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评课课件ppt
展开刘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逛商场,儿子被商场设置的儿童娱乐设施吸引,刘女士交代好儿子在滑梯玩耍,自己去买东西。没多久接到商场工作人员电话,得知孩子摔伤。商场协助刘女士将儿子送到医院,并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用。孩子腿骨骨折,花费医疗费等8000元,
刘女士认为,孩子在商场的娱乐设施玩耍时摔伤,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商场认为,娱乐设施是免费玩耍,并且标有“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
你认为刘女士儿子的什么权利受到侵犯?谁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2)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屈大爷夜间遛狗回来,进电梯时发现手里只剩下一根狗绳,瞬间困意全无,在院里找了起来。屈大爷发现有一个排水井的井盖被撬开放在了一边,小狗掉进了排水井里。屈大爷想也没想跳下井去,把小狗给举了上来,然后呼喊求救,物业人员随即赶来,将他拉上来。经检查,屈大爷左臂骨折,小狗后腿骨裂。
你认为小区物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含义: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目的: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适用情形:(1)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法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3)故意违法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
家住新邵县的李某夫妇经营一家加工厂,2006年至2012年期间,李某夫妇多次借钱给方某。截至2013年2月20日,方某共欠李某夫妇10万元整。方某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到期后,方某未偿还债务,李某夫妇也未向方某催还该借款。2017年11月,李某夫妇忽然想起方某还欠他们10万元钱呢,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某偿还10万元债务。
李某的钱还能够要回来吗?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1)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019年2月8日晚,曹某与张某等3人打麻将,至次日7时左右离开。2月9日10时许,曹某因突发头晕被送往医院救治。曹某呼吸衰竭,经救治无效于当日下午身亡。曹某家属向与一起打牌的人要求索赔,但是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将张某等3人诉至某县法院。
法院是否支持曹某家属的主张?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是否支持周某家属的主张?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认定责任)
(1)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故意:行为人预见了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它发生或者听任它发生。►过失: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无过错
2016年7月23日,赵某一家三口与母亲周某某乘坐私家车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玩,游览至东北虎园出口附近时,赵某从副驾驶下车,从车头绕到驾驶室旁边位置,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至不远处的山坡平台处,周某某下车救助也遭老虎袭击,事故导致赵某受伤、周某某死亡。赵某向园方索赔医疗整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69万元,以及周某的丧葬费、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149万元。
动物园责任应当如何认定?法院是否支持赵某的主张?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年仅10岁的女孩小媛与母亲张女士在村广场晒太阳。由于邻居朱女士隔三差五在广场上喂养,流浪猫时常会在村广场出没,村民对这两只流浪猫渐渐熟悉起来。在小媛与流浪猫玩的时候,流浪猫将小媛抓伤,导致左眼视网膜破损,后经救治,小媛的左眼视力恢复到0.2,花去了2万3千元的医疗费。其母张女士代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朱女士承担原告小媛的医疗费2万3千元,并给付原告小媛康复费2万元。
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张女士的主张?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④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⑤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⑦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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