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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提能训练练案40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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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提能训练练案40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共10页。试卷主要包含了选择题,非选择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①错误;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②正确;《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③错误;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④正确。
2.2014年,老马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9岁的女儿小马由妈妈抚养,老马每个月给女儿1 500元抚养费直到她满18周岁。2024年,小马考上大学,要求父亲给自己缴纳学费,购买9 000元的电脑和3 000元的手机,并继续支付每月1 500元的生活费。老马没有同意,女儿便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马虽然考上大学,但并未步入社会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故法院应当支持其诉求
②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支持其诉求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老马应继续支付女儿的花费
④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因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老马已经将女儿抚养到了18周岁,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该支持其诉求,①③错误,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因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④正确。
3.2017年贾某与李某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次年双方生育一女,取名贾小小。二人因性格不合解除同居关系,贾小小随李某生活并改姓李,李某拒绝贾某探视。2020年,贾某与他人结婚,并生一对双胞胎儿子,李某也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双方未生育子女,李某要求贾某给付李小小抚养费,贾某认为李某经济条件也比自己好,拒绝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用。现李小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某支付其抚养费。关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小为非婚生子女,已改姓,且李某拒绝贾某探视,故贾某不应支付李小小抚养费
②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故贾某应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
③李小小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由其母李某作为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④贾某经济条件不如李某,故贾某应免除支付李小小抚养费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贾某与李某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贾小小(后改名李小小)为非婚生子女,但是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故贾某应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①错误,②正确;李小小是未成年人,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其母可作为诉讼代理人,③正确;贾某虽经济条件不如李某,但是李小小是其亲子女,贾某有义务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④错误。
4.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常某与王某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②④正确;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无关,①不符合题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错误。
5.何某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在1995年与陈某甲和陈某乙的母亲组成新的家庭。当时的陈某甲和陈某乙分别为12岁、9岁,现陈某甲、陈某乙均已成家并生育子女,二人因赡养问题与何某发生纠纷,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甲:“从小何某就对我不好,现在我不可能赡养他。”
B.陈某乙:“我现在经济困难,应该免除给付何某赡养费的义务。”
C.何某:“我虽没有履行为陈某甲、陈某乙买房的法定义务,但仍是他们的父亲。”
D.群众丁:“何某与陈某甲、陈某乙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二人应对何某尽赡养义务。”
[答案] D
[解析]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陈某甲和陈某乙作为继子女赡养何某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A、B错误;为陈某甲、陈某乙买房不是何某的法定义务,C错误;何某与陈某甲、陈某乙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二人应对何某尽赡养义务,D正确。
6.张女士生下女儿小米(化名)不到一年便离家,未对女儿尽过抚养义务。22年后,小米再听闻母亲的消息时,竟是被母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索付赡养费,小米表示拒绝。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促进家庭关系和谐,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
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张女士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③张女士有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法庭会判决其承担责任
④若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张女士和小米都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也忽视了传统美德,因此促进家庭关系和谐,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①正确;如果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小米履行赡养义务,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②错误,④正确;案件未涉及小米提起遗弃未成年子女诉讼,因此不会判决张女士承担责任,③错误。
7.孙某现年84岁,一直由侄女照顾,并与侄女在本地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侄女为其意定监护人。孙某女儿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对其行为能力鉴定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法院在审理中多次征询孙某意见,其均表示希望侄女为监护人。最终,法院判定监护人为其侄女。对这一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孙某的民事法律活动由其侄女代理进行
②孙某女儿虽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但仍对孙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③成年意定监护需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有效的关键在于司法鉴定结果
④法院对监护人的判决,遵循了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当事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①错误;有赡养能力而不承担赡养责任的,不会丧失继承权,②正确;意定监护协议生效的条件是签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③错误;法院在审理中多次征询孙某意见,遵循了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原则,④正确。
8.张某夫妇与其独生子张甲,经公证对拆迁款及房屋进行析产,并签订析产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各自独立生活、相互无经济瓜葛。张某夫妇放弃向张甲索取赡养费等权利”。张某在妻子去世后独自生活,每月只能领取国家180元补助,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甲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协议系双方合意,张某的起诉行为违约
②张甲放弃继承权,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③关于免除张甲赡养义务的协议条款无效
④张甲须履行法定义务,给付张某赡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约定不履行,免除赡养义务的约定无效,张甲应自觉履行赡养张某的法定义务,③④符合题意;关于免除张甲赡养义务的协议条款,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甲支付赡养费,行使了合法权利,不构成违约,①错误;放弃继承权不构成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②错误。
9.陈某婚后未生育,收养了女儿陈甲,陈甲长大后成家育有一子亮亮。亮亮5岁时陈甲不幸病逝,亮亮随父亲生活,陈某夫妇由亮亮父亲赡养。陈某夫妇去世后,留有遗产,未立遗嘱。陈某夫妇父母均不在世,唯独陈某还有一弟弟陈乙是与其有血缘关系的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陈某已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陈乙有权继承遗产
②亮亮可以继承陈某遗产,陈乙无权继承遗产
③亮亮与陈某夫妇无血缘关系,无权继承遗产
④亮亮父亲非法定继承人,但仍然可以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陈甲是陈某夫妇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亮亮代位继承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陈乙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①错误;血缘关系不是判定继承权的唯一依据,养子女与生子女在法律关系上有同样的继承关系,亮亮作为陈甲的儿子,在陈甲先于陈某夫妇死亡的情况下有权代位继承陈某夫妇的遗产,亮亮父亲作为女婿在陈某夫妇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符合题意,③错误。
10.王某妻子早故,与大儿子王甲共同生活,小儿子王乙在外地工作。2022年3月,王某向李某借款60万,并签订借款合同且申请公证,约定3年后还本付息。2024年6月,王某突发疾病去世,临终前仅有王甲夫妻在场,王某立下口头遗嘱,其名下唯一遗产(价值40万的店面)由王甲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借款合同有效,但其遗产继承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无需清偿王某的债务
