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统编版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授课课件ppt
展开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2、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3、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⑴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答案:(1)乙侵犯了丁的生命健康权,是一种对人身权的侵权责任。(2)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没有恢复现场便扬长而去,是一种主观故意行为,丁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与乙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而乙负有对丁的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这主要是要求行为人不实施某种侵害,这种责任方式能够及时制止侵害,防止侵害后果的扩大。
②排除妨碍,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他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
例如:某人在他人家门口堆放垃圾,妨碍他人通行,同时污染了他人的居住环境,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将垃圾清除。受害人也可以自己排除妨碍,但排除妨碍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例如:某人正在散布谣言诽谤他人,受害人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
③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现实威胁,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现实威胁。(前提:危险确实存在,但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例如:某人的房屋由于受到大雨冲刷,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危及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但房屋的所有人不采取措施。此时,邻居可以请求该房屋的所有人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危险。
④返还财产:因行为人无权占有他人财产而产生。例如:某人借用他人的电脑,到期不还、据为己有,构成了无权占有,电脑所有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电脑。
⑤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况的一种责任方式。
⑥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其损失的责任方式。
⑦赔礼道歉: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
⑧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方式。主要适用于侵犯名誉权等情形,一般不适用于侵犯隐私权的情形。例如: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其目的是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并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注意:这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完成课时作业1,4,9以及12题(2)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特殊诉讼时效:4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它是指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是谁,从而无法提起诉讼或者主张权利,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其权利。
注意:法律保护民事权利,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请求予以保护。如果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没有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就丧失了该请求权。因此,诉讼时效并不能像字面上那样理解为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间,权利人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准确地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完成课时作业第3题和10题
涉及分期履行的债务,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且起计算。”其二、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请求权,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且起计算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了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总体而言,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分为三类: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注意: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注意: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承担责任的情形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4)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5)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8)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完成课时223页6、7和11题以及231页13题
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范围(一)责任范围在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二)责任期间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期间,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课间休息时间以及午饭休息期间等,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均负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三)责任区域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监护人送其到教育机构后,教育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学校管辖范围内)和特定时间内(入校门起至出校门止),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个人角度)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社会角度)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社会角度)
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备课课件ppt: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备课课件ppt,共22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案例分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教课课件ppt: 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教课课件ppt,共52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文内容课件ppt: 这是一份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文内容课件ppt,共22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案例分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