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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中政治高考 选择性必修2 第2单元 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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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内容索引落实必备知识提升关键能力12专题强化练3落实必备知识1一、家和万事兴1.家庭关系的法律性质:家庭关系不仅是亲属关系,还是法律上的 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 义务,也有 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 ,并对子女进行 和 。权利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保护和教育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合理惩戒3.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的义务。 (2)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 。4.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和睦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二、薪火相传有继承1.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内涵: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 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 (2)继承相关债务问题: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 ,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个人合法财产死者遗产继承人继承权债务清偿责任(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 ;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 。遗嘱继承只能在 范围内指定继承人。(4)继承顺序:在被继承人 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 、子女、 (第一顺序),兄弟姐妹、 、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5)协商精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 、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未立遗嘱配偶父母祖父母互谅互让和睦团结2.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及法律效力 ①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 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 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②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是在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 (2)遗赠的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者 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合法财产死亡法定继承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3)遗嘱类型:民法典规定,遗嘱有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 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 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最后1.判一判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 提示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如果子女不喜欢学习,不想上学,父母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 提示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但义务教育阶段,作为子女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让父母吃好喝好。( )提示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4)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提示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5)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提示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6)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律效力等同。( )提示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7)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 )提示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8)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提示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议一议镜头一 中学生小华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了,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华父母拒绝支付。镜头二 父母离婚后,3岁的小芙跟随母亲生活。在此期间,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几年后,小芙上学,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拒绝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做法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 错误。根据法律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作为义务,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利益;作为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未成年人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提升关键能力2核心考点一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核心考点二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121.抚养、教育和监护 (1)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 (2)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3)监护,父母应当保护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利益等合法权益,预防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危害,使其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处于安全状态。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点拨 抚养、教育和监护不仅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也是父母的重要权利。即使父母离婚,仍然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受教育的权利。发生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子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赡养 (1)内涵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①子女对父母赡养:民法典规定,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②晚辈对长辈赡养: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2)不履行法律后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特别是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点拨 (1)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一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2)抚养、赡养与扶养: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狭义的扶养则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给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学习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培养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共同构建和谐家庭。命题点一 抚养、教育和监护[典例1]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八年级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D解析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所以②③正确。题意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问题,也不是反映遗弃未成年子女问题,所以①④不符合题意。[对点练1]浙江杭州市小学生施某长期遭到其养母李某殴打,致其身上多处表皮受伤。李某的行为( ) ①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 ②属于遗弃未成年人行为 ③表明其未尽到抚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④表明其履行了管教子女的义务,情有可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②排除;李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她未尽到抚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④错误。