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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家和万事兴背景图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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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家和万事兴背景图ppt课件,共42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1家和万事兴,主干知识,CONTENTS,幼有所教育小职责大,PART01,育小职责大,以案说法,知识拓展关于抚养,对点训练1,对点训练2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1.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是亲属关系?体现?法律依据?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3.父母的权利?4.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5.如何认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含义、优缺点)?6.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理?
01.幼有所教:育小职责大
02.老有所养:敬老是义务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P42一段
(3)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如,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①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P43相关链接
2017年7月,在上海,路某某和袁某将出生仅一个月的非婚生女儿“小红豆”遗弃在了上海市儿童医院,并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并协调区民政局将病愈康复的“小红豆”送往区福利院进行临时监护。
【法院判处—】2019年8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遗弃罪分别判处陆某某、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考虑到“小红豆”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由于离婚、年龄等原因也不具备抚养条件,2019年11月,法院最终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小红豆”的监护人。
遗弃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处?遭遗弃的孩子又该怎样抚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P43一段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② 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监护职责(义务) P43二段
监护: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保护,使子女身心安全。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思考: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教育: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不支付教育费用不违法。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对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P43中相关链接(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画横线)。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画横线) 。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下列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的义务,理解正确的是①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②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③抚养只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④离婚后,父母就没有教育子女的义务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④:从材料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于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离婚后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③④说法错误①②:结合教材可知;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①②正确,故本题选A。
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1)不成立。(2)原因:《民法典》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本案中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受害方医疗费。
家长能不能干预孩子玩手机?为什么?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材料一:小丽的母亲实在无力供养小丽,和富裕但无孩子的王某夫妇办理了领养协议。小丽的母亲说:“小丽,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抚养你了。你去过好日子吧。材料二:李某与江某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子,又与胡某有了私生子孩子小刚,小刚的母亲问李某索要抚养费,李某说:“我自己都养不活,我还养他?没钱!”
1.小丽的母亲的说法正确吗?2.李某的说法正确吗?非婚生子小刚和婚生的孩子在亲属关系上拥有同样权利吗?
1.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2.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3.父母的权利 P43末段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注意: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王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小李,在小李3岁时,李某因车祸去世。王某再婚另嫁张某。因李家三代单传,王某不得已将小李留给爷爷奶奶照顾,虽然张某同意与小李一起生活,但因爷爷奶奶不同意致未果,王某便很少来看小李,也未支付任何费用。本案中A.王某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B.王某对小李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C.张某未与小李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D.爷爷奶奶依法享有对小李进行监护的权利与义务
BC:王佳与小李是母子关系,虽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但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有抚养、教育、保护小李的权利与义务,张怀与小李没有血缘关系,未与小李共同生活,不构成养父子关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B说法正确,C说法错误;A:王佳再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照顾和教育的义务,王佳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仍然需要履行监护职责,A说法错误。D:小李的母亲健在,王佳再婚对子女仍有抚养、照顾和教育的义务,爷爷奶奶对小李进行监护需要一定条件,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1.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小军从初二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担刑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解析】从“初二”可判断小军为未成年人。“继父让小军从初二退学”表明父母未尽对子女的教育义务。父母有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②③正确。题意不是反映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问题,也不是遗弃未成年子女,①④不符合题意。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你如何看待上述材料中法官的判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三十年前,家住房山的杨先生和李女士在他们的儿子小李(离婚后改跟母亲姓)不满两岁时离婚,法院将小李的抚养权判给李女士。从此,他们未再互相走动,父子俩形同陌路。 然而,三十年后,67岁的老杨(即杨先生)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逢节日需前来看望。 小李说,接到起诉书时,开始觉得可笑,后来十分气愤。“为什么?你三十多年来,没任何联系,即使有联系,也没联系过我,你告我?你凭什么告我?你说有血缘关系,你根本对我没尽到义务,你现在反过来要我尽义务。虽然我不是读法律的,但是于情于理,我觉得不合适吧?”小李声音哽咽地说,从小到大,母亲带着自己风风雨雨走过来不容易,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常向同学、街坊伸手借钱。
思考:此案中小李能不能因为父亲没有对自己尽父亲的义务,而不尽自己作为子女的义务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5年修正: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案件判决: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可能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但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赡养扶助不仅仅此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小李还是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P44一段
(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思考:未成年子女需要监护,那么,老人需不需要别人的监护呢?
