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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主观题专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
展开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主观题专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共25页。试卷主要包含了材料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秦某在A村经营一家超市。2025年9月5日,秦某与B县食品批发商邓某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邓某于2025年10月1日前将采购的一批节日促销商品送至秦某的仓库。2025年9月20日,B县遭遇严重的洪灾,出入县域的全部公路被冲垮。邓某紧急联系秦某,表示由于洪灾影响,不确定是否能够准时送货,请秦某速联系其他供货商。秦某联系了C县的供货商,但由于临近节日,商品数量未能满足秦某的需要,导致秦某在节日促销窗口期未能备足货源,估算经济损失约12000元。秦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邓某赔偿全部损失。法院经审理驳回了秦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驳回秦某诉讼请求的理由。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月1日,甲公司(中小企业)与乙医院签订《试剂购销合同》,约定乙医院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格按合同执行,每月结算货款。在合同履行期内,乙医院共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值3365416.6元。乙医院以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等理由,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尚欠2996989.2元货款未给付甲公司。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乙医院给付甲公司货款2996989.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茅台”商标的侵权案件。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苏州某商贸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与“茅台”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包括使用相似的“茅坛”字样、红白蓝三色配色的飘带图案以及类似的瓶型设计。该产品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烟酒店铺销售,商品链接中大量使用“茅台镇传承工艺”“茅香型白酒”等宣传语,已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贵州茅台公司作为“茅台”系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主张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经查,原告的“茅台”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酒类商品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判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58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3月,作家张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小说《时光里的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有效期3年,甲出版社需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出版该书,并支付张某相应稿酬。2024年8月,甲出版社未按约定时间出版该书,且未经张某同意,将小说内容稍作修改后,以“内部资料”名义交给乙培训机构用于商业课程教材。张某发现后,要求甲出版社立即停止使用、支付剩余稿酬并赔偿损失,甲出版社以“市场行情变化”为由拒绝。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甲出版社的行为。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14亿多人民切身利益的宏伟工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上述案件中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学生小林与房东张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租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约定,月租金2500元、押金3000元,若租客提前退租,需提前30日通知房东,且押金不予退还。小林随即向房东张先生支付了一年租金及押金。
2024年6月,小林因学校安排需前往外地实习,无法继续居住。他提前一个月通知张先生,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不返还押金,但希望张先生能返还其已支付但尚未居住的7、8月份租金共5000元。张先生认为,小林提前退租打乱了他的计划,造成房屋空置损失,不仅3000元押金不退,已付的租金也坚决不还。双方因此产生争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房东的行为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69岁)系某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2025年7月,刘某和拄着拐杖的妻子周某从医院看病出来,准备横穿马路到对面的公交站台乘坐公交车回家,从事引导行人过马路的志愿者张某劝说两人乘坐人行天桥电梯过马路。刘某和周某在张某的劝说下乘坐电梯,但在电梯上行的过程中,周某未站稳,导致刘某和周某从电梯上摔下来受伤,二人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刘某与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志愿者张某赔偿各项相关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本案适用的侵权责任原则,并分析张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1年9月,方女士与林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2021年,方女士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2022年,方女士再次起诉,称林先生擅自出售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并取走84万余元售房款。法院查明,林先生在收到房款后短期内将钱大额转账、取现或消费,账户仅剩4000余元。林先生称房款用于购买彩票、个人吃喝等,但无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林先生向方女士补偿售房款的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林先生少分财产的依据。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
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法定继承为由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假如你是该案法官,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此案提出裁判意见并说明其社会意义。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张小某使用母亲的手机在某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平台中下载游戏并充值10万余元。该游戏公司在识别玩家为未成年人后,未对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锁定,同时在进入游戏界面、未提示验证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提示未成年人玩家可以通过“编辑身份信息”的方式修改实名认证信息,从而消除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为此,张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主张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要求该游戏公司全额退还涉案游戏充值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推断法院是否会支持张小某监护人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某地组织村法律顾问下乡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吸引了不少村民参与,其中就有张某玲和张某强两姐弟。
张某玲:我母亲和我大哥因故早已去世。我父亲张某辛苦打拼,积攒了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我弟弟张某强常年在外务工,父亲的生活起居常年由我和大嫂共同照顾。最近我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我认为大嫂作为外姓人没有继承权,但我是父亲的亲女儿,又一直照顾父亲,而我弟弟未赡养父母,我父亲的长辈也都去世了,所以遗产是不是应当由我继承?
