠700元的欠条,说好一个月后还清。一个月后,王某要欠款时,李某拒不给钱。王某一怒之下凭借欠条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为自己追回李某所欠的700元钱。
      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赵某想通过法院追回李某的赌搏欠款,法院是不予支持的,相反,还会对他们的赌搏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
      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决?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民事主体对自己创作或研发的作品、发明、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
      意义: 对智力成果进行法律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
      分类: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
      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民法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利益。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学校举办“民法知识大家谈”活动。
      分组检索与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相关的民法条文或民事案例,在班级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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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政治 (道德与法治)部编高教版(2023)职业道德与法治电子课本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版本:部编高教版(2023)

      年级: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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