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第二中学、要塞中学两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联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展开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6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
1. 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说法正确。
②: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观点不符合题意。
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
④: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2. 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 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 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答案】B
【解析】
【详解】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故本题选B。
【点睛】
3.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
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点睛】
4. 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
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
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5. 因张三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于是张三向李四借款30万元,同时与李四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李四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张三收到3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李四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暂时归李四所有
②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归张三本人所有
③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有权合法占有和处分房屋
④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需要登记。且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是抵押合同。张三的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所以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仍归张三所有,而不是归李四所有,故①表述错误,②符合题意。
③④: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但李四无权合法占有房屋,故③表述错误,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 陈某在网上发布房屋租赁广告,广告内容包括房屋所在位置、所在楼层、室内照片、租金等信息。丁某有意租房,看见广告后便与陈某联系,双方在微信上就租房事宜达成一致,并约定3天后签订租房合同,违约金为3000元。丁某通过微信转账给陈某2000元租房定金。2天后,陈某又把房子租给了赵某,赵某暂时还未入住。对此,丁某要求陈某双倍返还已支付的租房定金和赔偿违约金,陈某不同意。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
①陈某在网上发布的租房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②租房协议尚未签订,陈某不存在违约问题
③丁某无权要求陈某双倍返还租房定金和赔偿违约金
④陈某违反合同约定,丁某可要求陈某继续履行合同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陈某发布的广告属于要约,①不选。
②:丁某和陈某已通过微信签订书面合同,陈某应履行相关义务,②不选。
③:定金和违约金是二选一,丁某无权要求陈某双倍返还租房定金和赔偿违约金,③入选。
④:赵某未入住,丁某享有优先权,可要求陈某继续履行合同,④入选。
故本题选D。
7. 2020年,李某在创作小说《城》时,使用了刘某(1965年逝世)在建国初期发表的绘画作品《土地改革》。小说创作完成后,李某将其上传至自己的博客,A出版社未经许可下载了该小说,同时将小说出版。本案中( )
①A出版社侵犯了李某的发行权
②A出版社侵犯了李某的发表权
③李某未侵犯了刘某的著作财产权
④李某需向知识产权局申请才能获得著作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 李某在创作小说《城》创作完成后,李某将其上传至自己的博客,A出版社未经许可下载了该小说,同时将小说出版。本案中A出版社侵犯了李某的发行权,①正确。
②:发表权是指向公众披露作品的权利,李某将该小说上传至自己的博客,已经发表了,A出版社没有侵犯李某的发表权,②错误。
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复制、发行等著作财产权在作者去世后五十年内依照法律的规定转移。因此,作者去世后,著作财产权由其继承人继承。李某在创作小说《城》时,使用了刘某(1965年逝世)在建国初期发表的绘画作品《土地改革》,李某未侵犯刘某的著作财产权,③正确。
④:李某小说创作完成后即获得著作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 某商店发布广告:“原价8000元的餐车,现半价出售!今日下单,保证供应。”当日傍晚,看到广告的张先生带着4000元现金前往商店购买,却被告知做活动的餐车已售完,若张先生坚持购买,需原价付款。张先生认为商店无理违约,但商店坚持解释权归自身所有。下列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商店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应当视作要约邀请
②在规定时间内买餐车是有效承诺,商店应履行义务
③商店以活动餐车售完为由不履行合同的做法不构成违约
④该广告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④:合同的订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材料中的广告具体明确地规定了餐车买卖合同的标的、价款等,具体明确表达了商家将与当日下单的顾客按广告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因此该广告构成要约,而非要约邀请,①错误,④正确。
②:张先生看到广告,然后在规定时间内买餐车是有效承诺,商店应履行义务,②正确。
③:商店未按广告内容履行义务,而是以活动餐车售完为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③错误。
故本题选C。
9. 今年73岁的王某是一个独居老人,可自食其力,其老伴于十年前去世,女儿成年后就定居国外。近几年来,王某生病住院都是靠邻居张阿姨来照顾,考虑到自己的老年生活,王某可以( )
A. 无需经不动产权登记,将房产变更为张阿姨所有
B. 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交由张阿姨继承
C. 有权要求女儿在经济上供养、在精神上慰藉自己
D. 在村委会见证下,口头委托张阿姨为意定监护人
【答案】C
【解析】
【详解】A: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必须要到相关机构进行登记,A说法错误。
B:遗赠不属于继承,B说法错误。
C: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王某有权要求女儿在经济上供养、在精神上慰藉自己,C说法正确。
D:成年意定监护必须是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不能口头委托,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 D生前与妻子W一起侍奉母亲,膝下有一双儿女,M是哥哥,N是妹妹(已出嫁)。2022年1月D去世,留下银行存款80多万元、房屋一套及股份若干。按照当地风俗,M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应继承父亲全部遗产。N与W不服,便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N应遵守当地公序良俗,不应与哥哥争夺遗产
②在法定继承中,N与哥哥平等享有遗产继承权
③M是唯一的儿子,分割遗产应保留其更多份额
④W除应得的共同财产外,还应按份额继承遗产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②④: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不得有歧视妇女的行为。因此,不能因当地的习俗而反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先将D的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析出后才是遗产,②④符合题意。