张某强:我虽然常年在外务工,但依照我们当地的风俗,家产都是传男不传女。我大哥早已去世,我大嫂是个外人,作为我父亲唯一在世的儿子,难道不应当由我继承全部遗产或者大部分遗产吗?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个问题:王某家与我家房屋相邻,在我外出务工期间,王某为了自己方便,在自家院子前修建了一条水泥路,占用了一部分公共通道,导致我家车辆进出困难。我能要求王某拆除部分水泥路,恢复公共通道原状吗?
若你是村法律顾问,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两位村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12.小邢和小王结婚后育有一女,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女方小王抚养,小邢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之后小王将女儿改随母姓。小邢认为,孩子已经改随他人姓,而不是姓“邢”,自己没有义务再支付抚养费。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邢支付抚养费。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小邢说法的不当之处。
13.甲公司是国内较大的综合性票务平台,运营具有售票功能的应用程序。甲公司发现郑某通过网络店铺销售针对该公司售票应用程序的抢票软件,认为这款抢票软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平台“先到先得”的购票规则,妨碍售票业务的正常开展,遂提起诉讼,主张郑某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郑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郑某认为,其与原告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其仅为涉案抢票软件的销售者并非研发者,其销售抢票软件的行为没有造成该公司票务收入减少,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被诉行为已经停止,故不再另行判决停止侵权,判决郑某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本案判决的认识。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商业停车场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验、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对辖区内商业停车场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辖区内50余家商业停车场在公众号、小程序提供停车缴费服务时,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否则不能提供服务,并通过强制授权违法获取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行踪轨迹等信息。随后,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查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某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对涉案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查处的理由。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秦某入职某公司从事健身教练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该公司设立的甲店、乙店两家健身房。在甲店工作两年后,公司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向秦某送达通知,将其工作地点调整至乙店,三天内到岗报到,工作内容与薪资待遇均未改变。后公司两次向其送达通知,要求到岗上班,并告知不到岗上班构成旷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有权将其辞退。接到通知后,秦某仍未回岗。最后,公司向秦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以秦某旷工超过10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秦某不服公司的辞退决定,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秦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网络主播焦某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虚构“玲玲被继母软禁、需变卖继母玉石筹集手术费”的故事,以“回馈爱心”为由低价售玉。消费者谢某出于同情,累计花费10328.1元购买33件玉器。后谢某发现焦某与故事相关人员聚餐,察觉被骗,遂投诉平台并起诉,要求焦某与平台共同返还货款且赔偿三倍金额。法院最终判决:焦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因及时关闭焦某账号商家功能、提供其真实信息配合调查,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17.A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梁某,通过招聘会招聘市场推广岗位人员,明确要求全职工作、服从公司考勤管理。王某应聘成功后,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及工作内容。入职8个月后,A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连续4个月未向王某支付劳动报酬。王某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A公司支付欠发工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A公司与王某行为的不当之处。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三在诉讼过程中,由于专业知识缺乏,向法院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委托赵六在本人与李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开庭前,发现本案审判人员王五与本案被告李四系表兄弟关系,存在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向法院提交了授权委托书,申请法院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回避本案的审理工作;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25)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张三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请求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5)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根据材料,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说明张三在诉讼中是如何行使诉讼权利的。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于女士在某私立美容医院接受医美服务,医院与于女士协商拍摄医美手术过程,承诺仅用于存档,于女士遂同意拍摄,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半个月后,于女士先后在多个网络平台发现该医院使用其面部医美手术过程作为医美广告视频用于宣传。于女士忽然觉得自己走在街上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看,也有无数张嘴在背后七嘴八舌,顿觉精神恍惚。于女士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在多次与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医院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于女士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法院支持于女士诉讼请求的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月10日,乘客小沈乘坐吴先生的网约车时,不慎打翻了奶茶,大量热奶茶渗进车内。后报警处理,但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吴先生将小沈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吴先生提交了自己每日的收入流水记录作为日平均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车辆于1月13日至1月16日处于维修养护状态。要求其赔偿车辆清洗费974元、4天的网约车停运费1592元、精神损失费500元。
小沈对事件经过并无异议,对于赔偿金额,小沈同意赔偿974元的车辆清洗费,但认为吴先生主张的4天停运时间不合理,只愿赔偿1天的停运损失,即停运损失的四分之一。同时,小沈也拒绝支付精神损失费。
最终,法院判决小沈赔偿1372元(含清洗费974元、误工费398元),驳回吴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及判定标准可概括如下:1.适用前提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2.被侵权人依法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
案件在“绿色回收”活动中,小王用旧家电换购了一台某企业新推出的电压力锅。一日,他严格按照说明书熬粥时,锅盖突然弹开导致其面部和手臂严重烫伤,导致小王受伤住院。出院后,小王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小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相关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
参考答案
1.①秦某与邓某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③B县遭遇洪灾,道路全部被冲垮,邓某无法正常履约,且尽到了通知秦某的义务。因此,法院驳回秦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说明法院驳回秦某诉讼请求的理由,运用“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秦某与邓某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货物运输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合同有效意味着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但在特定情形下违约责任可免除。
有效信息②:B县遭遇严重洪灾,出入县域公路被冲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洪灾属于不可抗力,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
