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训练41 珍惜婚姻关系 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展开一、选择题:本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王某早年丧妻,独自抚养二子王大与王二成人。王大去世后其妻孙某仍悉心照料王某,好友刘某也时常来访,故王某立下自书遗嘱,将其名下房产和一幅字画分别留给孙某和刘某。2022年5月王二与张某结婚并诞下一子,8月王某去世。次年3月,王二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期间张某收到婚前房屋拆迁款200万元,关于本案,正确的有( )
①刘某有权凭遗嘱继承王某的学画 ②房屋拆迁款属于王二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二的离婚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④孙某继承该房产的权利优先于王二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好友刘某可以以接受遗赠的方式接受王某的字画,①错误。
②: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张某收到婚前房屋拆迁款200万元不属于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孩子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二与张某于2022年5月生有一子,到8月,不满一年,故王二的离婚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故孙某继承该房产的权利优先于王二,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我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还是你的事。结婚前要车、要房、要彩礼(这是传统要尊重),结婚不生孩子、不做家务、不照顾老人(这是现代观念要学习)”。这是被称之为中华田园女权的一些妇女的主张。从婚姻家庭看,这种观点( )
A.违背“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核心
B.不利于婚姻原则中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
C.认为夫妻可以约定婚后所得财产的范围
D.有利于明晰现代婚姻家庭的权利与义务
【答案】A
【详解】A:材料中被称之为中华田园女权的这些主张,将妇女地位凌驾于男性之上,只强调要男性承担主要责任,以女权为借口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未强调应履行的义务,因此,夫妻地位严重不平等,这违背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核心,A正确。
B:材料中的观点过于强调要男性承担主要责任,以女权为借口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而不是“不利于婚姻原则中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B不选。
C:材料未涉夫妻可以约定婚后所得财产的范围,C不选。
D:材料中的观点只强调夫妻关系中妇女的权利,未强调应履行的义务,不利于明晰现代婚姻家庭的权利与义务,D不选。
故本题选A。
3.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王某对妻子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之日起,当事人有权另行登记结婚
④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①正确。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职责,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的妻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②错误。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生效时间是在判决书送达15天之后生效,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③错误。
④: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王某甲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后双方于2022年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王某乙由王某甲抚养,并将家庭所有财产分给王某甲,李某每周可以探望王某乙一次。此后,王某甲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双方就探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遂将王某甲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王某甲与李某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方能解除婚姻关系
②即使王某甲与李某离婚,李某仍然有探望王某乙的权利
③王某甲作为直接抚养方,有拒绝李某探望王某乙的权利
④李某作为王某乙的监护人,未能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义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①正确。
②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②正确,③错误。
④:本案中,王某甲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双方就探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遂将王某甲诉至法院。本案未涉及李某作为王某乙的监护人,未能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义务,排除④。
故本题选A。
5.2014年1月,王涛与李红登记结婚,2023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涛婚前用100万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涛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3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红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
①王涛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万和租金6万属于王涛个人财产
③离婚后王涛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
②:王涛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50万属于王涛个人财产,房屋婚后用于出租,是由两人共同打理,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王涛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的文章,以稿费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刘某因购买家用汽车向小郭借款10万元,小郭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10万转至刘某的妻子小燕的银行账户。于是,刘某向小郭出具借条,指定收款账户为小燕的银行账户。刘某承诺一周内归还全部借款。但三个月过去,刘某还未还款,小郭催要无果后,便将刘某、小燕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小燕返还借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法院提起再审
B.在此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C.1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小燕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D.在这一民事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庭辩论
【答案】C
【详解】A: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及时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A排除。
B:在此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是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B排除。
C:刘某因购买家用汽车向小郭借款10万元,小郭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10万转至刘某的妻子小燕的银行账户,1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小燕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C正确。
D:在这一民事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开庭审理,D排除。
故本题选C。
7.王某利与韩某楠婚前各有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各自名下。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在此期间,王某利投资获得20万元。后韩某楠希望女儿随自己姓,王某利不同意。王某利多次以自己收入高,韩某楠工作忙无法照顾家庭为由,要求韩某楠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韩某楠未同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前房产在婚后已经转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②王、韩人身关系平等,韩某楠有权决定女儿姓韩
③韩某楠婚后有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
④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①错误。
②: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王、韩人身关系平等,女儿姓由父母决定,不是韩某楠一个人决定,②错误。
③: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韩某楠婚后有工作的权利,王某利的要求不合理,③正确。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王某利投资获得的20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两套房子的权属人原登记为乙,共有(用)人为丙,产权双方各占50%)。一年后,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