①:N与哥哥平等享有遗产继承权,①表述错误。
③:D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分D的遗产,不能因M是唯一的儿子,分割遗产为其保留更多份额,③错误。
故本题选D。
11. 通惠公司并非乐高公司官方授权门店,该门店所在写字楼内外店招、前台、店内海报、宣传页、课程价格表、店面装潢、名片、中心介绍甚至发票收据等显著位置上均使用了乐高商标,与乐高公司在1932年注册的驰名商标“乐高”重名。乐高公司为此状告通惠公司,一审胜诉并获赔50万元。以下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有( )
①乐高公司与通惠公司间纠纷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法律对“乐高”商标给予特别的保护
③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注册商标,通惠公司构成民事侵权
④国家永久保护驰名商标“乐高”
A. ①②B. ①③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乐高公司与通惠公司间纠纷关系的客体是注册商标(涉及商标权),不是智力成果(涉及知识产权),①不选。
②:驰名商标受到特别保护,②入选。
③: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注册商标,通惠公司构成民事侵权,③入选。
④:“永久保护”说法错误,注册人只有按期申请续展,才可以长久获得注册商标权的保护。超过使用法律期限且未续展,就会失去注册商标权的保护,④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C。
12. 沙某在甲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30盒黄芪薏米饼干,签收后发现甲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就私自在饼干中添加黄芪。为获得赔偿金,沙某在短期内分三次先后购买了40盒、60盒、100盒同款饼干,随后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当于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案中( )
①甲公司违反了生产安全规定,应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②甲公司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沙某首次购买造成的损失
③沙某行存在着主观故意,甲公司可以反诉沙某侵权
④双方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食品安全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是一般过错责任,①错误。
②:沙某首单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对其就该部分饼干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应予支持。沙某为获得赔偿金故意多次购买超出生活需要的产品,沙某的加购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所需,对其就加购饼干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不应支持,但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沙某首次购买造成的损失,②正确。
③:沙某行为存在着主观故意,某多次购买行为目的动机不纯,甲公司可不予十倍赔偿,且并未侵犯甲公司权利,③错误。
④:本案中,甲公司生产的食品黄芪薏米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沙某为获得赔偿金故意多次购买超出生活需要的产品,双方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3. 陈某和妻子李某均已退休多年,两人名下有两套房产,另有存款30万元。他们的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在外地生活。2023年4月,陈某因遭遇车祸不幸离世,李某与其妹妹订立口头意定监护协议。随后李某立下遗嘱:房产给两个女儿,陈某的车祸赔偿款两个女儿一人一半,30万元存款留给其妹妹作为监护回报。下列对于本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
A. 车祸赔偿款属于陈某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有权处置
B.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妹妹据此可得30万元
C. 两个女儿如没有赡养母亲应被依法剥夺其财产继承权
D. 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且李某只能处理自己的存款
【答案】D
【解析】
【详解】D:《民法典》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本案中李某与其妹妹订立的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本案中的存款 30万元属于陈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通过析产可得到其中一半,另外的一半由李某和两个女儿继承,故李某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存款,D符合题意。
A:车祸赔偿款属于陈某个人财产,李某无权处置。车祸赔偿款不属于遗产,属于对死者近亲属的抚恤,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主张赔偿并有权分割赔偿款,A排除。
B:本案中李某与其妹妹订立的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是无效的。而30万元并不都归李某处理。 李某可将自己能支配的存款部分留给妹妹,但这个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因其妹妹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B不选。
C: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能力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中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不赡养老人并不属于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范畴,C不选。
故本题选D。
14. 2022年1月29日,葛某等六人驾船至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布设20顶渔网捕捞水产品,渔获物出售获利1.3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葛某等六人的行为破坏了国家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葛某等六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用20万余元,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该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守护生态安全的作用
②公益诉讼旨在提高行政监督水平,促进严格执法
③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应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④葛某等六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最终法院判决葛某等六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用20万余元,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守护生态安全的作用,①观点符合题意。
②:公益诉讼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应由行为人葛某等六人承担举证责任,③说法错误。
④: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葛某等六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5. 2022年5月10日,吴某前往当地广电公司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得知,该项费用由每月25元调至30元,吴某遂缴纳了3个月的费用,其中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75元、数字电视节目费15元。之后,吴某获悉数字电视节目应由用户自愿订购,便要求广电公司退还15元的数字电视节目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广电公司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广电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误导吴某消费
③吴某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与公司的争议