有效信息③:邓某因洪灾不确定能否准时送货并通知秦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案中,邓某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且及时通知秦某,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所以法院驳回秦某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①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的《试剂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乙医院主张的“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其付款义务。
③乙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甲公司要求乙医院给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是合理的。
【分析】背景素材:甲公司与乙医院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有效合同、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试剂购销合同》,约定乙医院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格按合同执行,每月结算货款→可从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合同的原则角度,说明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的《试剂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有效信息②:乙医院以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等理由,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可从不可抗力的含义角度,说明乙医院的主张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其付款义务。
有效信息③: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尚欠2996989.2元货款未给付甲公司→可从违约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说明乙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①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是“茅台”系列商标的合法权利人,商标在有效期内且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被控侵权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原告产品高度近似,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②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构成混淆行为。被告在宣传中故意使用易引发混淆的表述,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③该判决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某商贸公司商标侵权行为
考点考查:商标权、侵权行为的法定责任、不正当竞争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试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理由,运用商标权和侵权行为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苏州某商贸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与“茅台”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包括使用相似的“茅坛”字样、红白蓝三色配色的飘带图案以及类似的瓶型设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本案中,被告使用“茅坛”字样、红白蓝三色飘带图案及类似瓶型设计,与贵州茅台公司的“茅台”商标高度相似,且均用于白酒产品,易使消费者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关键词②:该产品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烟酒店铺销售,商品链接中大量使用“茅台镇传承工艺”“茅香型白酒”等宣传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被告在商品链接中使用“茅台镇传承工艺”“茅香型白酒”等宣传语,故意暗示其产品与茅台酒有关联,属于虚假宣传,混淆了商品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判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商标法》第六十条,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本案中,法院判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符合这一规定。
关键词④:赔偿经济损失58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侵权赔偿的规定。本案中,原告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①甲出版社侵犯了张某的修改权(未经他人许可修改作品)、复制权(未经他人许可以复制方式使用作品)。
②双方的合同是有效合同,甲出版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出版图书,也未支付剩余稿酬,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出版社应该立即停止侵害,赔偿张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背景素材:作家与出版社的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的知识、著作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民事权利与义务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24年8月,甲出版社未按约定时间出版该书,且未经张某同意,将小说内容稍作修改后,以“内部资料”名义交给乙培训机构用于商业课程教材→可从著作权的角度,说明甲出版社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修改了其作品,这侵犯了其修改权,又擅自将该小说卖给他人,侵犯了张某的复制权。
有效信息②:张某发现后,要求甲出版社立即停止使用、支付剩余稿酬并赔偿损失,甲出版社以“市场行情变化”为由拒绝→可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甲出版社未按合同约定出版该书,已构成违约,又擅自修改其作品并出售其作品,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和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5.案件中人民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①生产者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王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电压力锅,但锅盖弹开导致伤害,因此生产者应承担责任。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小王要求的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均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项目,且其因受伤住院产生了实际损失,因此这些请求应得到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判断上述案件中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考生需要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他严格按照说明书熬粥时,锅盖突然弹开导致其面部和手臂严重烫伤,导致小王受伤住院→可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生产者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小王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电压力锅,但锅盖弹开导致伤害,因此生产者应承担责任。
关键词②:出院后,小王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小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运用保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说明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小王这些请求应得到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
房东不退还押金是合理的,但不退还已付租金的行为不合理。
理由:①小林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主体适格,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约定,月租金2500元、押金3000元,若租客提前退租,需提前30日通知房东,且押金不予退还。张先生有权以小林支付的押金抵作违约金,故拒绝退还押金符合合同约定,于法有据。③小林已支付一年租金,他提前一个月通知张先生提前退租,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不返还押金,符合合同约定,其未使用的7月、8月租金应予以返还。张先生拒绝返还已付租金,缺乏法律依据。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租赁违约案例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角度来分析房东的行为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林与张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租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约定,月租金2500元、押金3000元,若租客提前退租,需提前30日通知房东,且押金不予退还→可运用“要约承诺订合同”的知识,从合同的有效性角度分析小林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主体适格,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小林因学校安排需前往外地实习,无法继续居住。他提前一个月通知张先生,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不返还押金,但希望张先生能返还其已支付但尚未居住的7、8月份租金共5000元→可运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分析小林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提前退租押金不予返还,张先生不退还押金符合合同约定,于法有据。