①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
②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③房屋不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其产权不涉及甲
④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③④: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因为乙的购房款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②④符合题意,③排除。
①: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而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两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不属于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且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是法定的,而不是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①不选。
故本题选C。
9.下列与下图漫画有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夫妻如果把代步车进行质押,则享有该代步车的质权
②丈夫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代步车属于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④说话男子若主张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质权是属于债权人所有,如果该夫妻把代步车进行质押,是债务人,不享有该代步车的质权,①错误。
②:从漫画中可以看出,丈夫借钱所负的债务是为了买家用代步车,这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代步车属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③错误。
④:债权人要想证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0.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400多天后,2024年初,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的焦点在于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26万余元银行存款。该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蔡某要求分割这笔存款。对人民法院如何判决,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应由监护人分割
②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③蔡某甲、蔡某乙享有存款所有权,驳回蔡某分割存款请求
④二人存款系接受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系接受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所以法院应驳回蔡某分割存款请求,③④正确。
①: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①错误。
②: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名下的银行存款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1.廖女士的好友罗某因资金周转问题需要向银行贷款,由于罗某无抵押物便找到廖女士帮忙,廖女士碍于情面,在未与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事后罗某因生意亏损不知所踪。银行便将廖女士及其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下列关于担保合同的观点正确的是( )
①因为担保合同是廖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签署的,其丈夫应承担连带责任
②廖女士丈夫如能证明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则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③担保合同上没有廖女士丈夫的签名和确认,故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
④廖女士丈夫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应由银行进行证明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廖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帮别人担保,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廖女士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可能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廖女士丈夫能够证明是廖女士一方个人行为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①错误,②正确。
③:廖女士在未与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在连带担保的合同上签了字,但担保合同上没有廖女士丈夫的签名和确认,故担保是廖女士个人行为,③正确。
④:廖女士丈夫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应由廖女士丈夫进行证明,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王女士于婚前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其个人所有。婚后,该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赵先生欠小张(不知晓协议存在)大笔债务,后该房屋因此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得知房屋被查封后,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封房屋,但该异议被驳回。法院驳回的理由是( )
①王女士和赵先生作为合法夫妻应该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面对夫妻共同债务
②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③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全部财产用于偿还赵先生债务
④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有效,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没有对抗效力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王女士和赵先生虽然为夫妻,但经协议该房屋为王女士个人所有,所以“共同面对夫妻共同债务”不是法院驳回的理由,①不选。
②④:一份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材料中小张不知道协议的存在,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没有效力,②④正确。
③:涉案房屋属于王女士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不选。
故本题选C。
13.陈某(男)与赵某(女)登记结婚后,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5年后两人离婚,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陈某认为该房产系其父母出全款购买,与赵某没有关系。赵某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下列对赵某对房屋的所有权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对婚房没有所有权,因为婚房是由陈某的父母全款购买
②赵某对婚房没有所有权,因为双方没有进行书面形式的约定
③赵某对婚房有一定的所有权,因为该婚房已经按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
④赵某对婚房有一定的所有权,因为陈某父母赠予陈某和赵某两人共有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③: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故③符合题意,①表述错误。
②: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入,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该财产,②表述错误。
④: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受赠的财产没有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一对年轻夫妻许某和张某各有稳定工作,育有一对健康、可爱的龙凤胎,有较为殷实的家庭经济条件和稳固的感情基础。二人婚后因家庭琐事、家庭购房等偶发争执,加上丈夫许某查出患有疾病,在许某住院期间,由于张某工作较为繁忙,陪伴较少,对此许某颇有微词,两人矛盾加深,后妻子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驳回女方的离婚诉请。下列最能成为法院判决依据的是( )
①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法院才能进行判决
②双方夫妻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
③张某须先进行协议离婚,再诉讼离婚
④张某作为妻子、母亲,不应消极回避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二人婚后虽偶发争执,但并非不可调和,法院认为二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对张某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②正确。
④: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持的法定义务。丈夫许某生病,张某作为妻子、母亲,不应消极回避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④正确。
①:“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程序之一,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①不选。
