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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考政治考前冲刺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主观题专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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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考前冲刺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主观题专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共26页。试卷主要包含了材料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棵大树,枝叶繁茂,延伸至墙外。因长期在外工作,甲从未对树木进行过修剪,导致树枝老化。某日,一场大风吹来,大树枯枝突然折断,砸伤了正在附近行走的乙。乙因此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等费用8000多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但甲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乙决定到法院起诉以追究甲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林木进行定期修剪、维护,以防止林木折断伤人。如果林木折断伤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甲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法院能否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2.数智时代,司法“把脉开方”解保护与创新之困。
一纸司法建议,既为当下划定了红线,防止技术滥用,又为未来创新发展预留了空间。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春节期间,四川某地一名约10岁左右男孩独自放鞭炮时,将鞭炮扔进下水道,引发下水道里沼气爆炸,导致停放在附近的多辆汽车受损。事故造成8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受损的林肯、雷克萨斯、宝马、保时捷、奥迪、路虎等汽车合计定损28.5万元。
周围不少居民对此谈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该区域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此处燃放烟花爆竹既会污染环境,又容易引起火灾。二是该下水道就在十字路口人行道旁,负责该路段的相关机构是否尽到责任,有无在相应区域设置明显的提醒、警示和防范措施,这是进一步确定责任的关键。不过事发地点又还属于小区内部道路,有可能没有移交给相关机构管理,于是责任方很有可能是小区物业。三是由于车位紧张,酒店让宾客们将车停放在该人行道旁的绿化草坪上,这些停放在绿化草坪上的车是否涉及违停?
事后,男孩母亲为自己孩子的行为公开道歉,同时对市政和物业等九个相关部门的管理提出了质疑。
针对此事在社交平台上的热议,某高中高二(1)班的两位同学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甲说:“对受损车辆的赔偿,或者由小男孩的监护人承担,或者由酒店承担,或者由相关的管理部门承担。”
乙说:“如果不是酒店让宾客们将车停放在草坪上,就不会造成汽车受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事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并阐述理由。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N市某小区业主江某将汽车停放在自家小区内。该小区建设较早,无地下停车场,内部也未规划固定停车位,业主在不妨碍通行处停车是小区普遍停车方式。
当晚,N市气象台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信号,预计夜里N市大部分地区和沿岸海区将出现雷电活动,并伴有8级以上阵风、局部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21时许,位于停车区域的一盏公共路灯因底部锈蚀严重发生断裂,倾倒后砸中江某停放在下方的汽车,造成车辆多处受损。江某随后将车辆送修,共产生维修费用1650元。
事故发生后,江某认为,小区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路灯因锈蚀断裂砸坏车辆,说明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遂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则辩称:当晚的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对突发性极端天气导致的路灯倾塌无主观过错;同时,江某在收到气象预警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停放在路灯下,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江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165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承认,日常巡查中已发现小区部分路灯存在锈蚀、损坏等情况,但未及时采取维修、更换或加固措施。事发当晚收到气象预警后,物业公司仅在业主群内转发了预警信息,未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也未在事发区域设置警示标识或隔离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江某的诉求,并阐明理由。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
某餐饮公司向消费者推出手机扫码点餐服务。具体操作步骤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2021年7月27日,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孔某使用手机进行线上点餐,并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结账后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被获取的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无法删除。孔某以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北京某中院经审理查明,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人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且没有明示如何删除个人信息。故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遂依法作出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的警示意义。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间的人口流动进一步增强。小明的老家在农村,后父母进城从事旅店经营工作,小明来到城市上学。后因父母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小明家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一套,同时在农村老家还有四间房和五亩土地。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 ”战略,农村实行“村村通”工程, 当地政府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土地,小明家的承包地在征用之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与小明家有关的他物权有哪些?小明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小学操场的单杠年久失修,磨损严重,且不符合“器材跌落高度大于或等于600mm活动空间范围内的地面区域,应安装缓冲层”的强制性要求。一天,同为12岁的同学童某某与郑某某课前在此自行翻单杆。在童某某未能翻过单杠时,郑某某征得他同意后帮助他再次翻越。可是,童某某翻杠后未能抓牢,跌落在地,造成十级伤残。各方协商赔偿无果之后,童某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郑某某及其父亲郑某与母亲何某某、某小学等共同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童某某的要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杜某先系王某平等六子女的生母,独自在村内居住。某日,杜某先在家中摔倒致下肢骨折,因子女未及时送医,村民委员会(下称“村委会”)将其送至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又转至老年公寓照料。期间,村委会为杜某先垫付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村委会要求六子女承担该笔费用遭拒后,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平等六子女支付垫付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该村民委员会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个女儿玲玲。玲玲6岁那年,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继承开始时,玲玲的爷爷奶奶怕儿媳带着孙女玲玲改嫁,到时候人财两空,对儿子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玲玲的爷爷奶奶将儿媳乙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甲的遗产。法庭查明:甲乙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存款60万元;参与抢救的5名医护小组成员均与案件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玲玲的爷爷奶奶只有一个儿子,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在庭审中玲玲的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的监护权,理由是乙日后一定会带着玲玲改嫁,对玲玲的成长不利。