有效信息③:张先生认为,小林提前退租打乱了他的计划,造成房屋空置损失,不仅3000元押金不退,已付的租金也坚决不还→可运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从履行合同的关键角度分析小林要求返还7、8月已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故张先生拒绝返还不合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7.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作为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引导刘某和周某乘坐电梯过马路,其行为是工作需要,也是善意提示,并且张某主观上并无侵害周某和刘某身体健康权的动机,故该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此次事故系周某未站稳所致,张某劝导周某和刘某乘坐电梯的行为与二人受伤的结果之间并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张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志愿者张某与刘某、周某的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志愿者张某,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侵权责任原则适用和张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张某劝导刘某、周某乘坐电梯过马路,二人因周某未站稳摔下受伤→可运用过错责任原则的知识,判断本案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有效信息②:张某的劝导行为是志愿服务的善意提示,主观无伤害他人的动机→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知识,分析说明张某无主观过错,行为不具违法性。
有效信息③:二人受伤是周某未站稳导致,与张某的劝导行为无直接关联→可运用因果关系认定的知识,分析说明张某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处分。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售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先生未经方女士同意,擅自转移、挥霍售房款,严重损害了方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法院判决林先生少分财产,补偿方女士售房款的60%。
【分析】背景素材:婚后纠纷判决案件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法律依据分析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设问指向是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林先生少分财产的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林先生擅自出售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并取走84万余元售房款,在收到房款后短期内大额转账、取现或消费,且称房款用于购买彩票、个人吃喝等但无证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本案中,案涉房屋是方女士与林先生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先生擅自出售房屋并转移、挥霍售房款的行为,符合该条款中“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9.
裁判意见: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办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庞小某未履行赡养义务,在戴某去世后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其主张不能成立。遂判决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理由:①《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蔡某已全面履行扶养义务。蔡某依约照顾戴某生活、支付医疗费用并处理后事,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权利义务要求。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④庞小某未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庞小某在戴某患病期间拒绝照顾和支付费用,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法院依法驳回其继承主张。
社会意义:这一判决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行为准则和价值引导,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争议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意义类主观题,主体是法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知识,从裁判意见角度,分析说明判决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有效信息②: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知识,从裁判理由角度,分析说明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法院依法驳回其继承主张。
有效信息③: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知识,从社会意义角度,分析说明这一判决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行为准则和价值引导,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0.①法院会(部分)支持张小某监护人的主张。
②从涉案游戏内容、充值打赏时间段、操作行为特征等事实可以认定张小某实施了充值行为。
③张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未经监护人事前同意,事后监护人明确拒绝追认,故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
④某游戏平台并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制,存在较大过错。
⑤张小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其财产管理不当,未有效监督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也有一定责任。
据此,审理法院判令案涉网络服务合同无效,某游戏公司退还部分充值款。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张小某使用母亲的手机进行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家和万事兴、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张小某监护人的主张并说明理由,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合同的有效性、侵权责任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观点判断:法院会(部分)支持张小某监护人的主张。
论据①:未成年人张小某使用母亲的手机在某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平台中下载游戏并充值10万余元,张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主张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可从合同的有效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角度,说明张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未经监护人事前同意,事后监护人明确拒绝追认,故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
论据②:该游戏公司在识别玩家为未成年人后,未对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锁定,同时在进入游戏界面、未提示验证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提示未成年人玩家可以通过“编辑身份信息”的方式修改实名认证信息→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说明某游戏平台并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制,存在较大过错。
论据③:未成年人张小某使用母亲的手机在某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平台中下载游戏并充值10万余元→可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角度,说明张小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其财产管理不当,未有效监督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也有一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1.①根据民法典,未立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的父母、配偶和大儿子均已去世,故张某玲、张某强、大嫂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遗产。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大嫂和张某玲常年照顾张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张某强常年在外,未尽到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
