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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版新教材高中政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珍惜婚姻关检测卷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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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版新教材高中政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珍惜婚姻关检测卷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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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2023版新教材高中政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珍惜婚姻关检测卷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共9页。
    检测卷(六) 珍惜婚姻关系考试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第Ⅰ卷(选择题)一、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要求的。1.[2023·福建省泉州市高三联考]近年来,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前,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现象越来越少,而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许多子女在父母再婚时设置重重障碍,迫使许多父母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自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子女放弃继承权则就能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他人无权干涉 ③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避免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2.[2023·广东省汕头市高三模拟]郑某入职甲公司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违反者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款。郑某未提出异议。郑某后与本公司员工宋某相恋。恋情曝光后,甲公司人事经理要求二人中必须有一人主动辞职离开公司。二人均拒绝,于是,甲公司遂将二人解雇。随后,郑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应支持郑某,因为我国公民的婚恋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 ②法院应支持郑某,因为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③法院应支持公司,因为郑某没有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④法院应支持公司,因为劳动合同是郑某自愿与公司签订的A.①②B.①④C.②③D.②④3.[2023·河北省廊坊市高三调研]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具体条件之一就是“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下列选项中符合“自愿”的是(  )A.甲与丙自由恋爱然后结婚B.甲与乙订婚,后由于矛盾频发,甲想解除婚约,但乙对甲进行威胁,甲于是与乙登记结婚C.丙暗恋丁,强迫丁与其结婚D.甲为了哥哥的婚事被父母逼迫与并不喜欢的丁结婚4.[2023·浙江省温州市高三联考]李某母亲与张某母亲系亲姐妹关系,李某与表兄张某两人从小就“青梅竹马”,在2023年1月开始同居,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认为该婚姻(  )①合法有效 ②无效 ③属于事实婚姻 ④不符合结婚条件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5.[202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三考试]18岁的女青年王某的父母为了15万元彩礼,强迫她嫁给个体户李某,王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无奈之下,王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开始同居生活。王某的婚姻(  )①不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原则 ②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程序 ③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彩礼过高 ④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其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6.[2023·重庆市渝东六校高三测试]项军之父与赵枚之母系同胞兄妹。项军与赵枚青梅竹马,感情甚笃。2011年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项军与赵枚开始自由恋爱,不久,两人便共同生活,双方父母也未加以干涉。2011年3月19日,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组建了家庭,生育一女孩子,身体健康。自2019年底,赵枚便离家外出打工,长期不归,并于2022年12月17日,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项军离婚。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孩子身体健康,法院依法可以先调解 ②赵枚无论是否后悔,都不可以对提起的案件申请撤诉 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④若双方达成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到管辖法院申请离婚登记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7.[2023·广东省揭阳市高三调研]项某(男)李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李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若李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 ②即使项某不同意,人民法院也能判决离婚 ③法院应在“离婚冷静期”满后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8.[2023·黑龙江省铁力市高三调研]钟某与夏某的母亲是亲姐妹。在钟某22岁、夏某19岁时,二人在双方母亲极力撮合下结婚,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钟家给夏家彩礼。举办婚礼后,双方去办理婚姻登记,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二人不可以登记。其原因在于(  )①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②夏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③支付彩礼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④属于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关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9.[2023·安徽省滁州市高三调研]范小姐在和高先生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已与张某领证“结婚”。原来,范小姐曾在2021年丢失过身份证,工作人员分析,很可能因证件的丢失而被他人钻了空子。在此事件中(  )①范小姐的姓名权等个人信息受到了侵害 ②范小姐可以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荣誉权 ③范小姐和高先生的婚姻因范小姐重婚而无效 ④范小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她与张某的“婚姻”关系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0.[2023·福建省三明市高三检测]“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关于夫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①夫妻应彼此忠诚,继承的财产都归于共同财产 ②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③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 ④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1.[2023·福建省厦门市高三调研]民法典关于“家务劳动补偿”的新规定扩大了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范围,强调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民法典中这一新规(  )①承认了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体现了民法典公平正义的理念 ②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确保夫妻双方积极承担扶养义务 ③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促进优良家风与家庭文明的建设 ④旨在引导夫妻分摊家务劳动,共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2.[2023·福建省高三模拟]王某和范某于2021年12月结婚登记。2022年1月王某写作获得1万元稿酬。范某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了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并用婚前的20万元投资股市于2022年5月获利5万元。两人没有约定财产归属。后因感情破裂,2022年1月王某提出离婚,7月两人取得离婚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1万元稿酬属于两人共同财产 ②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属于两人共同财产 ③王某和范某必须协议离婚 ④投资股市获利的5万元属于两人共同财产A.①③B.②④C.②③D.①④13.[2023·浙江省温州市高三考试]小有名气的音乐家王某与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张某婚后因车祸获得的6万元赔偿款 ②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③张某用王某创作收益购买的女性护肤品 ④王某婚后担任音乐竞赛评委获得的报酬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14.[2023·江苏省苏州市高三调研]张男父母早亡,于2005年与李女登记结婚,后生下张甲。2019年,张男认识了王女,并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王女购置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王女名下,2020年,王女生下张乙。