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说课ppt课件
展开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跳广场舞,这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生命权健康权的表现。但一些老年人把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或者占据公共场所,这就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侵犯公共利益,权利越界了再如网购中,一些买家夸大商品瑕疵,恶意评价说是严重的质量问题的行为还有通过跳楼威胁讨薪的行为……,这都是权利越界
【案例一】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案例二】2021年5月13日,史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某商贸公司注册店铺内的置物架四件,付款100.6元。网购平台商品详情页面介绍,该置物架安装方式为无痕贴安装。史某收到商品后,以置物架安装方式为胶粘而非吸盘粘贴为由,要求卖家对其退款不退货,否则会给差评,遭到卖家拒绝。在卖家向其提供了合法的商标注册证、授权书、商品检测报告后,史某仍多次辱骂卖家客服,并对该订单作出评语“卖假货”“挂羊头卖狗肉”“离这种商家远一点,真是条癞皮狗”上述评价被他人点赞数量为4490,互动评论数量为2499……
思考: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和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云某作为消费者,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商业信誉的故意,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案例二中,史某违背诚信和公平原则,要求卖家退款不退货,并多次辱骂卖家客服,恶意诋毁卖家的商品和服务,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利,史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1.权利的含义: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权利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P35-1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P35-1(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的界限。(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P35-2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案例三】插旗菜业是湖南省华容县较大的蔬菜再加工企业,为多家知名企业代加工酸菜制品,也为一些方便面企业代加工老坛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记者实地探访得知,该企业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产品的,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记者跟随公司的货车,在附近一片农田里,找到了腌制酸菜的土坑。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而这些酸菜在被插旗菜叶收购时,插旗菜业并不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思考:记者实地探访并进行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P35相关链接
【案例四】 2021年12月7日,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国知网”运营方)的侵权纠纷案引发大众热议,话题冲上热搜。老人接受媒体采访谈起维权缘由:“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还通过电脑、手机这些端口来传播,不仅不告诉我,读者包括我自己下载还要付费,我本人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为什么我创造的知识成果得不到尊重?”2020年8月,老人选择了维权。在随后的官司中,赵德馨教授全部胜诉,获得相应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费用,法院判决知网赔偿赵教授70万元。
中国知网侵犯了作者的知识产权(著作权)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①作品的合理使用A.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P36-1B.特定情形: P36相关链接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特点: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P36-1A.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B.特定情形: P36相关链接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者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特点: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中学语文教课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这个软件是否被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如果该应用软件在购买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那么该同学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是在正规网站下载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该情形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范畴,不构成侵权。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案例五】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法官说法:《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表演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表演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种。现场表演是指演出者直接向观众表现作品的行为,机械表演是指对作品的表演使用机械设备予以公开播放,例如使用光盘、电子媒体等形式播放。本案某购物中心在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明显属于后者,即将对作品的表演录制下来之后使用机器设备进行公开播放,其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案涉作品所享有的表演权。在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虽非直接利用背景音乐获利,但该背景音乐能够营造氛围,提高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愉悦程度,进而对其业务起到促进作用,故经营者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合理使用费。司法实践中,有被告商户辩称,其播放的系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或从第三方音乐服务公司付费下载的音乐,不应再另外缴纳使用费。需要明确的是,通过合法途径从正规的第三方公司获得了以数字为载体的音乐作品,但其享有的使用权限也仅仅是自我欣赏范围内的反复收听与播放,并不意味着同时获得了包括表演权在内的其他著作权利。如要公开播放该音乐,仍需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可能会构成侵权,陷入法律纠纷。
【案例六】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该公司在自己的围墙边安装使用照明灯,尽管是应享有的权利,但该公司的照明灯照明影响了小陆及其家人的生活,所以是一种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概况:(1)含义: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时,因相互间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P37-1(3)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P37相关链接(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必要性(why)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P37-1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P38-1
【案例七】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提示:(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2.如何处理相邻关系:(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P38-1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法律依据: P38-1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例如: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P38-2
温馨提醒: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人教统编版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集体备课ppt课件: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集体备课ppt课件,共16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案例分析,民事权利有限制,合理使用,不一定,法定许可使用,当堂检测,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什么是相邻关系,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图文课件ppt: 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图文课件ppt,共27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议学环节一,议学概括,权利的含义,①作品的合理使用,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议学环节二,课堂小结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2020-2021学年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评课ppt课件: 这是一份2020-2021学年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评课ppt课件,共3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学习目标,核心素养,易混易错观点辨析,典型例题,课堂小结,当堂检测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