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治第12课 自觉抵制犯罪教案
展开第一框 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利器
1.第·个“阅读与思考”
(1)设计意图:本“阅读与思光”通过我《刑法修正案(八)》사酢驾入用的规定及州驾而
里效果材料,说明刑法的目的足惩罚犯里、保护人民,引守学生理解我同用法的目的和任务,(刑法》第一条规定了刑法的目的,第二条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学生自心香阅《用认》原文,更能加深印象;同时,通过展示具体事例,可以引导学生加深领会相关知识点。
(2)操作建议:第一步,播放视频或列举数据、展示案例,引导学生理账用法的目的和任务。
第二步,展示或引导学生查阅《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理佩刑法不断完善的意义,
(3)问题解析:查一查我国制定刑法的日的是什么。结合事例,说说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间犯罪作斗争的
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圳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习事业的顺利进行。”
醉驾入刑前,相关数据表明,各种酒后驾车肇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危害程度不断加深,对公
民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威胁。行政立法对于醉酒驾驶的惩罚力度既不足以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也不能很好地抑制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案件频发的状况。在这样的背景下,醉驾入刑,就成为社会不断完善刑法保护功能的必然结果。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
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迫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里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驾入刑说明国家强化了对醉酒驾驶的惩治力度,这既是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不受侵害的需要,也是维护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需要。
公安部交管局通报,自醉驾入刑以来,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数量、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数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项数据均出现大幅下降。
(4)注意事项:学生在初中已经接触过刑法的相关内容,在生活中也不陌生。教学中要在把握
学生理解程度基础上,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这里要注意刑法的目的与刑罚的目的之间的区别: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
2.第一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拓展。对刑罚的规定作了图示。
(2)操作建议:该内容初中教材已经有所涉及,让学生阅读材料即可。
(3)注意事项:可以结合事例帮助学生理解。
3.第二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佐证。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列举网络犯罪的
形式、危害,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刑法的任务。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互动性、隐蔽性高,以及取证困难等特点,犯罪类型和形式日趋多样化、隐蔽化、复杂化,并且与学生日常生活比较贴近,具有较强的教育警示作用。
(2)操作建议:建议展示案例,列举网络犯罪的危害。教师通过展示《刑法》对有关网络犯罪
的专门规定,引导学生加深认识我国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对网络犯罪的有关规定有: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网络犯罪涉及方方面面,触犯罪名较多,通过数据统计发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主要集中于12个罪名:诈骗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经营罪,金融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这12个罪占了网络犯罪总数的九成以上,特别是网络诈骗占比近七成。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性也就越大,而且其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
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3)注意事项:可以让学生结合自身休会,或列半自己熟恶的案例,更能加深学生对网络犯罪
的理解,突出救育意义。
4、第二个“阅读与思考”
(1)设计意图:本“阅读与思考”通过列举常见罪名-抢劫罪的事例,引导学生思考对犯罪
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并概括其中休现的刑法基木原则。该事例较为典型且学生较为熟悉,应能引发学生的兴趣,从而导入木课第二目的教学。
(2)操作建议:引导学生阅读案例呈现的情境,结合提出的问题,分析案例。案例中的甲和乙
都犯了抢劫罪,但由于情节不同,被法院判处刑罚的轻重也不同,这体现了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可以再列举共他犯罪事例,引导学生思考这些事例体现的刑法基本原则,引入本课时第二目“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还可以通过播放相关犯罪案例的视频,分析处罚的法律依据及体现的刑法的基本原则。
(3)问题解析:法院对甲、乙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体现了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是《刑法》。对甲和乙的行为分别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体现了刑法的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注意事项:第一,不要把列举和分析案例作为重点,重点是要通过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我国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学生在初中已经学习过刑法的内容,可以引导学生自行阅读教材,结合案例进行回答。
如果条件允许,教师可以给学生简要介绍一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和特点,为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打下基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抢劫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行为人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只要以抢劫财物为目的,且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抢劫罪。
5.第三个、第四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两个“相关链接”分别对“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进行了解读。通过概念解释和举例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这两项基本原则。
(2)操作建议: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材料即可。教师可以结合教材正文适当拓展,引导学生加深
理解。例如,教师可以补充解释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通俗地讲,罪刑法定,就是法院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时,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不能任意解释、推定为有罪。并且,认定罪名时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除此之外,对于犯罪的处罚,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对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教师可以结合案例加以说明。
(3)注意事项:这两个“相关链接”,也可以只作为教材正文知识点的辅助阅读材料。
6.“启思导行”