结合材料,分析甲的遗产有哪些?为什么?甲的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10.2026年1月5日,在河北省某户刘某,其妻子在一年前过世,父母过世10年,育有二子,刘某一,刘某二,2026年2月1日,刘某因病过世,留有个人合法财产100万,其生前留有,自书遗嘱分给刘某一30万,分给刘某二70万。其生前刘某二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刘某一认为自己是长子应继承全部遗产,故刘某一将刘某二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其诉求,并说明理由。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2月12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发布声明,明确春晚节目系总台组织创作的视听作品,总台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未经总台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等及其他任何音视频传播技术或平台,以点播、回看等任何方式使用总台春晚节目的音视频内容;不得利用总台春晚或以总台春晚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搭借总台春晚进行的隐性营销行为。
除夕夜春晚直播结束后,Z网络科技公司为提升APP流量、获取商业收益,在未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APP首页开设“春晚精彩回放”专区,上传《武BOT》《吉量》等多部春晚完整节目视频,供用户点播观看。同时,该公司在视频中加贴自有品牌标识、插入商业广告,通过广告投放、流量变现等方式非法牟利,其行为已被相关部门记录取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Z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坛记”食品公司自2005年起专注于酱腌菜生产,其“老坛记”文字商标及“坛形+辣椒”图形商标在2010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酱菜、腌制蔬菜等)。该公司生产的“老坛记”牌酸菜采用深绿色陶坛包装,坛身印有红色“老坛记”字样及“传统工艺·自然发酵”标语,产品连续十年获评“省级名牌产品”,在华东地区酱腌菜市场占有率达35%,具有较高知名度。
2022年3月,“老坛吉”食品公司成立,生产的酸菜产品使用浅绿色陶坛包装,坛身印有红色“老坛吉”字样(“吉”字上方的“士”被设计为小辣椒图案),并标注“古法腌制·自然发酵”标语。此外,“老坛吉”在电商平台宣传时,多次使用“老坛记同款工艺”“老坛记姊妹品牌”等表述,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频繁将两者混淆,部分消费者甚至向“老坛记”公司投诉产品质量问题。
“老坛记”公司发现后,将“老坛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应如何裁决本案,并给出理由。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职场规则要遵守,签订协议需慎重
2020年,工程师徐女士入职某制造公司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书》,两年后离职时又签署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双方约定徐女士两年内不得入职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公司则按月向徐女士支付竞业补偿金2565元。
两个月后,公司发现徐女士入职了与本公司业务存在重合的某公司,认为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徐女士支付违约金20余万元,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均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在庭审时,徐女士表示,自己只是普通工程师,不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自己在公司的工资只有8500余元,协议约定20多万元的违约金,明显不公平。
法院经审理认定,徐女士构成违约,判决其支付违约金、返还补偿金,并承担企业调查费,合计19万余元,并继续履行竞业义务至期满。
法律链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及该案例对劳动者的启示。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黄河流域某地生态环境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化工企业虽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该化工企业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导致下游村民的灌溉用水和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农田减产,部分村民出现健康问题。受害村民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该化工企业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化工企业的侵权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阐明诉讼中相关主体的举证责任。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员工甲与乙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出其已连续工作近2年,从未被安排休过年休假,故要求乙公司支付其上一年度未休假折算工资。乙公司认为,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员工当年度未提出年休假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的年休假。因甲未在上一年度提出年休假申请,年休假应“年底自动清零”,故乙公司无需支付折算工资。当地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关于未休假“年底自动清零”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也未证明上一年度曾安排甲休假,亦无依据表明员工甲系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因此支持甲的诉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员工甲维权的依据及法院的判决给劳动者的启示。
17.小李与小王系大学同学。2023年3月,小王在电话中称“家里急用钱”,向小李借款10万元,说“两个月就还”。小李同意后,随即通过手机银行转账10万元,未填写附言。一个月后,小李在微信语音中问:“那十万下个月能还吗?”小王答:“放心,快了。”此后双方再无文字沟通。还款期满后,小王未还款;小李催要时,对方回复:“你不是说请我帮忙才给的钱吗?怎么成借款了?”小李遂起诉,但难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当事人双方在该事件中有哪些可改进之处。
18.【基本案情】
左某于2024年4月入职D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2月26日上午,工厂因更换变压器导致停电。临近中午,因停电无法工作,左某未请假擅自外出吃午饭。次日,公司向左某出具《开除通知书》,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开除理由是左某在工作时间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外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左某认为公司违法开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35538.40元,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先后经历仲裁、一审。一审判决:D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35538.40元。
