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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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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11 19: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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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文配套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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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文配套课件ppt,共23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珍惜婚姻,世代亲等计算法,同居关系,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离婚要慎重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珍惜婚姻
      二、离婚要慎重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小美(25岁)和小武分手后,上班时心不在焉被身价50亿的总裁傅宴辞(32岁)看到,了解缘由后,以请客吃饭看电影的方式宽慰小美长达3个月。之后向小美表白,二人成为了男女朋友。半年后傅宴辞提出两人登记结婚,小美说考虑一下,让傅宴辞回去等消息……
      思考:如果小美同意,两人能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3)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伯叔姑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或外曾孙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或曾外孙子女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结婚登记的程序:P52 申请→核对→登记
      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①无效婚姻:a.当事人已有配偶(重婚),b.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c.不到法定年龄。②申请主体: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③无时效限制: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a.基于胁迫(本人不自愿),b.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②申请主体: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③有时效限制: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思考:观看视频可知离婚需谨慎,但如果决定离婚,需要知道哪些基本知识?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P53相关链接1——离婚限制
      【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P53-2①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③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④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P53相关链接2: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正确对待婚姻的要求与态度(义务)
      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1.女青年陈某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王某。陈某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婚后,王某经常打骂陈某。陈某不堪忍受,遂与表叔家的儿子张某私奔,二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③陈某和张某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④陈某和张某属于重婚,其婚姻是无效婚姻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解析】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属于可撤销婚姻,①正确,②错误。陈某与张某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不能判断婚姻无效,③错误。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构成重婚,其婚姻关系无效,④正确。
      2.江某与林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2019年二人因感情破裂分居。2020年江某外出打工,与一同打工的19岁女孩潘某互生好感,遂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于2021年育有一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①江某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原则②潘某不符合法定婚龄,与江某的婚姻无效③江某与潘某的结合是婚姻自由的体现④林某有权要求法院做出裁判离婚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解析】江某与林某感情破裂分居,但二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故江某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原则,①正确。江某与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定夫妻,谈不上有效无效,②错误。江某与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定夫妻,江某与潘某的结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是婚姻自由的体现,③错误。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江某与林某感情破裂,且江某在外与他人同居,林某有权要求法院做出裁判离婚,④正确。
      3.赵某离婚后,带着与前夫所生的2岁女儿小玲与张某再婚。张某将小玲视如己出。婚后双方未生小孩。10年后,因同张某感情不和,赵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赵某将这些年支付给小玲的抚养费返还给他。本案中,法院应( )①不支持离婚,因为双方未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②支持离婚,因为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没有异议③支持离婚,也支持张某提出的返还抚养费的诉求④支持离婚,但不支持张某提出的返还抚养费的诉求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本案中,赵某与张某在离婚问题上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支持双方的离婚诉求;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张某提出的返还抚养费的诉求,①③错误,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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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版本:人教统编版

      年级: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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