(1)设计意图:本“启思导行”通过让学生动手査阅《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的方式,
帮助学生进一步加深理解我国刑法的目的和任务。《刑法修正案(十一)》共48条,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金融市场乱象等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特别是对刑事责任
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通过查阅相关内容,引导学生结合所学内容,思考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处理相关事务。
(2)操作建议:先查阅内容,再交流总结。或者播放《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视频资料。
(3)问题解析:查阅该刑法修正案相关内容,选取其中一条,结合我国刑法的目的和任务,谈
谈这样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改新增了十多种罪名,简要做
一介绍。第一,妨害安全驾驶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第二,危险作业
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妨害药品管理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四,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第五,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第六,袭警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七,冒名顶替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第八,高空抛物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九,催收非法债务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第十,侵犯英雄烈土名誉、荣誉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第十一,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第十二,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第十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十四,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第十五,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米入侵物种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第十六,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具体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
(4)注意事项:无论学生选取哪条内容,教师都要结合本课内容,进行引导,避免过于发散。
第二框 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1.第一个“阅读与思考”
(1)设计意图:本“阅读与思考”选取两个人因为小事打架直至伤人犯罪的案例,引出本目主
题。案例中包含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情节,既能引导学生思考犯罪的构成要件,又能引导学生认
识与一般违法行为相比,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
(2)操作建议:第一,分析案例,思考问题。该案例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同学之间有时会
因为某件小事或者某句话产生肢体冲突,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失足成千古恨。教师要深入挖案例中的教育元素、引导学生思考问题: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该案例中,哪些行为属于一毅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相比,犯耶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第二,列举案例、讨论发言。可以分组讨论,再列举类似事例,引导学生结合案例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第三、总结归纳、提炼观点。教师在学生发言后,进行总结归纳,引导学生回答材料所提问题。
(3)问题解析: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相比,犯罪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
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案例中,吴某脾脏破裂,属于“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情形,
并且法医鉴定结果为重伤。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相比、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4)注意事项:学生在初中已经学习过犯罪的基本特征,因此,教材在正文中没有展开解释。
教师可以通过复习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回忆相关内容。教师要把重点放在通过案例分析,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增强抵制犯罪的自觉性上。教师可以结合第10课“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中相关违纪和违法的案例,引导学生加深理解。
2.第一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拓展,配合教材中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
的界定,列出《刑法》规定的十大类犯罪。
(2)操作建议:学生在初中有所涉及,阅读材料即可。
(3)注意事项:如果条件允许,教师可以结合案例,对十大类犯罪简要展开说明。第一,危害
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资敌罪。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具体分为五类: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核材料管理的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第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我国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害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行为。具体分为八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具体分为十类:侵犯公民生命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身体健康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性自由权利或健康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其他自由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人格权、名誉权的犯罪,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侵犯宗教信仰、少数民族有关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第五,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
抢夺罪,侵占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资金
罪,设施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里,破坏生产经营里等。第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里,是指故意妨
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具体分为九类: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里,妨害国(边)境管理耶,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坑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绝或者逃避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该类犯罪的罪名在此不作展开说明。第八,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贪污、受贿,或者国有单位实施的受贿、私分国有财产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其他人员或单位实施的与受贿具有对向性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九,读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可分为三类: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特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第十,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该类犯罪的罪名在此不作展开说明。
