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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 )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件
展开3.1 订立合同学问大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探究与分享 观看视频并结合课本知识思考,你认为原告的诉求能得到满足吗?为什么?开发商有备而来,提到了“合同”,何谓合同?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思考这一案件对我们有何启示?学习目标自主预习提示阅读课本P23--27,找出相关内容,并划出来。1.合同的含义是什么?种类有哪些?有何特点?2.什么是要约?什么是承诺?3.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4.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5.口头合同的优缺点、适用范围是什么?6.书面合同的优点、适用范围是什么?第一节生活离不开合同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3.订立合同的原则(1)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2)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注意: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⒉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3.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一、生活离不开合同4.意义:①交易者角度: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②社会财富: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③社会角度: 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为什么?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p23相关链接:格式条款: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含义: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二节要约承诺订合同镜头- 2024年1月1日,甲公司向己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责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1月3日,己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1月5回复:“如果降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探究与分享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要约 ① 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② 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③ 构成条件: A.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B.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④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内容含糊、缺少主要条款如质量、价格等的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其 广告是要约邀请(要约引诱)。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广告二: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易混易错: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点评: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特别提醒】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2)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②要求:对点训练C[解析] 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本案中钱某希望孙某马上表态,而孙某第二天才作出承诺。故该承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答案为C。(3)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相关链接: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店家:水果打特价了,买得越多越便宜,快来买。顾客:我想买苹果,苹果怎么卖? 店家:有两种,这种9块一斤,这种6块一斤。 顾客:有点贵,9块一斤的便宜点? 店家:你要诚心买,那行,8块一斤! 针对训练:要约、要约邀请、承诺、新要约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价格不明确,要约邀请内容明确,要约 内容变更,新要约承诺要约人:甲公司受要约人:乙公司要约“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新要约“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没回复。新要约新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显然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镜头一 :要约人:超市受要约人:顾客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要约买卖合同订立完成承诺镜头二 :订立合同的阶段讨价还价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二、要约承诺订合同甲14周岁,用自己3000元大赛奖金瞒着父母去买了一部手机,甲的父母知道后要求退货返还价款,遭到商场拒绝。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商场是否应该退回费用。案例分析分析:14周岁的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在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甲的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甲花3000元购买手机,属于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需要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追认。既然甲的父母要求退款,视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法律从保护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没有直接规定该行为无效,而是加了一个条件:父母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2.合同的效力(1)订立合同无效情形:①合同的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2)有效合同的要求: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知识拓展: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①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包括纯获利行为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注意】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上述单位没有担保的主体资格。《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 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4.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 签订了买卖合同。5.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无 效无 效可追认可撤销无 效6.甲与某网店签订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合同,收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B型号。有 效 3.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A注意: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预期年龄和智力适应的民事行为,不需要父母追认。第三节立字有据更可靠三、立字有据更可靠三、立字有据更可靠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礼品兑换完毕!我有短信记录!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议学任务:请简单说明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三、立字有据更可靠2.