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优质课件ppt
展开1.什么是结婚?★良好婚姻关系的要求是什么?★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夫妻的义务是什么?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意义是什么?★4.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什么是世代亲等计算法?★5.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必要性是什么?★6.什么是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7.离婚自由的限制是什么?★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视频中的夫妻关系,你怎么看?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2.夫妻平等的表现?夫妻平等的实质?3.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4.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5.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6.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7.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1)确立:登记结婚(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5)平等的实质: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人格平等
(2)重要体现(夫妻的姓名权)
(3)重要标志(夫妻人身自由权)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注意: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的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住所选择权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王某与李某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原告(男)与被告(女)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双方1997年举办婚礼,1998年登记结婚。 2.被告婚前财产有:电视、音响、冰箱、油烟机等。 3.双方所住房屋是原告于1997年2月购买。 4.原告送被告金项链和金戒指各一。被告送原告金戒指一枚。 5.2004年,原告购买汽车一辆。其中有3万元原告陈述是其向父兄借款,要求双方承担,被告不予认可。
模拟法庭:你会如何判决?
依照《民法典》第三章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所住房屋是原告于1997年2月购买,归原告所有,给与被告房屋补贴6万元。二、被告婚前财产(电视、音响、冰箱、油烟机等)归被告所有。三、汽车属于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一半汽车款给 被告。四、原告因为买汽车所借债务由双方承担。五、双方的金器属于赠与,归各自所有。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1.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处理原则)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等。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合法有效的。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是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20万归张某,6万为共有
(2022·浙江·高三阶段练习)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A.261万元 B.251万元 C.51万元 D.250万元
解析:个人积蓄5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婚后理财获利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万元及王某展览画作取得的报酬3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上述全部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261万,B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4.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注意: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1)从夫妻人身关系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
(2)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根据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规定,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夫妻双方书面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获得部分产权。
(1)李女士的全部存款都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
(2)双方都认为尚先生留给尚科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分割比例发生了争执,这笔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
李女士的认识是错误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存款虽在李女士名下,但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这笔财产是属于尚科个人的,尚先生和李女士均没有所有权。在尚科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尚先生和李女士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尚科的一方代为管理。
夫妻关系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约定财产制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含义重要体现重要标志意义
特点内容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戚女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①法院会支持戚女关于分割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的这一部分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100万元服装厂盈利收入是张男和戚女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法院不会支持戚女关于分割50万元小轿车的这一部分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本案中50万元的小轿车是张男母亲赠与张男的,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所以属于个人财产。
(1)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角度,分析王女士担忧的理由。
(2)从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角度,谈谈你该如何帮助王女士解惑。
①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王女士的担忧在于,如果何先生在自己之前过世,对于何先生与自己共同购买的房产小何也有继承权。
①夫妻可采取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②何先生和王女士可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何先生和王女士购买的房子归王女士一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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