【权威观点】
法院在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应考虑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重复频率、劳动者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还应综合考量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规定内容,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意义。
案例:某互联网企业开发了一款AI产品,用户输入"我要看某某热播剧"后,AI生成的链接中多数指向盗版资源网站。版权方H公司在检测数据时发现其热播剧日均被盗版链接点击超万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这款AI产品的互联网企业承担侵权责任。
调研:法院在深入调研后,发现AI产品拥有千亿级参数规模的通用大模型,生成的具体内容具有高度的不可预测性,该互联网企业已经从语料输入、模型运行到内容输出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定期跟踪和核查,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建议:法院遂开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给AI装上"版权雷达",提前扫描问题指令;在输出端部署"数字巡警",实时扫描可疑链接;定期开展"安全体检",关注AI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①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部分)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部分)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参考答案
1.甲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法院能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①甲不应当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树木老化、枯枝折断是由于甲未尽到管理义务而人为引起的,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因此甲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②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林木进行定期修剪、维护,以防止林木折断伤人。甲长期未对树木进行修剪造成林木折断伤人,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甲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乙的损失,因此法院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详解】本题围绕甲的树木枯枝砸伤乙引发的赔偿争议展开。
有效信息①:因长期在外工作,甲从未对树木进行过修剪,导致树枝老化→运用不可抗力的知识,分析说明甲以不可抗力为由拒赔,但因其长期未修剪树木而人为引发事故,该理由不成立。
有效信息②:林木折断伤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定期修剪和维护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说明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定期修剪维护义务,甲未尽此义务致乙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故法院会支持乙的诉求。
2.①这句话体现了法律在技术创新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平衡作用。司法建议通过明确AI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既规范了当前的技术行为,防止技术滥用,又为技术的未来创新发展提供了合法的空间。②通过划定“红线”,如要求企业安装“版权雷达”和“数字巡警”,对侵权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保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③通过“安全体检”等措施,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合法路径,体现了对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的贯彻。④司法建议不仅解决了当前的侵权问题,还为未来创新发展预留空间,展现了法律在规范与保护之间的智慧平衡。
【分析】背景素材:AI产品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理解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规范技术行为与促进技术创新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司法建议既为当下划定红线防止技术滥用,又为未来创新预留空间→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法律平衡技术创新与社会秩序的角度分析说明法律在规范与保护之间的智慧平衡。
有效信息②:给AI装上“版权雷达”、在输出端部署“数字巡警”→可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从规范技术应用行为的角度分析说明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有效信息③:企业已尽到相应义务,法院出具前瞻性司法建议→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从贯彻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为技术创新提供合法路径。
有效信息④:数智时代,司法“把脉开方”解保护与创新之困→可运用司法作用的知识,从司法解决当前问题与指引未来发展的角度分析展现法律规范与保护的平衡智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的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男孩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监护人)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市政部门或物业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对该下水道管理确实存在管理疏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过错推定:物业)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若车辆损失与车主违规停放有因果关系,车主需承担部分责任。若车主在违停区域停车与酒店的引导有关联的,酒店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一般侵权:酒店)
【分析】背景素材:10岁左右男孩放鞭炮时导致停放在附近的多辆汽车受损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对此事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并阐述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民法基本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四川某地一名约10岁左右男孩独自放鞭炮时,将鞭炮扔进下水道,引发下水道里沼气爆炸,导致停放在附近的多辆汽车受损→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知识,从该男孩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
关键词②:负责该路段的相关机构是否尽到责任,有无在相应区域设置明显的提醒、警示和防范措施→可运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知识,从若市政部门或物业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对该下水道管理确实存在管理疏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角度分析说明。