③:夫妻在离婚时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并不是诉讼离婚的必须前置程序,③不选。
故本题选C。
15.小李是家中独子,母亲早亡。2019年小李和小张结婚,婚后小张与小李父亲关系不睦且从未照顾过李父。2023年,小李父亲在意识清醒并有多位邻人见证下写下遗嘱,内容为将其名下一套房产由独子小李一人继承和支配使用。数日后李父去世。对此,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父遗赠房产指定小李为受益人,法律予以支持
②因小张与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此套房产应为二人共同财产
③被继承人李父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并支配和使用,故此套房产为小李个人财产
④家庭生活中要敬老孝亲,注重公序良俗、长幼有序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本案中小李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属于遗嘱继承,不属于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③: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有遗嘱的按遗嘱意思表示处理。小李父亲在意识清醒并有多位邻人见证下写下遗嘱,内容为将其名下一套房产由独子小李一人继承和支配使用。因此此套房产是小李个人财产,②不符合题意,③符合题意。
④:本案中小张与李父关系不睦,也从未照顾过李父,李父写此遗嘱,警示人们现实生活中要敬老孝亲,注重公序良俗,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6.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7.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武与小美的结合是婚姻自由的体现
②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可撤销婚姻
③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④小武与小美是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婚姻无效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是婚姻自由的体现,①正确。
②: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种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可见,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②错误。
③④: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关系,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8.甲、乙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住房中,后两人关系不和离婚,离异时儿子已成年。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甲所购住房中,并继续经营饭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丙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②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
④乙在离婚时要求对这套住房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甲的儿子已经成年,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①错误。
②: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故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正确。
③:甲、乙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饭馆属于甲和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正确。
④:这套住房是甲在婚前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乙在离婚时要求对这套住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9.2020年3月,周某与王某举行婚礼,开始共同生活。5月,周某买了一辆小轿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7月,两人登记结婚。2年后,夫妻俩住进了王某父母赠送的商品房里。如今,夫妻俩矛盾升级导致感情破裂,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小轿车应当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
②商品房应当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③双方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解决
④双方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且均有在判决书生效后提出上诉的权利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周某的小轿车是在婚前购买的,属于周某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材料中的商品房并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王某所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婚姻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解决,③正确。
④:双方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均有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判决书生效后不能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再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0.鲁某因癌症晚期无力回天,他立下自书遗嘱把婚前个人财产平分给妻子唐某和儿子鲁小某,但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儿子要赡养母亲,否则财产将归另一方所有。几年后,唐某遇到了令她心动的男子后结婚,结果鲁小某拿着遗嘱把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另一半财产。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鲁小某违反了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B.唐某违反遗嘱要求不能继承鲁某遗产
C.唐某仍可按自书遗嘱继承鲁某一半遗产D.唐某因遗嘱无效可按法定继承分得遗产
【答案】C
【详解】A:根据材料信息,是鲁某在遗嘱中要求妻子继承其遗产的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而不是鲁小某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原则,A不选。
BC:鲁某关于对唐某婚姻状况的约束违背了婚姻自由,属于无效内容,唐某仍可按自书遗嘱继承鲁某一半遗产,B不选,C入选。
D:遗嘱中关于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是无效的,其他都是有效的,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D不选。
故本题选C。
21.小明(男)和小红(女)于2012年3月登记结婚,2019年小明自主研发的项目获得专利授权,2020年二人购买商品房一套,2022年5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品房和专利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二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裁判离婚
③二人申请离婚登记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不用进行调解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商品房属于婚后购买,专利权也是在婚后获得授权,商品房和专利权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裁判离婚,②正确。
③: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错误。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李某,50岁,男,因意外于2023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220万元),存款 3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20万元)。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
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车,需分别向其他应继承此遗产的继承人补偿40万元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遗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②错误。
③:在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属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对李某的个人财产平均分割,但李某的兄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的个人遗产,③错误。
④: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存款 30 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存款 15 万元、车辆的一半。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若两套房屋和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评估价对应的价款分别向老李和李小某补偿 40 万元,存款 15 万元由王某、李小某、老李各分得5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3.黄某有一女儿黄小某和80岁的老母亲。黄某早些年与前妻离异,2000年开始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2023年11月,6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黄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其去世后,黄小某因发现杨某擅自利用黄某的手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00余万元,便将其告到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与黄某存在共同经营,可适当分给遗产
