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难点讲义】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公共生活靠大家 知识点归纳(复习讲义)
展开五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 公共生活靠大家
(知识点归纳)
思维导图
知识点归纳
第四课:我们的公共生活
1.生活中,我们去电影院看电影,去博物馆参观,去集市购物,去医院就诊……电影院、博物馆、集市、医院等场所都是公共空间。人们在公共空间中的生活,构成了我们的公共生活。
2.我们生活中的公共场所有:交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文化交流场所、购物场所、就诊场所等。
3.公共生活中,我们的行为是公开的,所以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展示良好的形象。
4.每个人都有两个生活空间,一个是私人生活空间,一个是公共生活空间。
5.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人们可以根据现有的条件和自己的需求,利用公共资源解决现实问题,增加生活乐趣,丰富人生意义。
6.人们常参与的公共生活有:利用社区体育设施、到医院就诊、与家人逛集市、与家人外出旅游等。
7.多样的公共生活:有些公共生活是人们自发组织的,比如看电影、逛公园等活动;有些是社会机构组织的,比如志愿服务活动、各类体育比赛、社会服务等;有些是政府部门提供的,比如在博物馆、图书馆、少年宫等公共空间开展的活动。
8.为保障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政府会给公众提供公共设施、设备或物品,如道路、桥梁、路灯,为残障人士修建的无障碍通道,公园里的公共座椅。
9.家人之间产生一些小矛盾是正常的,我们要理性面对,学会以积极的态度,有效的办法,主动将矛盾化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1.有些人为了自身利益,随意占有或浪费公共资源,毁坏公共设施。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公共权益,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
12.公共资源的保障、公共设施的完善,可以让人们的公共生活更加丰富、便捷,让人们感受到公共生活的美好,并愿意参与到公共生活中。
13.人人有权参与公共生活,利用公共资源和公共设施,享受公共利益。现代社会的人们积极倡导共享,出现了很多共享的生活方式。
14.共享单车(自行车)出现在校园、地铁和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等地,符合低碳出行理念,受到人们的欢迎。
15.在政府、社会机构、爱心人士的援助下,建在村里的农家书屋为人们提供书籍、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等,这些公益性文化服务,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7.公共生活需要共建,公共利益需要共享。只有共同维护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享受公共生活,保障大家的共同利益。
第五课: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
1.公共生活需要有良好的秩序来维护。街道上的行人和车辆顺畅通行,需要公共交通秩序;公园里人们愉快地游玩,需要公共卫生秩序……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人们安居乐业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础。
2.有秩序的公共生活会让社会环境更加舒适宜人,使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幸福。
3.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被视为救援的“生命通道”。法律规定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对于抢占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需要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严格的监管、惩罚措施。每个驾驶员要形成“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的观念,自觉让路于生命救援,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4.为了引导、提示大家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人们设置了公
共标志。
5.公共生活中,每个人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每个人都应该
养成文明习惯。
6.人们在公共生活中表现出的文明行为和秩序意识,不仅是一个
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也是一个国家精神面貌的体现。
7.在公共生活中,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要心中有他人、心中
有集体、心中有国家。遵守社会公德、法律法规,才能保持良好的
社会秩序,构建有序和谐的公共生活。
8.维护公共秩序,共建有序生活,需要我们从规范自己的行为做起。同时,我们也有责任劝阻不遵守公共秩序的人
9.维护公共秩序,共建有序生活,需要汇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论是公民个人,还是社会单位或组织,都需要遵守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1.维护公共秩序,共建有序生活,离不开国家的支持、法制的保
障。对积极维护秩序的行为要大力宣传或表扬,对破坏公共秩序的
个人或组织要依法惩戒,形成遵守公共秩序光荣,破坏公共秩序可
耻的社会风尚。
第六课:我参与 我奉献
1.人与人相处需要平等相待。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生活,需要彼此
关爱,相互帮助。
2.平等友善可以传递正能量。在温暖的传递过程中,我们相互理
解、相互尊重,社会将会更加美好!
3.2020年年初,湖北省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当地医疗资源不足。为此,全国各地多个省市纷纷派出医疗队,全力支援湖北省的救治工作,他们满怀爱心和使命感,维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疫情防控的需求,统筹安排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口支援湖北省除武汉市外的16个市州及县级市。这充分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精神。
4.每个社会成员都要肩负应尽的责任,多理解他人,为他人着想。同时,我们也需要国家和社会在制度、设施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节选)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我们身边有一些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我们应当平等地对待他们,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7.每个人既是文明礼貌的践行者,也是和谐生活的受益者。构建和谐的公共生活,需要我们做到文明有礼。
8.文明有礼不是空洞的口号,需要我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它体现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中。
9.有些人缺乏公共意识,过分强调自己的利益,妨碍甚至危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不利于构建平等友善的社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
11.温馨有活力的社区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建设美好社区需要我们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主动承担社区事务。
12.社区是我们生活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13.农村社区不同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它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居民是农村社区的建设者。
14.社区中的每个成员既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也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社区成员在情感上的相互支持,生活上的相互帮助,会让社区生活更有品质、更有温度。
15.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美丽的社区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16.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公益事业是凝聚人心、增强正能量的事业。参与公益事业能为身处困境的人雪中送炭,也能为抵御突发灾害汇聚帮扶力量。
17.有人说:“公益活动离不开热心的志愿者。”
18.志愿者是指不为获取任何物质报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开展有益于社会或个人的活动的人。
19.参与公益活动,我们既可以为灾区捐款,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困难家庭,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照顾孤寡老人,参加保护生态环境等志愿活动。
20.当每个人微小的公益力量积小成大时,就能有效帮助需要救助的个人和群体。让我们坚持“日行一善”,从小事做起,发挥公益的力量。
21.服务社会不分大事小事,生活中的小小善举最终可以汇聚成社会生活中的浓浓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