③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修建水泥路占用公共通道,侵犯了邻居的通行权,违反了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张某强有权要求王某排除妨碍,恢复公共通道原状,以保障自己的正常通行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玲和张某强的遗产之争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遗产继承、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我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我母亲和我大哥因故早已去世;我父亲的长辈也都去世了;父亲的生活起居常年由我和大嫂共同照顾→可从法定继承的角度,说明未立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结论:张某玲、张某强、大嫂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遗产。
有效信息②:父亲的生活起居常年由我和大嫂共同照顾→可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角度,说明大嫂和张某玲常年照顾张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
有效信息③:我弟弟张某强常年在外务工→可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角度,说明张某强常年在外,未尽到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
有效信息④:王某家与我家房屋相邻,在我外出务工期间,王某……修建了一条水泥路,占用了一部分公共通道,导致我家车辆进出困难→可从民事权利有限制的角度,说明王某修建水泥路占用公共通道,侵犯了邻居的通行权,违反了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
有效信息⑤:我能要求王某拆除部分水泥路,恢复公共通道原状吗→可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张某强有权要求王某排除妨碍,恢复公共通道原状,以保障自己的正常通行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依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小邢和小王虽然离婚了,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不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改变,因此,小邢的说法是错误的。
【分析】背景素材:因支付抚养费发生纠纷
考点考查: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姓名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试题,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小邢说法的不当之处,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邢和小王结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协议离婚,之后女儿改随母姓→可从姓名权角度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或母姓,这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关键词②:小邢认为,孩子已经改随他人姓,而不是姓“邢”,自己没有义务再支付抚养费→可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李某必须为未成年的女儿支付抚养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郑某利用技术手段,为用户提供不正当抢票优势,破坏平台的购票规则,干扰、妨碍平台售票业务的正常开展,损害了甲公司的信誉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郑某的行为仅为少数消费者用户提供了便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社会整体福祉的增进,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分析】背景素材:郑某与甲公司的纠纷
考点考查:反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经营者义务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反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经营者义务的知识,从判决依据、行为定性、社会影响等角度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抢票软件规避平台“先到先得”购票规则→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该软件的抢票行为,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妨碍甲公司售票业务正常开展,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认为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被诉行为已经停止,故不再另行判决停止侵权,判决郑某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可联系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的知识,说明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社会整体福祉的增进,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4.①涉案停车场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才能提供服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②涉案停车场违法获取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行踪轨迹等信息,涉嫌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③涉案停车场的行为涉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民法典原则,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具有正当性。
【分析】背景素材: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考点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某区人民检察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其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查处涉案停车场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商业停车场强制消费者关注其公众号才能提供服务→运用“消费者的权利”的知识,从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角度说明,停车场的“强制关注”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有效信息②:停车场通过程序强制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码、地理位置等信息→运用“人身权利”的知识,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角度说明,停车场的收集行为未征得消费者同意,超出必要范围,违法获取个人信息,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有效信息③:区人民检察院是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此问题并调查取证,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查处→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从公平和诚信原则角度说明此类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有权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保护公共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5.不支持。理由: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本案中,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甲店,乙店,公司基于正常经营需要调整秦某至乙店,且工作内容,薪资待遇未变,属于约定范围内的合理用工安排,不构成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已多次履行通知义务,明确告知不到岗的法律后果,秦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符合旷工相关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秦某的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秦某与某公司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需调用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不支持。
有效信息①:秦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该公司设立的甲店、乙店两家健身房。在甲店工作两年后,公司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向秦某送达通知,将其工作地点调整至乙店,工作内容与薪资待遇均未改变→可从劳动合同的角度说明公司行为属于约定范围内的合理用工安排,不构成违法变更劳动合同。
有效信息②:公司两次向其送达通知,要求到岗上班,并告知不到岗上班构成旷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有权将其辞退。接到通知后,秦某仍未回岗。最后,公司以秦某旷工超过10日为由,将其辞退→可从劳动者义务的角度说明秦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符合旷工相关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6.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焦某虚构故事售玉,主观有欺诈故意,客观实施虚假宣传,未履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商品信息的法定义务,(若答出不正当竞争也可得分)违反诚信原则,侵犯谢某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需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依法保护。平台收到投诉后,即时关闭焦某账号、提供真实信息,已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采取必要措施,遵循协作履行的原则,故无需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平衡了平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消费者权益纠纷