口头合同(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2)适用对象:在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3)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4)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三、立字有据更可靠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01优点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02适用条件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03书面合同(4)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特别提醒:(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3)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思维导图课堂检测1.2023年8月25日,甲企业得知乙公司需要摄像头,便在当日发电报告知其出售的摄像头型号、数量以及价格等,8月26日,乙公司回复要求价格降低10%,8月27日,甲企业回复同意并发货,8月29日,乙公司收到摄像头。依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8月29日,乙公司收到摄像头时合同成立②8月27日,甲企业回复同意属于新要约③8月25日,甲企业向乙公司发出的电报属于要约④8月26日,乙公司对价格进行变更的回复属于新要约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③甲企业向乙公司发出的电报告知其出售的摄像头型号、数量以及价格等,属于要约,乙公司回复要求价格降低10%,乙公司的回复对甲企业的价格进行变更,属于新要约,③④正确。8月27日,甲企业回复同意,属于承诺,合同成立,①排除。8月27日,甲企业回复同意属于承诺,不属于新要约,②排除。课堂检测2.初中生小明放学途中见到一个书摊,摊上立着招牌:“清仓处理,本书摊每本书10元”。小明花10元买了一本书,回家后发现是盗版书。于是,小明返回书摊找到摊主要求退货退款。本案中( )A.合同无效,摊主退货即可,无需承担责任B.合同无效,因为小明不具备买书的民事行为能力C.合同有效,因为小明和摊主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D.合同成立,摊主是要约人,小明是受要约人【答案】D【解析】要约人是指向他人作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人,受要约人是指要约人希望同意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本案中,摊主摊上立着招牌:“清仓处理,本书摊每本书10元”,小明花10元买了摊主的一本书,这说明摊主是要约人,小明是受要约人,排除D。摊主售卖的是盗版书,售卖盗版书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错误。初中生小明买书的行为与其自身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小明具有买书的民事行为能力,B错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不能成为合同有效的充分条件,还要看主体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C错误。课堂检测3.30岁的马某与17岁的周某是一同打工的同事,周某有意购买马某的一部旧手机,最后双方商定成交价800元,并同时完成货款交易。周某的家人得知后坚决反对。次日周某将该手机退还给马某,并要求马某退还800元。马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例中( )①由于没有订立书面合同要件,故此合同不成立②由于双方已完成要约与承诺,故此合同成立③周某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故此合同成立有效④马某只是向周某发出了要约邀请,故此合同不成立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合同既有书面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都是成立有效的,①说法错误。订立合同的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马某和周某双方商定成交价800元,并同时完成货款交易,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完成了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②符合题意,④不符合题意。17周岁的周某已经开始工作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合同的主体适格,合同成立且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③符合题意。课堂检测4.刚满9岁的小马通过母亲张某的手机号码支付了某直播公司的虚拟货币对主播进行打赏,共付2万元。直播公司认为,交易收据付款人为张某,手机及账户也为张某所有,在通过手机消费时需要输入密码,因此小马的行为张某是同意的,故不用返还钱款。本案中( )①小马和直播公司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成立并且有效②小马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③张某未能妥善保管手机及支付密码,应承担相应责任④本案中订立的合同需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9岁小马的打赏行为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马和直播公司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无效,①排除。我国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刚满9岁的小马能独立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②排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本案中订立的合同需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张某未能妥善保管手机及支付密码,应承担相应责任,③④符合题意。课堂检测5.赵某将自己的小电动车以1500元的价格挂牌标价在小区出售,小电动车八成新,质量不错,有几个邻居看了有购买的意愿。邻居李某找到赵某表示愿意以1000元购买电动车,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1200元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对业主发出了卖电动车的要约②邻居们想购买电动车的意愿是承诺③要约内容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变更④电动车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到李某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赵某将自己的小电动车以1500元的价格挂牌标价在小区出售,小电动车八成新,质量不错,赵某对业主发出了卖电动车的要约,①符合题意。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邻居们有意愿但尚未同意要约,所以邻居们想购买电动车的意愿不是承诺,②说法错误。邻居李某与赵某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1200元完成交付,要约内容发生了实质性变更,③说法错误。动产产权的取得通常自交付时发生转移,电动车是动产,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到李某,④符合题意。课堂检测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孙某与其父共有一处房产,因经商缺少资金,孙某便与朋友谢某商议,将该处房屋过户给谢某,以取得银行贷款。为瞒住父亲,孙某找人冒充其父,办理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随后,孙某与谢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贷款手续和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后,孙某得到银行贷款50万元。此后,房屋一直由孙某继续居住,并由孙某每月替谢某偿还贷款,其父毫不知情。两年后,孙某打算将贷款提前还清,并将房屋重新变更到自己和父亲名下,但谢某反悔,不予配合,坚称房屋是自己买下的。双方产生纠纷,孙父终得知真相。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孙某与谢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说明本案诉争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课堂检测【答案】(1)合同无效。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本案中孙某瞒着父亲,将两人名下的房屋过户给朋友谢某,真正意图并不是买卖房屋,而是套取银行贷款用于经商投资,双方构成恶意串通,违反相关法律,导致合同无效。(2)房屋所有权应归孙某与其父共同所有。由于本案中孙某与谢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谢某理应将房屋所有权返还给孙某及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