B命题点二 赡养[典例2]某敬老院的负责人张女士说:“有儿有女的,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就没人交钱了。80多岁的张老太住在这里两年多了,护理费每月1 500元,到现在已经欠了3万多元。”在这里,张老太的子女( ) A.履行了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B.遗弃老人,未履行子女的法定义务 C.虐待老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只违背道德而不违背法律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被遗弃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B正确。A、D错误。C中“虐待”不符合题意。B[对点练2] 90岁的刘老汉与成年儿子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儿子、儿媳负责养老。但几年后,刘老汉与儿子产生矛盾,赌气出走,一个人居住生活。之后,儿子对刘老汉不闻不问。为此,刘老汉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刘老汉儿子必须常常去看刘老汉并尽快接刘老汉回家照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子女对父母有扶助的义务 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④子女对父母有保护的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B解析 抚养适用于长辈对晚辈,③排除;法院依法判决刘老汉儿子必须常常去看刘老汉并尽快接其回家照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扶助、赡养以及保护的义务,①②④入选。(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5)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遗嘱的特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点拨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3.继承问题应秉持的精神和意义 民法典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点拨 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敬老爱幼,建设和睦家庭,这是每个家庭的追求。体现着中华传统美德,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明确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培育家庭责任意识,提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原则,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命题点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典例1]我国民法典规定( ) A.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 B.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子女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C.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D.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解析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故选D。D[对点练1]祖父母和父母亲都已过世,作为家中唯一子女的李某在继承父亲房产时,半路“杀出”个小田。小田系李某父亲再婚妻子田某与其前夫的女儿。李某父亲抚养小田5年后,虽与田某离婚,但仍因对小田的不舍继续给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父亲的房产归( ) A.李某继承 B.小田与李某共同继承 C.小田继承 D.小田无权继承 解析 小田系李某父亲的继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且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继父母离婚而解除,材料中小田与李某父亲是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其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不因母亲与继父离婚而解除,故小田和李某都拥有继承李父房产(遗产)的权利,B正确,A、C、D排除。B命题点二 遗嘱的特征[典例2]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③黄乙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 ④黄丙属于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是遗嘱继承,①符合题意,③排除;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②符合题意,④排除。A[对点练2]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予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C解析 A表述错误,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口头赠予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因此赠予是有法律效力的,B错误,C表述正确;D表述错误。[真题体验]1.(2020·浙江1月选考36)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D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在本案例中,作为小明的继父的孙某有权要求小明支付赡养费,作为继子的小明有对孙某财产的继承权,①判断错误,③④正确;该纠纷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②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2.(2018·浙江4月选考35)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费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解析 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适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是错误的。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适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创新预测]1.2010年,陈某与马某领证结婚。次年,儿子小强出生。2013年,陈某与马某离婚,法院判决儿子小强由陈某抚养,马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2万元。2017年,陈某因病去世,由于马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陈某的父母就拒绝马某探望小强。下列对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没有履行抚养小强的义务 ②马某没有保护和教育小强的权利 ③小强应承担赡养陈某父母的义务 ④陈某的父母无权剥夺马某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解析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马某离婚后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未对小强尽抚养义务,①正确。保护和教育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②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中小强尚未成年,没有赡养陈某父母的能力,③错误。离婚后,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他人不能随意阻拦,陈某父母无权剥夺马某的权利,④正确。B正确。2.张某和李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无效,张某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 ) 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B.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C.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D.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B解析 材料与继承遗产无关,A不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而次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该出资赡养父母,B正确;材料没有体现次子实施家庭暴力,C不选;材料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无关,D不选,故本题答案应为B。3.1971年,隋某夫妇收养了年幼的小隋。谁料成家后的小隋不顾养育之恩,经常打骂两老。小隋的儿子还经常向已经90多岁,没什么行动能力的两老要钱,不给就威胁恐吓。两老被迫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小隋的收养关系。据此可知,本案中( ) ①小隋的儿子是隋某夫妇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小隋没有履行赡养、扶助隋某夫妇的法定义务 ③小隋父子对隋某夫妇构成虐待,应被依法追责 ④法院须维护隋某夫妇的人身权,依法惩戒小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 由于小隋经常打骂两老,且小隋儿子还经常威胁恐吓两老,小隋父子对隋某夫妇构成了虐待,应该被依法追责,根据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作为法院必须维护隋某夫妇的人身权,依法惩戒小隋,③④符合题意。父母子女之间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孙子与爷爷奶奶之间并非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材料,并不能看出隋某是否履行了赡养、扶助隋某夫妇的法定义务,②不符合题意。故本题应选D。专题强化练3一、选择题1.2019年1月,周先生与高女士离婚,10岁的女儿小周与周先生生活。高女士以离婚为由拒绝支付小周的生活费和学费;周先生则认为小周是女孩子,没必要读书,强迫小周辍学。