关键词③:酒店让宾客们将车停放在该人行道旁的绿化草坪上,这些停放在绿化草坪上的车是否涉及违停→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知识,从若车辆损失与车主违规停放有因果关系,车主需承担部分责任。若车主在违停区域停车与酒店的引导有关联的,酒店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案例原型由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已于2025年9月生效。①法院会支持江某的诉求。②物业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物业公司作为路灯管理人,日常巡查中已知悉锈蚀隐患却未维修,收到气象预警后未实质排查或设置警示,存在明显过错,且过错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故应承担赔偿责任。③“不可抗力”抗辩不成立。不可抗力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预警,物业公司应当预见风险;路灯锈蚀断裂暴露其日常维护疏漏,并非“不能克服”。物业公司未能举证损害完全系极端天气所致,不能免除其因未尽管理义务而产生的责任。④江某停车行为不构成受害人过错。判断受害人过错应以“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为标准。该小区未规划固定车位,业主靠边停车系通行做法。要求江某在预警天气下预判路灯会断裂并主动避让,超出普通人合理注意义务的限度,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
【详解】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江某的诉求,并阐明理由。具体可运用侵权责任、不可抗力等知识来作答。
法院支持江某的诉求。
关键词①:小区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路灯因锈蚀断裂砸坏车辆,说明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遂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物业公司未排除隐患,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赔偿损失。
关键词②:当晚的大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对突发性极端天气导致的路灯倾塌无主观过错→可联系不可抗力的知识,说明大风有预警,不可抗力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点,且物业公司未能举证损害完全系极端天气所致,不能免除其因未尽管理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关键词③:该小区建设较早,无地下停车场,内部也未规划固定停车位,业主在不妨碍通行处停车是小区普遍停车方式→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要求江某在预警天气下预判路灯会断裂并主动避让,超出普通人合理注意义务的限度,江某不构成过错。
5.判决依据: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或“诚信原则”)。某餐饮公司强制授权收集孔某的微信昵称、头像、手机号码信息,且不明示删除方法,违背了自愿原则(或“诚信原则”)。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某餐饮公司强制收集、储存孔某的微信昵称、头像、手机号码等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或“属于侵权行为”)。
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平等、公平原则。某餐饮公司强制收集孔某相关信息,违反了平等、公平的原则,侵犯了孔某的人身权利。意义:法院支持原告维权,有利于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手机扫码点餐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和意义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的警示意义,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从原因和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
关键词①:具体操作步骤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或“诚信原则”)和平等、公平原则角度,说明该餐饮公司,违背了自愿原则。
关键词②:孔某结账后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被获取的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无法删除→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角度分析说明。
该判决的意义:
关键词①:孔某以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遂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有利于依法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
关键词②:该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支持孔某主张的判决→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有利于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小题1】
材料涉及的他物权有:小明家对城市商品房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老家四间住房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在五亩土地上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小题2】
是,小明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小题3】
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益,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利。本案中小明家的土地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地政府修公路征用了小明家的土地承包地,故小明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分析】背景素材:土地被征用案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与小明家有关的他物权有哪些?小明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本题有三小问,要分别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第一小问:
有效信息②:小明家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一套→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类型的知识,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角度,说明小明家对城市商品房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有效信息②:在农村老家还有四间房→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类型的知识,从宅基地使用权的角度,说明老家四间住房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有效信息③:五亩土地→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类型的知识,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角度,说明在五亩土地上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小问:
有效信息④:当地政府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土地,小明家的承包地在征用之列→可联系用益物权的类型的知识,从征收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角度,说明小明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第三小问:
有效⑤:为什么→可从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益,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利的角度,说明本案中小明家的土地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地政府修公路征用了小明家的土地承包地,故小明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7.童某某的要求只能部分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①童某某与郑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童某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翻越单杆的风险已经具有一定认识,课前自行翻越单杆是自甘风险的行为。在没有老师及成年人在场辅助的情况下翻越单杠并摔伤,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童某某自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③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郑某某出于同学互助互爱的好意提供帮助,对童某某摔伤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本人及其父母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某小学单杠场地不符合强制性要求的规定,且未尽到对器材的管理与维护职责,也是造成童某某摔伤的重要原因,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故某小学应承担与其责任相应的赔偿。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的侵权责任相关知识,对童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童某某与郑某某同为12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责任的相关规定,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童某某与郑某某均为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父母分别是各自的法定代理人,这是本案责任划分的基础前提。