知识拓展: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不能因为老人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能因为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也就是你养爸我养妈,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协议无效)成年子女不能因为父亲或者母亲离婚,一方对自己没有尽父亲或者母亲的义务,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成年子女不能因老人没照顾孙子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能因是养子女、继子女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五年前,老李的老伴去世。去年,老李与刘大妈再婚。此后,三个成年儿子以父亲再婚为由,拒绝提供赡养费,也不回家探望老李。今年年初,老李突然病倒,昏迷中还喊着三个孩子的名字。病好后,老李委托律师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儿子们每人每月亲自给父亲送50块钱的赡养费。刘大妈说:“老李没指望这钱养老,他的本意是借这个,让他们经常回家团圆。”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三个儿子重新迈进了父亲的家门,同时,保证每月亲自给父亲送50元赡养费。老李看到一年多未见的儿子们,高兴极了。
为50元钱赡养费起诉儿子合理、合法吗?为什么?
①合理、合法。②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一些中年或老年丧偶的父母如果想重新找伴侣,子女不应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不能因为他们再婚而不尽赡养义务。
为50元钱的赡养费起诉自己的儿子合法吗?为什么?
一对年过70姓吴的老夫妇,身患多种疾病,唯一的女儿小红已出嫁。女儿对老夫妇非常不孝,很久都没来看老夫妇一眼,对老夫妇不闻不问。为解决养老、手术签字权、日常生活代理人、死后财产的处理问题,吴老夫妇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选择由朋友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而不是由法定第一顺位监护人即女儿小红来监护。
思考:什么是“意定监护”?有何意义?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P44二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注意:意定监护基于自己的意愿,法定监护基于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3)为什么要制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原因:A.法律依据: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解决此类问题。 P44二段B.自身原因: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P45相关链接)C.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P45相关链接)②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P44二段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P45一段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虐待: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比较虐待与家庭暴力
知识拓展: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2020年6月,李某合法收养表妹张某之子谢某。2022年3月21日晚,李某因认为谢某撒谎,在其家中先后使用竹制“抓痒耙”和塑料制“跳绳”对谢某进行抽打,造成谢某体表150处挫伤。经法医鉴定,谢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谢某的生父母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本案中,李某的行为A.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B.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C.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D.属于正常的教育管理行为,不应受到任何处罚
A:李某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并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不是只受道德的谴责,A不符合题意。BC:我国法律规定,禁业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业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李某抽打谢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行为,造成轻伤,说明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不适用行政处罚,B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D:李某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而不是正常教育管理行为,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而且庞某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①正确。②:题中,庞某子女只是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判断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②排除。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③说法错误。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因此,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④正确。故本题选B。
2022年1月1日,我国首部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2月,被告人张某(15岁)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张某的父母对张某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张某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①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②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了道德约束④表明父母对未成年人既有抚养又有教育义务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详解】①: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故①说法错误。②:张某的父母对张某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导致张某误入歧途,该判决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故②正确。③: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律约束,而不是道德约束,故③不选。④:张某父母对张某养而不教,该判决表明父母对未成年人既有抚养又有教育义务,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2022·辽宁沈阳·三模)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故①不选;③:《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③不选
王某十岁的儿子爱打游戏不听管教,王某在墙上分别贴上“打游戏”“看电视”的字样,要求儿子对着“打游戏”的字样打墙十分钟,盯着“看电视”的字样看十分钟。本案例中,王某的做法( )①属于家庭冷暴力,不利于子女成长②履行了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行使了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④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的体现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王某儿子不听管教,王某通过“对着‘打游戏’的字样打墙十分钟,盯着‘看电视’的字样看十分钟”的方式给予其惩戒,这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的体现,并不属于冷暴力,故①不选。 ②④:材料中王某通过实施合理的惩戒措施管教其儿子履行了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故②④正确。 ③:材料主要强调的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未体现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故③不选。
北京的肖女士和尹先生于2017年12月3日开始试婚同居,在尹先生不同意生育的情况下,肖女士生育一子阿宝。2019年6月,肖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尹先生支付阿宝的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尹先生认为,肖女士生育子女未经其同意且之前双方已签署了弃养协议,故其无须负担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双方均应对阿宝履行抚养教育义务②弃养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③弃养协议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因此有效④可以免除尹先生对阿宝的抚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②:婚烟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①②符合题意③④:合同法中的合同不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阿宝系尹先生的非婚生子女,且未成年,不能免除尹先生对阿宝的抚养义务,③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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