对于周先生和高女士应承担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女士有承担小周的生活费和学费的义务 ②周先生对小周负有扶养和教育的法定权利 ③周先生强迫小周辍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④高女士与小周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夫妻离婚而解除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C解析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虽然周先生和高女士已经离婚,但高女士仍然要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义务,①正确;②强调权利,与设问不符;周先生以小周是女孩子为由强迫其辍学,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③正确;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④错误。本题选C。2.(2019·12月嘉兴市高三政治选考教学测试试题)丈夫去世后,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倩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倩上学,还经常对其打骂。马某为“保全婚姻”,对女儿的遭遇保持沉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小倩的受教育权 ②小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靠其监护人来维权 ③保护小倩是马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倩可寻求当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来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B解析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①正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④正确;小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故监护人既负有监护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权利,③错误。3.李某年老多病、生活困难,承受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儿子小李却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可推卸 ②小李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李某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 权利与义务在实施过程中,权利可以选择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结合材料,儿子小李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赡养老人,是不正确的,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③符合题意。小李的行为违背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不能说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②说法错误。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④说法错误。本题选A。A4.老李早年丧偶,在将养子小李抚养成年后准备与陈某结婚,此事遭到小李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老李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老李再婚后小李无需尽赡养义务。几年后,老李病重,生活困难,小李以签过协议为由不管不问,老李遂将小李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有效,小李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②老李和小李之间本来不存在血缘关系,小李无需赡养 ③协议无效,继子女对抚养其的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④小李对老李不管不问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 小李和老李之间的协议内容本身违反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该协议无效,小李不能以签过协议为由对老李不管不问,拒绝履行自己应尽的对老李的赡养义务,③④符合题意;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①错误;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②错误。本题选D。5.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 ) ①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 ②要求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 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但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①③符合题意;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②④排除。B6.年过古稀的薛某与李某为母子关系。2020年1月,李某以疫情为借口不履行赡养义务,薛某诉至法院,在开庭休庭后,李某咒骂、殴打薛某,后薛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禁令。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李某咒骂、殴打薛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侵犯了薛某的权利 B.李某不履行对薛某的赡养义务,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C.此案中薛某要胜诉必须要委托诉讼代理人 D.李某应对薛某的诉讼请求承担举证责任A解析 李某咒骂、殴打薛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侵犯了薛某的生命健康权,A正确;李某之前对薛某不履行赡养义务,案中并没有涉及情节是否恶劣,不一定要受到刑事处罚,B错误;薛某要胜诉,不一定要委托诉讼代理人,C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是薛某诉至法院的应当由薛某承担举证责任,D错误。本题选A。7.甲、乙和丙三人为同母异父的兄弟。甲为其母与前夫所生,乙与丙为其母与丁所生。丁于2019年因事故去世,其生前承包的村里的山林被政府征用,因此,其获得过一笔补偿款。丁未留下遗嘱,且丁的父母早已过世,甲、乙、丙就这笔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甲不是丁的婚生子,故其分得的份额应当较少 B.若甲自小由丁抚养,则三兄弟平分丁的份额 C.若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则甲不能继承丁的份额 D.甲母的份额由甲、乙和丙三兄弟平均继承C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假如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则甲未受到丁的抚养,甲与丁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婚姻法的上述规定,甲不能继承丁的份额,C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A错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甲自小由丁抚养,则丁的份额应当由甲母、甲、乙和丙四人平均继承,B错误;本案中甲母并没有死亡,不存在遗产的继承问题,D错误。8.继承制度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下列关于继承顺序认识正确的是( ) A.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B.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均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C.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 D.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解析 继承法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顺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A正确;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B错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能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继承,C错误;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D错误。本题选A。9.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妥善处理继承问题。对此,家庭成员在继承遗产时,应该( )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 ②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遗产份额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④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解析 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是必须均等,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①错误,②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③正确;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④错误。本题选C。10.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D解析 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率最高,排除①;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也为了简化子女将来继承遗产的手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表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②正确;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不属于自书遗嘱,排除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11.