有效信息②:童某某课前自行翻单杆,对翻越单杠的风险有一定认知,在无老师及成年人在场辅助的情况下翻越单杠并摔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即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自甘风险规则)。本案中,童某某作为12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翻越单杠的危险性已有一定认知,课前自行翻越单杠属于自甘风险行为,且无成年人辅助,是其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童某某自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效信息③:郑某某征得童某某同意后,出于同学互助的好意帮助其再次翻越,对童某某摔伤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过错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即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结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规则。本案中,郑某某是出于同学互助互爱的好意提供帮助,主观上对童某某的摔伤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郑某某本人及其父母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④:某小学操场的单杠年久失修、磨损严重,且不符合“器材跌落高度大于或等于600mm活动空间范围内的地面区域,应安装缓冲层”的强制性要求,未尽到管理与维护职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过错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即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和设施管理维护义务。本案中,某小学未履行对体育器材的管理、维护职责,单杠不符合安全强制性要求,是造成童某某摔伤的重要原因,因此某小学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⑤:童某某跌落在地造成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本案中,某小学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责任相应的赔偿,综上,童某某要求郑某某及其父母、某小学共同赔偿全部费用的请求,只能部分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8.人民法院会支持村委会的诉求。理由: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扶助义务,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责任,且该义务兼具法律强制性与公序良俗属性。②杜某先作为六子女的生母,摔倒后丧失行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属于“生活困难需照料”情形,而六子女未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村委会对杜某先无任何法定扶养责任。③村委会在六子女怠于履行赡养义务时,主动垫付费用保障杜某先的救治与基本生活,实际承担了本应由子女履行的赡养义务,依法享有向六子女追索垫付费用的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某村民委员会诉王某平等六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案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敬老是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村委会为杜某先垫付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可调用民法基本原则。本案中,村委会垫付费用的行为,本质是替代子女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故诉求应获支持。
关键词②:六子女未履行义务,村委会无法定责任却主动担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中,在六子女怠于履行赡养义务时,村委会主动垫付费用保障杜某先的救治与基本生活,村委会享有追索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9.甲的遗产包括房产、轿车、存款的各一半。房产、轿车、存款均是在与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轿车、存款的50%份额属于乙所有,其余的50%份额认定为甲的遗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分析】背景素材: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遗产分配
考点考查:遗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材料提到“甲乙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存款60万元”→可分析甲的遗产范围及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这套房产、家用轿车、60 万元存款都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分析甲的个人遗产份额: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进行分割,其中一半属于配偶乙,另一半才属于甲的个人遗产。所以,甲的遗产包括房产的一半、家用轿车的一半、存款 60 万元的一半。
有效信息②:材料中提到甲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即死亡赔偿金)→可分析甲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甲死亡后,由侵权人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其目的是抚慰死者近亲属、弥补其经济损失,并非甲生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0.不支持;
理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刘某一和刘某二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刘某二对刘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刘某二可以适当多分;由于本案中刘某立下了自书遗嘱且有效,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因此应分给刘某一30万,刘某二70万;刘某一要求全部继承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判断、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继承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
关键词①:自书遗嘱分给刘某一30万,分给刘某二70万。其生前刘某二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刘某一认为自己是长子应继承全部遗产,故刘某一将刘某二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可调用遗嘱继承。本案中,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刘某一要求全部继承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理由:
关键词②:刘某因病过世,留有个人合法财产100万,其生前留有,自书遗嘱分给刘某一30万,分给刘某二70万。其生前刘某二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刘某一认为自己是长子应继承全部遗产,故刘某一将刘某二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可调用遗嘱继承。本案中,刘某立下了自书遗嘱且有效,应分给刘某一30万,刘某二70万。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1.