考点考查: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消费者权益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网络主播焦某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虚构“玲玲被继母软禁、需变卖继母玉石筹集手术费”的故事,以“回馈爱心”为由低价售玉→可调用民法基本原则、消费者权利。本案中,焦某虚构故事售玉,违反诚信,侵犯消费者谢某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关键词②:谢某发现焦某与故事相关人员聚餐,察觉被骗,遂投诉平台并起诉,要求焦某与平台共同返还货款且赔偿三倍金额→可调用侵权责任。本案中,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关键词③:平台因及时关闭焦某账号商家功能、提供其真实信息配合调查,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可调用履行合同原则。本案中,平台已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采取必要措施,遵循协作履行,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7.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不应仅与王某达成口头约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王某与A公司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A公司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其工资。劳动争议纠纷,应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王某应聘成功后,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及工作内容→可从劳动合同的角度,说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不应仅与王某达成口头约定。
有效信息②:入职8个月后,A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连续4个月未向王某支付劳动报酬→可从劳动者权利的角度,说明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王某与A公司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A公司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其工资。
有效信息③:王某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A公司支付欠发工资→可从劳动争议解决的角度,说明劳动争议纠纷,应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①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张三因缺乏法律知识,委托赵六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②行使了申请回避的权利。本案审判人员王五与本案被告是近亲属,张三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王五回避;③行使了上诉的权利。张三不服一审判决,自主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分析】背景素材:民间借贷纠纷
考点考查: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社会争议解决”模块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具体情境,说明当事人张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如何行使诉讼权利的。具体可运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行为,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行为①:“张三⋯⋯委托赵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联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从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的角度,说明张三因缺乏法律知识,委托赵六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关键行为②:“发现审判人员王五与被告李四系表兄弟关系⋯⋯申请法院裁定被申请人回避”→可联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从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的角度,说明本案审判人员王五与本案被告是近亲属,张三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王五回避,行使了申请回避的权利。
关键行为③:“张三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可联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从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的角度,说明张三不服一审判决,自主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行使了上诉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
①法律保护个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医院擅自使用于女士的面部视频用作广告宣传,侵犯了其肖像权和隐私权。
②本案中双方的口头协议约定视频仅用于存档,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医院违背承诺,将视频用于商业宣传违背了诚信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③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医院未经当事人允许,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视频并造成不良影响,医院应当停播视频,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④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分析】背景素材:于女士与私立美容医院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感受司法公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要求谈谈法院支持于女士诉讼请求的理由。需要调用肖像权、隐私权的保护;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口头协议约定视频仅用于存档,医院擅自用作广告宣传→可联系民法原则、有效合同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双方的口头协议约定合法有效,医院违背约定构成违约责任,违背了诚信原则;
关键词②:医院使用于女士面部医美手术视频做广告→可联系法律保护个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知识,说明医院侵犯了其肖像权和隐私权;
关键词③:于女士因此精神恍惚,合法权益受侵害→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医院应当承担停播视频,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关键词④:协商未果后于女士起诉,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可联系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说明法院公正司法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因过错导致原告车辆受损,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需赔偿清洗费。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主张精神损失费但未提供严重精神损害证据,且没有侵害人身权,因此法院对其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不予支持。③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案原告提供的维修记录未明确奶茶污渍与停运4天维修的关联性,且该维修时长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因此法院按1天计算误工时间。④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责任的过度扩大。有助于引导公众在解决纠纷时秉持理性态度,弘扬了公平、合理的法治精神。
【分析】背景素材:网约车赔偿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运用侵权责任和证据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乘客小沈乘坐吴先生的网约车时,不慎打翻了奶茶,大量热奶茶渗进车内→从小沈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侵权责任及其构成要件,说明本案中被告因过错导致车辆受损,需承担赔偿清洗费的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吴先生提交了日平均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车辆于1月13日至16日处于维修养护状态,要求其赔偿车辆清洗费、4天的网约车停运费、精神损失费,小沈同意赔偿车辆清洗费,但只愿赔偿1天的停运损失。同时,小沈也拒绝支付精神损失费→从吴某诉讼请求的角度分析:联系证据重要性及举证原则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原告提供的维修记录未明确奶茶污渍与停运4天维修的关联性,维修4天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且未提供严重精神损害证据,没有侵害人身权,因此法院按1天计算误工时间,不予支持其精神损失费。
有效信息③:最终,法院判决小沈赔偿1372元,驳回吴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从法院判决意义的角度分析:联系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说明法院的判决既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责任的过度扩大,弘扬了公平、合理的法治精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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