甲与乙离婚后,在女儿丙大学毕业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名下有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还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是( ) ①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②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的遗产 ③乙可以继承甲的遗产 ④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③C解析 60万元赔款是在甲死亡后,由甲的近亲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甲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而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生前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因此①错误,②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生前留有遗嘱,因此,甲的财产应当按照遗嘱划分,全部由其母亲丁继承,且甲与乙已离婚,故乙无权继承,③错误。材料中甲的女儿丙已经大学毕业,具有劳动能力,且按照遗嘱内容无权继承甲的遗产,④正确。12.李阿伯无儿无女,晚年一直由唐先生照顾。唐先生为他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后来两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表示李阿伯去世后,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唐先生所有。在这一案例中( ) ①唐先生有权接受李阿伯的遗赠,分得该套房产 ②唐先生获得李阿伯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 ③唐先生的行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唐先生与李阿伯非亲非故,无权继承李阿伯的房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C解析 唐先生与李阿伯虽然非亲非故,但为李阿伯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因此,唐先生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分得该套房产,①正确,排除④。唐先生照顾孤寡老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正确。只有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遗嘱继承人,才属于遗嘱继承,唐先生不属于李阿伯的法定继承人,②错误。二、案例分析题13.宋某和王某婚后生有二子一女,在大儿子十六岁、二儿子十岁、小女儿三岁时,她离家出走,对三个孩子不闻不问,全丢给王某一人抚养。20年后,宋某疾病缠身,无收入来源,生活艰难,想再回到子女身边,子女坚决反对。宋某说,如果不让她回来、不好好赡养她,她就要上法院告他们。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哪些义务? (2)宋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吗?请说明理由。答案 (1)抚养和教育。(2)有。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本案中,宋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属于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解析 本题以一起子女赡养案件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构建和睦家庭等知识点的把握程度。(1)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和教育的义务。(2)宋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因为宋某此时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因而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14.材料一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6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9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2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材料一中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材料二中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答案 (1)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黄丙属于受遗赠人。身份上,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受遗赠的条件是基于遗嘱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2)谢某于2016年和2019年2月15日所立的遗嘱分别为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且两份遗嘱均为有效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故谢某的遗嘱应以2019年2月15日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其遗产中,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归女儿所有,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所有。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内容索引落实必备知识提升关键能力12专题强化练3落实必备知识1一、家和万事兴1.家庭关系的法律性质:家庭关系不仅是亲属关系,还是法律上的 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 义务,也有 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 ,并对子女进行 和 。权利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保护和教育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合理惩戒3.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的义务。 (2)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 。4.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和睦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二、薪火相传有继承1.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内涵: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 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 (2)继承相关债务问题: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 ,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个人合法财产死者遗产继承人继承权债务清偿责任(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 ;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 。遗嘱继承只能在 范围内指定继承人。(4)继承顺序:在被继承人 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 、子女、 (第一顺序),兄弟姐妹、 、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5)协商精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 、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未立遗嘱配偶父母祖父母互谅互让和睦团结2.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及法律效力 ①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 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 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②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是在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 (2)遗赠的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者 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合法财产死亡法定继承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3)遗嘱类型:民法典规定,遗嘱有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 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 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最后1.判一判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 提示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如果子女不喜欢学习,不想上学,父母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 提示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但义务教育阶段,作为子女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让父母吃好喝好。( )提示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4)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提示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5)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提示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6)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律效力等同。