2022年张男身亡,留下遗嘱表示将其全部个人财产50万元赠与王女。李女清查后发现,其与张男的共同财产实为200万元,后李女还发现了张男为王女购买的房产(市值100万元)。于是李女起诉王女,要求其交还房产。该案例中(  )①张男与李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价值300万元 ②房产是张男赠与王女的,王女可以不交还 ③李女、张甲和张乙,同样有权继承张男遗产 ④王女可继承张男通过遗嘱继承形式留给她的50万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5.[2023·浙江省高三检测]刘某瞒着妻子王某(现任)给前妻张某(刘某与张某离婚时是净身出户)多次转账合计18万元,王某要求张某返还18万元,张某以18万元是刘某对其的补偿为由拒绝返还。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刘某再婚后还与前妻联系并转移财产给张某,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和公序良俗 ②刘某瞒着妻子王某私自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③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利,任何财产的处理都得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 ④张某如能证明刘某的转账是对其婚姻关系结束的补偿,可作为善意第三人不返还资金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16.[2023·福建省龙岩高三模拟]下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错误的是(  )A.杨某婚前向李某借款10万元,用于支付与妻子王某的婚后蜜月旅行及其他共同消费,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柳某与朱某系夫妻,婚后,柳某以创业为由向同学丁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丁某多次向柳某催讨,也通过微信向朱某催讨。朱某在其中的一条微信中回复称:“我老公的50万元借款,我们会还你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C.丈夫柳某向丁某借款50万元用于经营公司,到期后未能还款。经查明,柳某将50万元借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妻子朱某在该公司担任会计。该欠款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D.柳某在与妻子朱某(独女)结婚后,朱某的父亲生病住院需要用钱,柳某向同学韩某借款15万元。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第Ⅱ卷(非选择题)二、本题共3小题,满分52分。17.(16分)[2023·重庆市高三考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994年公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该条规定中的“一个月”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2003年由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很多学者对于取消“离婚冷静期”提出了不同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你觉得“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合理吗?为什么?18.(20分)[2023·河北省高三质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辛某与孙某在家中举行了订婚仪式,未领取结婚证,就举办了婚礼。婚后,辛某外出到煤矿打工,一年后因矿井事故身亡。分遗产时,孙某与辛某的家人发生了争议。孙某认为,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与辛某已构成事实婚姻,应有继承权。而辛某的父母认为,辛某与孙某未领结婚证,构不成夫妻关系,没有继承权。(1)如何看待辛某与孙某的结婚行为?(12分)(2)对辛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8分)19.(16分)[2023·安徽省名校高三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张某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1)从人身关系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8分)(2)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8分)检测卷(六)1.答案:C解析:子女有权放弃继承权,但是无权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①错误。婚姻自由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他人无权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②③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选项中“避免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说法过于绝对,④排除。故本题选C。2.答案:A解析:婚恋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订立合同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合同全部失效或者部分失效,因此法院应支持郑某,①②表述准确。订立合同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合同全部失效或者部分失效,因此法院不应该支持公司,③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3.答案:A解析:A选项描述的情况属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正确。乙对甲进行胁迫,说明甲被乙强迫结婚,不符合“自愿”原则,B错误。丙强迫丁与其结婚不符合“自愿”原则,C错误。甲受到了他人强迫和干涉,不属于完全自愿,D错误。故本题选A。4.答案:D解析:《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婚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本案中李某与张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的,因此二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该婚姻无效,故②④符合题意,①错误。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而该婚姻无效,不属于事实婚姻,故③错误。故本题选D。5.答案:A解析: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王某不同意嫁给个体户李某,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无奈之下,王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开始同居生活。王某的婚姻不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原则,不符合结婚的法定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①②符合题意。王某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同居,是因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是因为彩礼过高,也不是因为其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③④原因分析错误。故本题选A。6.答案:C解析:项军之父与赵枚之母系同胞兄妹,所以项军与赵枚的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赵枚无论是否后悔,都不可以对提起的案件申请撤诉,②③正确。因为他们属于无效婚姻,法院是没有法定权限进行调解的,①错误。因为他们属于无效婚姻,属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就没有申请离婚这种情形,④错误。故本题选C。7.答案:D解析: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在这里,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项某不同意,且二人感情破裂、调节无效,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②正确。“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材料反映的是诉讼离婚,③错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故本题选D。8.答案:D解析:我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算起往上数三代的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间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材料中的民政部门不给钟某与夏某进行结婚登记,一是因为夏某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二是因为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②④符合题意。材料中没有体现“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①排除。高价彩礼违反了民法典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笼统地说支付彩礼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是错误的,③排除。故本题选D。9.答案:B解析:范小姐在和高先生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已与张某领证“结婚”,可能是他人冒用了范小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登记,范小姐的姓名权等个人信息受到了侵害,①正确。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是侵犯他人的荣誉权,本案中没有涉及范小姐的荣誉权,②错误。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法律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范小姐和高先生还未建立婚姻关系,③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在受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姻登记发证行为,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被冒名登记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④正确。故本题选B。10.答案:D解析:“继承财产都归共同财产”说法过于绝对,故①不选。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不是均等,故②不选。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故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1.答案:B解析:民法典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了民法典公平正义的理念,①符合题意。“确保夫妻双方积极承担扶养义务”表述过于绝对,②说法有误。