②杨某不是黄某法定继承人,其擅自转移黄某存款构成不当得利
③黄某女儿、黄某母亲以及杨某共同成为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④杨某虽然与黄某共同生活,但二者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与黄某存在共同经营,可适当分给遗产,①正确。
②: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杨某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其擅自转移黄某存款构成不当得利,②正确。
③: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杨某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③排除。
④:婚姻是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本案中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4.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张甲。多年后,张某的妻子遭遇意外去世。张某与儿子张甲、儿媳沈某一起生活。之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10万元现金。去世前,张某曾立下遗嘱,明确表明将10万元现金给予沈某,对于房子的归属未做明确指示。关于张某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沈某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得到10万元现金
②遗嘱明确给予沈某的10万元现金属于遗赠
③张甲和沈某对房子都具备法定继承资格
④张甲继承的房子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沈某通过遗赠的方式得到10万元现金,①错误。
②:去世前,张某曾立下遗嘱,明确表明将10万元现金给予沈某,而沈某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遗嘱明确给予沈某的10万元现金属于遗赠, ②正确。
③: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张甲对房子具备法定继承资格,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你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由于张某对于房子的归属未做明确指示,因此,只能对于此房子的归属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张甲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此房子应该归张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外,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的遗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见,张甲继承的房子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5.王某(女)与张某(男)登记结婚七年后,王某发现张某收入明显减少。经王某多次追问原因,张某告知王某实情:2020年,张某与孙某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交往期间,张某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转给孙某人民币6万余元。王某获知真相后决定追回这笔钱,向法院起诉张某、孙某,要求确认张某对孙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返还钱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违反了民法典上的公序良俗原则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重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③张某赠与行为损害了王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权
④张某向孙某的赠与行为有效,孙某无须返还财产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张某与孙某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构成重婚,但违反了民法典上的公序良俗原则,①符合题意,②排除。
③④:张某转给孙某的人民币6万余元,是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赠与行为损害了王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权,孙某应返还钱款,③符合题意,④排除。
故本题选A。
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50分。
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丁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丁。因小丁沉迷游戏,丁某时常以打骂手段来管教小丁。婚后,为方便刘某日常出行,丁某用其年终奖买回了一辆汽车并口头允诺该车归刘某所有。同时,他们还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用于出租,登记在丁某名下。2018年7月,租客马某决定购买该套商品房,与丁某夫妇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三个月后进行过户。岂料一个月后,丁某因急需用钱,私自将房子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赵某并帮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汽车的所有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2)如何评价本案中丁某管教小丁的行为。
【答案】(1)归丁某夫妇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丁某用年终奖购买的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丁某只是口头允诺赠予刘某,汽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有教育子女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因此,丁某有权对小丁沉迷游戏的行为进行合理管教。但虐待属于违法行为,丁某的行为侵犯了小丁的人身权。依据法律,实施虐待(侵犯人身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财产归属与子女管教
考点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判断并说明理由类,需要调用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2012年丁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为方便刘某日常出行,丁某用其年终奖买回了一辆汽车并口头允诺该车归刘某所有→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汽车的所有权归丁某夫妇共同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为评价行为类,需要调用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运用法律依据分析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如果是不合法的,还要谈危害。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2012年丁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丁。因小丁沉迷游戏,丁某时常以打骂手段来管教小丁→可联系父母有教育子女的权利,但丁某的行为是虐待行为,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丁的人身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7.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
◆甲公司自主研发AIPC产品,销售火爆。某公司为推出本公司同质类产品造势,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甲公司的贬损性、侮辱性信息。甲公司认为该公司侵权,要求其在网络上公开道歉。
◆乙将其房屋出租给小张居住,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房屋结构出现漏水、漏雨等问题由乙负责修缮,租住期间,水、电等设施如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火灾由小张承担责任。结果,某天凌晨厨房水管因年久失修断裂漏水,致使乙的房屋受损。乙要求小张赔偿。
◆丙与秦某于2023年9月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10月,二人一起出资全款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秦某名下,二人计划于12月举办婚礼,但11月秦某意外去世,秦某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商铺是秦某个人财产,丙无权分割。丙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
◆丁是汪某的儿子。1963年汪某与妻子经法院调解离婚,之后一直独身,丁从未探望、赡养过汪某。2013年,汪某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居委会负责汪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汪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协议承担了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丁要求继承其父全部遗产。
甲、乙、丙、丁四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某公司在网络上对甲公司发表贬损性、侮辱性的言论信息,侵犯了该公司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网络上向甲公司道歉。②乙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厨房水管因年久失修断裂漏水导致的修缮问题应由乙负责。③丙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丙与秦某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他们婚后共同出资全款购置的商铺,虽然登记在秦某名下,但仍为夫妻同财产,丙可以分割该商铺财产。④丁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而且丁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等情况,不需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四则案例分析