( )提示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7)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 )提示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8)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提示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议一议镜头一 中学生小华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了,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华父母拒绝支付。镜头二 父母离婚后,3岁的小芙跟随母亲生活。在此期间,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几年后,小芙上学,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拒绝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做法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 错误。根据法律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作为义务,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利益;作为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未成年人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提升关键能力2核心考点一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核心考点二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121.抚养、教育和监护 (1)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 (2)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3)监护,父母应当保护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利益等合法权益,预防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危害,使其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处于安全状态。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点拨 抚养、教育和监护不仅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也是父母的重要权利。即使父母离婚,仍然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受教育的权利。发生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子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赡养 (1)内涵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①子女对父母赡养:民法典规定,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②晚辈对长辈赡养: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2)不履行法律后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特别是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点拨 (1)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一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2)抚养、赡养与扶养: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狭义的扶养则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给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学习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培养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共同构建和谐家庭。命题点一 抚养、教育和监护[典例1]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八年级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D解析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所以②③正确。题意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问题,也不是反映遗弃未成年子女问题,所以①④不符合题意。[对点练1]浙江杭州市小学生施某长期遭到其养母李某殴打,致其身上多处表皮受伤。李某的行为( ) ①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 ②属于遗弃未成年人行为 ③表明其未尽到抚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④表明其履行了管教子女的义务,情有可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②排除;李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她未尽到抚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④错误。B命题点二 赡养[典例2]某敬老院的负责人张女士说:“有儿有女的,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就没人交钱了。80多岁的张老太住在这里两年多了,护理费每月1 500元,到现在已经欠了3万多元。”在这里,张老太的子女( ) A.履行了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B.遗弃老人,未履行子女的法定义务 C.虐待老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只违背道德而不违背法律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被遗弃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B正确。A、D错误。C中“虐待”不符合题意。B[对点练2] 90岁的刘老汉与成年儿子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儿子、儿媳负责养老。但几年后,刘老汉与儿子产生矛盾,赌气出走,一个人居住生活。之后,儿子对刘老汉不闻不问。为此,刘老汉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刘老汉儿子必须常常去看刘老汉并尽快接刘老汉回家照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子女对父母有扶助的义务 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④子女对父母有保护的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B解析 抚养适用于长辈对晚辈,③排除;法院依法判决刘老汉儿子必须常常去看刘老汉并尽快接其回家照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扶助、赡养以及保护的义务,①②④入选。(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5)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遗嘱的特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点拨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3.继承问题应秉持的精神和意义 民法典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点拨 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敬老爱幼,建设和睦家庭,这是每个家庭的追求。体现着中华传统美德,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明确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培育家庭责任意识,提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原则,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命题点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典例1]我国民法典规定( ) A.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 B.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子女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C.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D.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解析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故选D。D[对点练1]祖父母和父母亲都已过世,作为家中唯一子女的李某在继承父亲房产时,半路“杀出”个小田。小田系李某父亲再婚妻子田某与其前夫的女儿。李某父亲抚养小田5年后,虽与田某离婚,但仍因对小田的不舍继续给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父亲的房产归( ) A.李某继承 B.小田与李某共同继承 C.小田继承 D.小田无权继承 解析 小田系李某父亲的继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且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继父母离婚而解除,材料中小田与李某父亲是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其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不因母亲与继父离婚而解除,故小田和李某都拥有继承李父房产(遗产)的权利,B正确,A、C、D排除。B命题点二 遗嘱的特征[典例2]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③黄乙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 ④黄丙属于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是遗嘱继承,①符合题意,③排除;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②符合题意,④排除。A[对点练2]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予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C解析 A表述错误,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口头赠予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因此赠予是有法律效力的,B错误,C表述正确;D表述错误。[真题体验]1.