Z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总台的著作权。理由如下:
①总台依法享有春晚节目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总台作为春晚节目的组织创作者,是法定的著作权人,其发布的版权保护声明具有法律效力。
②Z网络科技公司侵犯了总台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春晚节目复制并存储于其服务器,并在APP中开设专区供用户点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直接侵害了总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Z网络科技公司的使用行为具有商业目的且超出合理使用范畴。其通过加贴品牌标识、插入广告、流量变现等方式直接牟利,属于商业性使用,且使用了完整作品,对春晚节目的正常使用造成了实质性替代,不合理地损害了总台的合法权益。
④Z网络科技公司主观上存在侵权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已完全符合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此外,该公司搭借春晚热度进行营销,也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分析】背景素材:著作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著作权的保护、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公平竞争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Z网络科技公司,要求分析Z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著作权法定归属、著作权具体权利、使用界定、侵权与竞争秩序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总台发布声明明确春晚节目系其组织创作的视听作品,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可运用著作权的主体与权利内容的相关知识,从著作权法定归属的角度,分析说明总台作为春晚节目制作者,是法定著作权人,其版权保护声明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信息②:Z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APP开设专区上传多部春晚完整节目视频,供用户点播观看→可运用著作权的主体与权利内容的相关知识,从著作权具体权利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公司侵犯了总台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擅自实施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
有效信息③:Z公司在春晚视频中加贴自有品牌标识、插入商业广告,通过广告投放、流量变现等方式非法牟利→可运用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相关知识,从使用界定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使用行为具有商业目的,超出合理使用范畴,对总台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有效信息④:Z公司为提升APP流量、获取商业收益,故意未经授权使用春晚节目并进行商业营销→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及不正当竞争的相关知识,从侵权与竞争秩序的角度,分析说明该公司行为符合著作权侵权全部要件,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同时其搭借春晚热度营销的行为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裁决:法院应支持“老坛记”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判决“老坛吉”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理由:①商标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本案中,双方产品均为酸菜(相同商品);“老坛吉”与“老坛记”核心词“老坛”一致,“吉”字以小辣椒替代“士”,与“老坛记”图形商标呼应,且包装风格近似,易使公众混淆,“老坛吉”公司构成商标侵权。
②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老坛吉擅自使用与老坛记有一定影响的绿色陶坛包装、红色字体及“自然发酵”标语等近似的装潢,并在电商平台上宣称“同款工艺”“姊妹品牌”,主观上具有“搭便车”的不正当意图,客观上已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并投诉老坛记,损害其商誉。
③“老坛吉”公司主观上存在明显故意,其行为已给“老坛记”公司造成实际损害,法院应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商标权纠纷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判断、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侵权责任、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一问:
关键词①:消费者在购买时频繁将两者混淆,部分消费者甚至向“老坛记”公司投诉产品质量问题。“老坛记”公司发现后,将“老坛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可调用侵权责任。本案中,法院应判决“老坛吉”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第二问:
关键词②:“老坛记”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坛记”牌酸菜采用深绿色陶坛包装,坛身印有红色“老坛记”字样及“传统工艺·自然发酵”标语,产品连续十年获评“省级名牌产品”,在华东地区酱腌菜市场占有率达35%,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3月,“老坛吉”食品公司成立,生产的酸菜产品使用浅绿色陶坛包装,坛身印有红色“老坛吉”字样(“吉”字上方的“士”被设计为小辣椒图案),并标注“古法腌制·自然发酵”标语→可调用商标权。本案中,双方产品相同,核心词“老坛”一致,“吉”字以小辣椒与“老坛记”图形商标呼应,包装风格近似,易使公众混淆,“老坛吉”公司构成商标侵权。
关键词③:“老坛吉”食品公司生产的酸菜产品使用浅绿色陶坛包装,坛身印有红色“老坛吉”字样(“吉”字上方的“士”被设计为小辣椒图案),并标注“古法腌制·自然发酵”标语。“老坛吉”在电商平台宣传时,使用“老坛记同款工艺”“老坛记姊妹品牌”等表述→可调用不正当竞争。本案中,老坛吉擅自使用与老坛记有一定影响的绿色陶坛包装等近似的装潢,并宣称“同款工艺”“姊妹品牌”,“搭便车”,导致消费者误认等,损害老坛记商誉。
关键词④:“老坛吉”在电商平台宣传时,多次使用“老坛记同款工艺”“老坛记姊妹品牌”等表述,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频繁将两者混淆,部分消费者甚至向“老坛记”公司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可调用侵权责任。本案中,“老坛吉”公司主观上存在明显故意,给“老坛记”公司造成实际损害,法院应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3.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②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C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向电商平台投诉,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并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使D公司合法权益受损。