民法典给予夫妻一方“家务劳动补偿”,能够维护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促进优良家风与家庭文明的建设,③符合题意。材料强调民法典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并未强调其“旨在引导夫妻分摊家务劳动”的问题,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2.答案:D解析: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王某婚后写作获得1万元稿酬和投资股市婚后获利5万元属于两人共同财产,①④正确。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是范某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属于范某的个人财产,②错误。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③错误。故本题选D。13.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张某婚后因车祸获得的6万元赔偿款和张某用王某创作收益购买的女性护肤品,属于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①③观点不符合题意。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劳动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和王某婚后担任音乐竞赛评委获得的报酬,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②④观点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4.答案:B解析:张男为王女购买的房产(市值100万元)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加上李女清查后发现,其与张男的共同财产实为200万元,因此张男与李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价值300万元,①正确。张男为王女购买的房产(市值100万元)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但当时李女并不知情,王女必须交还,②错误。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李女、张甲和张乙,同样有权继承张男遗产,③正确。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在我国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女不在此列,所以王女无权通过遗嘱继承的形式获得张男留给她的50万元。但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因此王女获得张男留给她的50万元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而不是遗嘱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B。15.答案:D解析:夫妻忠实义务,即贞操义务,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实义务是保护被侵权者的利益,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刘某再婚后还与前妻联系并没有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和公序良俗,①不选。刘某转账的18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刘某瞒着妻子王某私自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但是张某如能证明刘某的转账是对其婚姻关系结束的补偿,可作为善意第三人不返还资金,②④入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任何财产的处理都得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③不选。故本题选D。16.答案:C解析:因为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该项说法正确,A不符合题意;借条虽系柳某一人向丁某出具,但朱某在之后的微信中对借款予以确认,也表示共同归还,故应视为柳某与朱某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归还。该项说法正确,B不符合题意;该5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而朱某又在公司担任会计,可以认定夫妻二人共同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应视为柳某和朱某的共同债务共同予以承担。该项说法错误,C符合题意;虽然借条由柳某一人出具,但借款用于朱某父亲看病花费。朱某作为家中独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柳某为岳父看病而向韩某的15万元借款,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柳某与朱某共同承担。该项说法正确,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7.答案:设置“离婚冷静期”回应了我国高离婚率现状,体现了立法顺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增强夫妻双方的家庭责任感,让一些夫妻重归于好,有利于维系夫妻婚姻关系和谐稳定;(8分)在离婚程序上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因为原有的离婚程序过于便捷,这成为离婚率上升的一个原因。“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增加了离婚成本,也有利于降低离婚率。(8分)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回答你觉得“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解答此类试题要结合材料并调用教材相关知识指出这样做的原因及其意义。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该条规定中的‘一个月’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2003年由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可联系设置“离婚冷静期”回应了我国高离婚率现状,体现了立法顺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增强夫妻双方的家庭责任感,让一些夫妻重归于好,有利于维系夫妻婚姻关系和谐稳定;关键词②:“该条规定中的‘一个月’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联系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因为原有的离婚程序过于便捷,这成为离婚率上升的一个原因。“离婚冷静期”的存在防止草率离婚,有利于降低离婚率。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具体解答本题考生可结合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并调用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等知识进行分析即可。18.答案:(1)在有些人的观念中,领取结婚证不算结婚,而举办婚礼才算结婚,这是一种误解。(4分)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必须进行结婚登记。(4分)辛某与孙某虽举行了婚礼,但未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故其不构成夫妻关系。(4分)(2)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间、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4分)辛某与孙某仅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辛某的遗产应归其父母继承,孙某无继承权。(4分)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评价辛某与孙某的结婚行为,注意作答主体为自己,需要调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辛某与孙某在家中举行了订婚仪式,未领取结婚证→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必须进行结婚登记。辛某与孙某虽举行了婚礼,但未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故其不构成夫妻关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辛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注意作答主体为自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辛某与孙某未领结婚证,构不成夫妻关系,没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间、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辛某与孙某仅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辛某的遗产应归其父母继承,孙某无继承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19.答案:(1)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4分)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4分)(2)张某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2分)理由:张某和王某结婚时约定王某婚前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分)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分割该房产。(4分)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从人身关系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解答案例分析类主观题,侧重于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的结合。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丈夫多次要求妻子辞职在家,妻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强调的是不合理要求,可联系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可从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的表现的角度分析。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妻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解答说明类主观题,侧重于知识要点与材料信息的结合。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夫妻二人约定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强调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可从约定财产、法定财产的角度分析。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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