(2020·浙江1月选考36)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D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在本案例中,作为小明的继父的孙某有权要求小明支付赡养费,作为继子的小明有对孙某财产的继承权,①判断错误,③④正确;该纠纷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②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2.(2018·浙江4月选考35)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费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解析 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适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是错误的。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适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创新预测]1.2010年,陈某与马某领证结婚。次年,儿子小强出生。2013年,陈某与马某离婚,法院判决儿子小强由陈某抚养,马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2万元。2017年,陈某因病去世,由于马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陈某的父母就拒绝马某探望小强。下列对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没有履行抚养小强的义务 ②马某没有保护和教育小强的权利 ③小强应承担赡养陈某父母的义务 ④陈某的父母无权剥夺马某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解析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马某离婚后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未对小强尽抚养义务,①正确。保护和教育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②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中小强尚未成年,没有赡养陈某父母的能力,③错误。离婚后,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他人不能随意阻拦,陈某父母无权剥夺马某的权利,④正确。B正确。2.张某和李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无效,张某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 ) 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B.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C.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D.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B解析 材料与继承遗产无关,A不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而次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该出资赡养父母,B正确;材料没有体现次子实施家庭暴力,C不选;材料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无关,D不选,故本题答案应为B。3.1971年,隋某夫妇收养了年幼的小隋。谁料成家后的小隋不顾养育之恩,经常打骂两老。小隋的儿子还经常向已经90多岁,没什么行动能力的两老要钱,不给就威胁恐吓。两老被迫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小隋的收养关系。据此可知,本案中( ) ①小隋的儿子是隋某夫妇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小隋没有履行赡养、扶助隋某夫妇的法定义务 ③小隋父子对隋某夫妇构成虐待,应被依法追责 ④法院须维护隋某夫妇的人身权,依法惩戒小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 由于小隋经常打骂两老,且小隋儿子还经常威胁恐吓两老,小隋父子对隋某夫妇构成了虐待,应该被依法追责,根据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作为法院必须维护隋某夫妇的人身权,依法惩戒小隋,③④符合题意。父母子女之间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孙子与爷爷奶奶之间并非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材料,并不能看出隋某是否履行了赡养、扶助隋某夫妇的法定义务,②不符合题意。故本题应选D。专题强化练3一、选择题1.2019年1月,周先生与高女士离婚,10岁的女儿小周与周先生生活。高女士以离婚为由拒绝支付小周的生活费和学费;周先生则认为小周是女孩子,没必要读书,强迫小周辍学。对于周先生和高女士应承担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女士有承担小周的生活费和学费的义务 ②周先生对小周负有扶养和教育的法定权利 ③周先生强迫小周辍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④高女士与小周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夫妻离婚而解除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C解析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虽然周先生和高女士已经离婚,但高女士仍然要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义务,①正确;②强调权利,与设问不符;周先生以小周是女孩子为由强迫其辍学,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③正确;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④错误。本题选C。2.(2019·12月嘉兴市高三政治选考教学测试试题)丈夫去世后,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倩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倩上学,还经常对其打骂。马某为“保全婚姻”,对女儿的遭遇保持沉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小倩的受教育权 ②小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靠其监护人来维权 ③保护小倩是马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倩可寻求当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来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B解析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①正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④正确;小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故监护人既负有监护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权利,③错误。3.李某年老多病、生活困难,承受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儿子小李却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可推卸 ②小李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李某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 权利与义务在实施过程中,权利可以选择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结合材料,儿子小李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赡养老人,是不正确的,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③符合题意。小李的行为违背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不能说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②说法错误。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④说法错误。本题选A。A4.老李早年丧偶,在将养子小李抚养成年后准备与陈某结婚,此事遭到小李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老李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老李再婚后小李无需尽赡养义务。几年后,老李病重,生活困难,小李以签过协议为由不管不问,老李遂将小李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有效,小李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②老李和小李之间本来不存在血缘关系,小李无需赡养 ③协议无效,继子女对抚养其的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④小李对老李不管不问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解析 小李和老李之间的协议内容本身违反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该协议无效,小李不能以签过协议为由对老李不管不问,拒绝履行自己应尽的对老李的赡养义务,③④符合题意;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①错误;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②错误。本题选D。5.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 ) ①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 ②要求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 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但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①③符合题意;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②④排除。B6.年过古稀的薛某与李某为母子关系。2020年1月,李某以疫情为借口不履行赡养义务,薛某诉至法院,在开庭休庭后,李某咒骂、殴打薛某,后薛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禁令。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李某咒骂、殴打薛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侵犯了薛某的权利 B.