②口头遗嘱无效,王某债务由王甲、王乙在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③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留下的债务应由遗嘱继承人王甲承担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的债务。王某的遗产继承人虽然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也必须承担王某未偿的债务,①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某立下口头遗嘱时只有大儿子王甲夫妻在场,故口头遗嘱无效。王某留下的遗产和债务应该由法定继承人王甲、王乙继承,且是在他们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②③正确;因为王某的口头遗嘱无效,故王甲不是遗嘱继承人,而是法定继承人之一,王某留下的遗产也应当由遗产的继承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④错误。
1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俗话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生活中这样的争吵我们听到见到的有很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生前未留下遗嘱,妹妹有权继承父母遗产
②上述兄妹俩的争吵主要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③哥哥是家里的独苗,可享有父母遗产优先继承权
④上述兄妹俩的争吵主要体现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逝者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父母生前未留下遗嘱,哥哥和妹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妹妹有权继承父母遗产,不因哥哥是家里的独苗就享有父母遗产优先继承权,①正确,③错误;材料中关于父母遗产的争吵体现了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则,即该原则中的“男女平等”“权利平等”,④正确,②不符合题意。
12.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②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③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
④李某的遗嘱无效,房屋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只能处置自己应得的份额,①错误;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在遗嘱中未涉及,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②③正确;李某的遗嘱部分无效,房屋中不属于李某的份额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④错误。
13.2015年,丧偶老人王某卧病在床后,独生子对其不管不问。王某找了个保姆照顾自己。为感激保姆四年时间的悉心照顾,王某自书遗嘱,将自己与妻子一起购买的商品房赠与保姆。遗嘱订立一年后王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王某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保姆属于遗赠
②王某儿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王某的所有遗产
③该商品房属于王某与妻子的共同财产,故保姆不能获得全部房产
④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姆履行监护职责后可以获得全部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保姆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王某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保姆属于遗赠,①正确;王某自书遗嘱将商品房赠与保姆,因此王某儿子不能继承王某的所有遗产,②错误;商品房属于王某与妻子的共同财产,保姆不能获得全部房产,③正确,④错误。
14.小王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6年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小王的外祖父母2018年去世,舅舅在世;小王的父亲2020年去世,留有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王继承。该案例中,小王要取得该套房屋全部产权的条件有( )
①小王父亲的遗嘱必须是有效遗嘱
②小王舅舅要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
③小王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必须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小王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其名下房产份额依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小王父亲)、子女(小王)、父母(小王外祖父母)继承。小王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王继承。小王外祖父母去世后,舅舅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因此,小王若想取得全部房屋产权,既需要父亲遗嘱有效,更需小王舅舅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①②符合题意;小王获得产权与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关,③不符合题意;本案讨论的是取得该套房屋全部产权的条件,而不是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④不符合题意。
15.罗某、蔡某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罗甲、罗乙、罗丙是罗某与前妻的子女,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罗甲、罗乙、罗丙均已成年并成家。后来,罗某因病去世后,蔡某至今居住在上述房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蔡某通过自书遗嘱,可以将该房屋留给邱甲、邱乙继承
②邱甲与罗某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不能继承罗某的遗产
③若邱乙未对蔡某尽赡养义务,则丧失对蔡某财产的继承权
④蔡某可与罗甲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该房屋是罗某、蔡某夫妻共同拥有的,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且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均已成年并成家,与罗某没有抚养关系,不能继承罗某的遗产,且罗某还有其他子女,蔡某不是独立拥有该房屋产权,不能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留给邱甲、邱乙继承,①错误,②正确;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且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均已成年并成家,与罗某没有扶养关系,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邱乙未对蔡某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蔡某的遗产,③错误;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蔡某可与罗甲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④正确。
16.严某与妻子李某育有两子女。早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两子女随李某生活。严某现已79岁,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要求两子女提供赡养费,两子女以不随严某生活,且严某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付。在严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严某与居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严某日常生活、养老送终,严某的房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严某与李某离婚后仍要对未成年子女尽抚养、教育、保护职责
②若遗赠扶养协议得到严格遵守,则受遗赠权优先于子女的继承权
③严某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居委会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两子女以不随严某生活为由拒付赡养费合法但违背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有效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与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不是一回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意味着居委会是意定监护人,③错误;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子女以不随严某生活为由拒付赡养费,既违法也失德,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7.(2023·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答案] (1)不当之处:①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②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小张以父亲索要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2)建议:①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②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解析] 第一小问:本题要求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小张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小张拒绝照料老张的生活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第二小问:本题要求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直接调用教材中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提出合理化建议即可。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徐大爷因偏爱儿子,在自书遗嘱中明确表示,当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全部留给儿子。之后,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因此,徐大爷又自书一份遗嘱,表示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分给张大妈、女儿和儿子。徐大爷病故后,儿子取走了父亲银行账户中的工资存款68万元,并称钱是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①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徐大爷名下的存款应由三人继承。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解析] 本题考查遗产的处理方式。徐大爷前后立了两份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很少与父母联系→工资存款一半属于张大妈,另一半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双方争执不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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