考点考查:人身权利、合同的订立、夫妻地位平等、薪火相传有继承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的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问题指向甲、乙、丙、丁四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角度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甲公司自主研发AIPC产品,某公司为推出本公司同质类产品造势,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甲公司的贬损性、侮辱性信息→可联系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关键词②: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房屋结构出现漏水、漏雨等问题由乙负责修缮→可联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③:丙与秦某于2023年9月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二人一起出资全款购买一处商铺→可联系属于夫妻关系,他们婚后共同出资全款购置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④:汪某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居委会负责汪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汪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可联系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8.2014年,何女士向黄女士借款1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后该笔借款逾期未还。2024年,黄女士获知,何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在2015年花费150万元给女儿小许买房。经打探得知,该笔房款系许先生的父母转账给许先生,再由许先生转账给小许。黄女士认为,该笔款项应视为许先生与何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许先生将其无偿转让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于是,黄女士将何女士、许先生、小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何女士、许先生夫妻二人的赠与行为,并要求小许返还赠与款项,以150万元偿还债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许先生的父母转给许先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
(2)指出法院是否应该支持黄女士的诉求,请说明理由。
(3)指出黄女士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权。
【答案】(1)属于。理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许先生的父母转给许先生的钱,没有明确规定赠与许先生一人,应视为许先生的父母赠与许先生及何女士夫妻二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部分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何女士向黄女士借款1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用属于何女士的部分偿还债务,即应以75万元偿还债务,而不是150万元。
(3)①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黄女士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如果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可依法寻求法律援助。②严格遵守诉讼程序。黄女士可通过撰写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③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黄女士要保留好相关借款收据,必要时通过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社会争议解决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许先生的父母转给许先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经打探得知,该笔房款系许先生的父母转账给许先生,再由许先生转账给小许→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许先生的父母转给许先生的钱,没有明确规定赠与许先生一人,应视为许先生的父母赠与许先生及何女士夫妻二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2014年,何女士向黄女士借款1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后该笔借款逾期未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何女士向黄女士借款1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用属于何女士的部分偿还债务,即应以75万元偿还债务,而不是150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黄女士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权。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黄女士将何女士、许先生、小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何女士、许先生夫妻二人的赠与行为,并要求小许返还赠与款项,以150万元偿还债务→可调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9.家庭和谐至关重要,它如阳光温暖心灵,如甘泉滋养情感。民法典对婚姻家庭的规范,筑牢了家庭和睦的法治基石,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某班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材料,并产生了以下疑惑。
(1)请你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规范填写调研卡片。
(2)请你为如何营造幸福家庭写两条合理化建议。
【答案】(1)答疑解惑一: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故老人的诉求可以得到支持。
答疑解惑二: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人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符合法律要求。
答疑解惑三: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故该要求不合法。答疑解惑四: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租收益是二人共同所有。
(2)①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共筑幸福家园。②传承优良家风,共创幸福生活。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结婚的条件;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共同财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结婚的条件;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共同财产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李长期忽视赡养年迈的父母,导致老人生活困顿,老人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义务→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故老人的诉求可以得到支持。
关键词②:二人准备在大学毕业后就步入婚姻殿堂,但二人的父母是表兄妹关系→可联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人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符合法律要求。
关键词③:严某要求妻子当全职太太,遭到妻子拒绝→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故该要求不合法。
关键词④:高某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与赵某结婚后二人把房子拿去出租→可联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租收益是二人共同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本题为开放性题,要求为营造幸福家庭写两条合理化建议,回答本题可从家庭成员相互理解,弘扬优良家风等角度展开作答,言之有理即可得分。
调研卡片一小李因工作繁忙,长期忽视赡养年迈的父母,导致老人生活困顿。经亲友劝说无果,最终老人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义务。
困惑一:老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调研卡片二小武(男)22岁,小美(女)21岁,他俩情投意合准备在大学毕业后就步入婚姻殿堂。但是二人的父母是表兄妹关系。
困惑二:他们的血亲关系是否符合法定结婚要求?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调研卡片三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多次以自己收入高、工作繁忙为由,要求妻子当全职太太,遭到妻子拒绝。
困惑三:严某的要求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三
调研卡片四高某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与赵某结婚后二人把房子拿去出租,获取不错的收益。
困惑四:如何界定该房租收益的归属问题?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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