李某不履行对薛某的赡养义务,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C.此案中薛某要胜诉必须要委托诉讼代理人 D.李某应对薛某的诉讼请求承担举证责任A解析 李某咒骂、殴打薛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侵犯了薛某的生命健康权,A正确;李某之前对薛某不履行赡养义务,案中并没有涉及情节是否恶劣,不一定要受到刑事处罚,B错误;薛某要胜诉,不一定要委托诉讼代理人,C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是薛某诉至法院的应当由薛某承担举证责任,D错误。本题选A。7.甲、乙和丙三人为同母异父的兄弟。甲为其母与前夫所生,乙与丙为其母与丁所生。丁于2019年因事故去世,其生前承包的村里的山林被政府征用,因此,其获得过一笔补偿款。丁未留下遗嘱,且丁的父母早已过世,甲、乙、丙就这笔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甲不是丁的婚生子,故其分得的份额应当较少 B.若甲自小由丁抚养,则三兄弟平分丁的份额 C.若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则甲不能继承丁的份额 D.甲母的份额由甲、乙和丙三兄弟平均继承C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假如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则甲未受到丁的抚养,甲与丁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婚姻法的上述规定,甲不能继承丁的份额,C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A错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甲自小由丁抚养,则丁的份额应当由甲母、甲、乙和丙四人平均继承,B错误;本案中甲母并没有死亡,不存在遗产的继承问题,D错误。8.继承制度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下列关于继承顺序认识正确的是( ) A.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B.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均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C.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 D.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解析 继承法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顺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A正确;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B错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能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继承,C错误;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D错误。本题选A。9.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妥善处理继承问题。对此,家庭成员在继承遗产时,应该( )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 ②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遗产份额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④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解析 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是必须均等,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①错误,②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③正确;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④错误。本题选C。10.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D解析 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率最高,排除①;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也为了简化子女将来继承遗产的手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表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②正确;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不属于自书遗嘱,排除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11.甲与乙离婚后,在女儿丙大学毕业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名下有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还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是( ) ①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②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的遗产 ③乙可以继承甲的遗产 ④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③C解析 60万元赔款是在甲死亡后,由甲的近亲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甲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而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生前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因此①错误,②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生前留有遗嘱,因此,甲的财产应当按照遗嘱划分,全部由其母亲丁继承,且甲与乙已离婚,故乙无权继承,③错误。材料中甲的女儿丙已经大学毕业,具有劳动能力,且按照遗嘱内容无权继承甲的遗产,④正确。12.李阿伯无儿无女,晚年一直由唐先生照顾。唐先生为他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后来两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表示李阿伯去世后,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唐先生所有。在这一案例中( ) ①唐先生有权接受李阿伯的遗赠,分得该套房产 ②唐先生获得李阿伯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 ③唐先生的行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唐先生与李阿伯非亲非故,无权继承李阿伯的房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C解析 唐先生与李阿伯虽然非亲非故,但为李阿伯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因此,唐先生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分得该套房产,①正确,排除④。唐先生照顾孤寡老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正确。只有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遗嘱继承人,才属于遗嘱继承,唐先生不属于李阿伯的法定继承人,②错误。二、案例分析题13.宋某和王某婚后生有二子一女,在大儿子十六岁、二儿子十岁、小女儿三岁时,她离家出走,对三个孩子不闻不问,全丢给王某一人抚养。20年后,宋某疾病缠身,无收入来源,生活艰难,想再回到子女身边,子女坚决反对。宋某说,如果不让她回来、不好好赡养她,她就要上法院告他们。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哪些义务? (2)宋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吗?请说明理由。答案 (1)抚养和教育。(2)有。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本案中,宋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属于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解析 本题以一起子女赡养案件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构建和睦家庭等知识点的把握程度。(1)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和教育的义务。(2)宋某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因为宋某此时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因而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14.材料一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6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9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2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材料一中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材料二中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答案 (1)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黄丙属于受遗赠人。身份上,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受遗赠的条件是基于遗嘱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2)谢某于2016年和2019年2月15日所立的遗嘱分别为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且两份遗嘱均为有效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故谢某的遗嘱应以2019年2月15日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其遗产中,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归女儿所有,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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