C公司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D公司有损害后果,C公司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材料中的案件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裁判结果→可联系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关键词②: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可联系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说明C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诋毁,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说明D公司有损害后果,C公司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4.法院判决的依据:①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院经审理认定徐女士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符合竞业限制的主体要求,因此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书》《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合法有效。②徐女士离职后入职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属于违约行为。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需要返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承担企业调查费等相关费用。因此法院判决徐女士支付违约金、返还补偿金、承担调查费,并继续履行竞业义务至期满。
该案例对劳动者的启示:①明确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前,要确认自己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避免盲目签署协议。②要仔细阅读条款,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金标准和违约金金额,确保权利义务对等。③一旦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严格遵守约定,不进入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避免承担违约责任。④如果认为竞业限制协议存在不合理条款(如违约金过高、补偿金过低),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主张调整。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协议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命题,要求考生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及该案例对劳动者的启示。考生需要结合材料信息和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二十四条的规定→可运用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说明徐女士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书》《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合法有效。
关键词②:两个月后,公司发现徐女士入职了与本公司业务存在重合的某公司,认为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遂提起劳动仲裁。→可运用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徐女士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并分析徐女士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需要返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承担企业调查费等相关费用。
关键词③:结合材料法律事实和法院判决→可运用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劳动者的权利及维权途径等知识,从明确竞业限制适用范围、审慎签署协议、遵守约定、依法维权等角度说明该案例对劳动者的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5.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该化工企业排污行为造成了水污染和村民健康受损害的事实,无论其是否故意或存在过失,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化工企业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化工企业必须证明其排污行为与村民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村民需提供因污染导致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的证据。
【分析】背景素材:化工企业超标排污致村民受损
考点考查: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举证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试题,知识范围限定为《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化工企业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阐明诉讼中相关主体的举证责任,需分三部分逐一作答,紧扣环境污染侵权的法律规定展开。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企业持排污证、缴排污费,但排污指标超省级标准,造成水源污染、农田减产、村民健康受损→企业构成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持证缴费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企业超标排污的侵权行为造成村民财产、人身损害→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其超标排污行为还违反行政法规定,需承担行政责任。
有效信息③:受害村民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赔偿损失→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村民承担基础举证责任,企业需举证证明法定免责情形或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6.(1)员工甲维权的依据:①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剥夺或限制。②乙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乙公司“未休假年底自动清零”“未申请视为放弃年休假”的规定,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使员工未主动申请年休假,用人单位也有主动安排年休假的义务,不能以此为由免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责任。 ③乙公司无法证明已履行法定义务。乙公司既未证明已安排甲休年休假,也无证据表明甲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因此需要承担支付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的责任。
(2)法院判决给劳动者的启示:①增强权利意识。劳动者要明确自身的法定劳动权利(如带薪年休假、劳动报酬等),遇到权利被侵害时要主动维权。②留存维权证据。在劳动过程中,注意留存与工作年限、休假情况、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③依法理性维权。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关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劳动者可拒绝执行,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分析】背景素材:员工甲与乙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考点考查: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维权途径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员工甲维权的依据及法院的判决给劳动者的启示,要求运用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维权途径等知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员工甲维权的依据:
有效信息①:甲提出其已连续工作近2年,从未被安排休过年休假,故要求乙公司支付其上一年度未休假折算工资→可运用劳动者的权利的知识,从休息休假权角度分析说明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认为,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员工当年度未提出年休假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的年休假。因甲未在上一年度提出年休假申请,年休假应“年底自动清零”,故乙公司无需支付折算工资→可运用劳动合同的知识,从乙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角度分析说明乙公司的规定,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内容,不能以此为由免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责任。
有效信息③:乙公司关于未休假“年底自动清零”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也未证明上一年度曾安排甲休假,亦无依据表明员工甲系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可运用创办企业的要求的知识,从乙公司无法证明已履行法定义务角度分析说明乙公司需要承担支付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的责任。
法院判决给劳动者的启示:
有效信息①:甲提出其已连续工作近2年,从未被安排休过年休假,故要求乙公司支付其上一年度未休假折算工资→可运用劳动者的权利、证据的知识,从增强权利意识、留存维权证据角度分析说明劳动者遇到权利被侵害时要主动维权;在劳动过程中,注意留存与工作年限、休假情况、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有效信息②:当地人民法院的判决,说明甲申请了民事诉讼→可运用劳动者的维权途径的知识,从依法理性维权角度分析说明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③:乙公司认为,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员工当年度未提出年休假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的年休假→可运用劳动者维权的依据的知识,从关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角度分析说明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劳动者可拒绝执行,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小李的可改进之处:①明确借款合意的证明,在转账时标注“借款”“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或通过微信、短信等文字形式确认借款事实,确保借款合意有直接证据支持;
②订立书面借款合同,与小王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等内容,减少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
③增强证据意识,催要还款时以文字形式明确催要内容,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小王的可改进之处:①诚信履行还款义务,遵守“两个月还款”的承诺,按时返还借款,避免因失信引发纠纷;
②尊重借款事实,不得随意否认借款合意,不得将借款转化为赠与,应按约定履行还款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个人借贷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合同形式、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设问要求分析说明当事人双方在该事件中有哪些可改进之处。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李同意后,随即通过手机银行转账10万元,未填写附言→可从借贷关系成立的角度,说明小李借款时,应在转账时标注“借款”“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或通过微信、短信等文字形式确认借款事实,确保借款合意有直接证据支持。
关键词②:小李同意后,随即通过手机银行转账10万元,未填写附言→可从订立合同的形式角度,说明小李应与小王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等内容,减少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③:小李在微信语音中问:“那十万下个月能还吗?”→可从保存证据的角度,小李应在催要还款时以文字形式明确催要内容,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关键词④:小王在电话中称“家里急用钱”,向小李借款10万元,说“两个月就还”→可从民事义务的角度,小王应遵守“两个月还款”的承诺,按时返还借款,避免因失信引发纠纷。
关键词⑤:小李催要时,小王回复:“你不是说请我帮忙才给的钱吗?怎么成借款了?”→可从借款事实角度,小王应尊重借款事实,不得随意否认,不得将借款转化为赠与,应按约定履行还款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8.①判决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左某未请假即外出就餐虽有不妥,但未严重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公司辞退左某的行为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②判决意义:判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或“警示企业依法用工”),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感受司法公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意义。考生运用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结合材料中法律事实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左某与D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其“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为由解除合同,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调动劳动合同的约束力与解除条件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说明左某的行为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公司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违法解除。
关键信息②:法院判决D公司支付赔偿金,保障左某合法权益。→可以调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知识,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角度,说明判决的法律意义。
关键信息③:判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考量劳动者主观过错、违纪频率、规章制度合法性等因素。→可以调动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知识,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警示企业依法用工的角度,说明判决的社会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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