3.第二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拓展,配合教材中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设
置该“相关链接”,引导学生准确把握犯罪基本特征。
(2)操作建议:材料内容学生初中已经有所学习,较易理解,阅读材料即可。
(3)注意事项:以此材料为依据,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不同:所有违
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一般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重;受处罚的程度也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受处罚程度相对较轻,当事人一般受民事或行政处罚;犯罪行为受处罚程度较重,当事人应受刑罚处罚。
4.第三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拓展,配合教材正文中犯罪客体的内容展开
说明,通过具体事例,帮助学生理解犯罪客体的概念。
(2)操作建议:犯罪客体的内容对学生来说,比较难以理解,需要教师结合案例进行讲解。
“相关链接”的内容既有观点阐述又有事例列举,教师要充分使用“相关链接”内容,先引导学生阅读材料,再进一步解释。
(3)注意事项:在阅读材料的基础上,列举事例,但不必再拓展相关知识内容。
5.第四个“相关链按”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正文知识点的拓展,配合教材正文中犯罪主体的内容,展示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进行这样的拓展是必要的,这不仅涉及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而且贴近中职学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操作建议:建议教师结合案例适当进行说明,必要时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讨论。例如,
怎样看待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前,《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适应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的与时俱进的司法实践。因为从现在青少年生长发育状况来看,12周岁的青少年已经具有较为成熟的心智和身体特征,对外界事物也有了较为完整的认知;并且,考虑到刑事案件有低龄化趋势,将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下调至12周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预防犯罪。
(3)注意事项: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结合社会关注的案例进行说明。结合案例是为了帮助学生
加深理解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必要性,应避免把侧重点放在对案例的分析上。
6.第二个“阅读与思考”
(1)设计意图:本“阅读与思考”提供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情境材料,导出本目主题“有勇有
谋应对违法犯罪”。该案例典型真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
(2)操作建议:引导学生分析情境材料中的“有勇有谋”是如何体现的。
(3)问题解析:结合事例,谈谈生活中应该如何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此问题答案不唯一,可以引导学生围绕“有勇”“有谋”两个方面来谈:勇,侧重勇敢,敢于同
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谋,侧重智谋,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注意事项:建议适当关联下文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相关内容,但不过多展开讲解。
7.第五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拓展,配合教材中“认清犯罪行为的严重后
果”的要求,选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进行了展示,引导学生明确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为认清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打下基础。
(2)操作建议:建议先阅读材料,再对严重不良行为具有的基本特征进行总结:第一,严重不
良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未成年人。第二,主观方面应限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严重不良行为。第三,必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第四,尚不应受刑事处罚。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适当介绍一下对严重
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矫治措施。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一)予以训诫;(二)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三)责令具结悔过;(四)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五)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六)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七)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九)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3)注意事项:可以与第10课中的“不良行为”内容相结合。
8.第六个“相关链接”
(1)设计意图:本“相关链接”是对正文知识点的拓展和佐证,配合教材中提到的“我国法律
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内容,展示正当防卫事例及法律依据。这是对教材内容的适当拓展,有助于学生加深理解如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操作建议:可以让学生通过阅读材料,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以及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
界定。
(3)注意事项:教师应弱化对案例具体情节的讲解,引导学生关注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可以
再列举类似事例巩固理解。教师也可以补充教材中提到的紧急避险制度。《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教师也可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教学资源参考”)
9.“启思导行”
(1)设计意图:本“启思导行”通过列举未成年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法和技巧,旨在
帮助学生把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行为落到具体行动中。该栏目可操作性强,对学生有很好的教育指导作用。
(2)操作建议:第一,引导学生阅读材料,掌握方法技巧。第二,组织学生讨论,再列举其他
类似方法和技巧,与大家分享。第三,结合事例,播放相关视频。
(3)问题解析:分组讨论,列举其他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法和技巧。
其他具体方法和技巧有:巧妙周旋,趁机逃脱险境;当公安、司法人员调查有关案情时,主动
协助调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情况,敢于指证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等;当自己的亲友受到不法侵害而又不敢斗争时,应该对他们讲清危害,劝其及时报案。
(4)注意事项:学生在初中时学习过相关内容,要注意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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