④如果吴某向法院提请诉讼则超越了权利界限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吴某前往当地广电公司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得知,该项费用由每月25元调至30元之后,吴某获悉数字电视节目应由用户自愿订购,广电公司通过强制搭售方式误导吴某消费,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吴某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与公司的争议,①③符合题意。
②:说法错误,广电公司通过强制搭售的方式误导吴某消费,不是虚假宣传,②排除。
④:说法错误,如果吴某向法院提请诉讼,这是公民正当的权利,没有超越权利界限,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6. 某村村民李某采用土地流转方式签订了三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用来种植大葱,第二年承包地种植的大葱产量明显下降,经鉴定,因临焦化厂太近,该田地土壤中硫含量严重超出正常标准。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焦化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法院一审判决焦化厂败诉。本案中( )
①焦化厂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②焦化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若李某经济困难,人民法院可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焦化厂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委托辩护人出庭辩护,①错误。
②:法律规定在环境侵权案件中,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焦化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
③:若李某经济困难,可以依法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而不是人民法院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③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7. 2023年7月2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发现某综合门市部家用燃气具3台、家用燃气灶3台,均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作出没收违法产品、罚款1459.5元的行政处罚。若当事人对处罚不服,想通过诉讼解决,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向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承担相应证据的举证责任
③若对法院判决不服,其可向市场监管局提请行政诉讼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不服判决,有权申请再审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若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向基层人民法院(长沙市开福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说法错误。
②④: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承担相应证据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一审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不服判决,有权申请再审,②④正确。
③:若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向人民法院,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8. 在《和平是一棵树》这首诗中,诗人写道:和平是白天鹅的翅膀,是翅膀掠过宁静的湖水,是水滴映出的云影……关于这首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运用了形象化想象,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
②这是一种感性认识,需要上升为理性认识
③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触及了事物的本质
④体现创新思维方式,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和平是一棵树》诗中,诗人把和平比作是白天鹅的翅膀,是翅膀掠过宁静的湖水,是水滴映出的云影,体现的是形象思维,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运用了形象化想象,体现能动性,触及事物本质,①③正确。
②④:这首诗体现了形象思维,不属于感性认识,形象思维只能触及事物的本质,不能揭示本质,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9. 《塞翁失马》故事中的塞翁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盲人摸象》故事中的盲人把部分当成整体;《刻舟求剑》故事中的楚人静止地看问题。从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上看( )。
A. 塞翁和楚人是辩证思维,盲人是形而上学思维
B. 塞翁和楚人是抽象思维,盲人是形象思维
C. 塞翁是辩证思维,盲人和楚人是形而上学思维
D. 塞翁是抽象思维,盲人和楚人是形象思维
【答案】C
【解析】
【详解】按照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划分:有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辩证思维和孤立、片面、静止的观点看事物和思考问题的形而上学思维;根据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不同划分: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的抽象思维和以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的形象思维。
ABCD:材料中塞翁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承认了事物之间是有联系的,属于辩证思维;盲人把部分当成整体,以偏概全,片面看问题,属于形而上学思维;《刻舟求剑》中的楚人否认运动,静止看问题,属于形而上学思维,C符合题意,排除ABD。
故本题选C。
20. 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主谋。警察对他们分开审讯,问他们谁是主谋。甲说:“不是我。”乙说:“不是我。”丙说:“是甲。”如果三名嫌疑人中只有一人说了真话,则警察运用的逻辑思维要求及找出的主谋对应正确的是( )
A. 思维的明确性——甲B. 排中律——乙
C. 思维的一致性——丙D. 矛盾律——乙
【答案】B
【解析】
【详解】AB:题干表明只有一个嫌疑人说了真话,甲和丙的话正好相反。根据排中律的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 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因此说真话的人一定在甲和丙两人之间,因此可以断定乙说的是假话,从而判定乙是主谋,排中律对应的是思维的明确性要求,本题中明确性要求指向乙,而不是甲,A排除,B正确。
CD:合乎逻辑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避免思维出现不容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矛盾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 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违法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做“自相矛盾”。题干表明只有一个嫌疑人说了真话,甲和丙的话正好相反,这可以推断出,甲和丙之中有一人说的是假话,但无法推断出谁说的是真话,因此,根据矛盾律,无法判断丙否是主谋,排除CD。
故本题选B。
21. 甲说:“一个人可能做过好事,也做过坏事,我们很难单面地去断定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乙反问道:“等于说有个杀人犯因为天天扶老人过马路所以不能给他判刑?”乙的理解由此可见( )
A. 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不符合同一律的客观要求
B. 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不符合思维融贯一致的要求
C. 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违反思维确定性的客观要求
D. 犯了“两不可”的错,造成在“是”“非”间骑居中
【答案】C
【解析】
【详解】A:论题围绕着好人和坏人,没有犯“转移论题”的错误,A错误。
B: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矛盾律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乙的理解“等于说有个杀人犯因为天天扶老人过马路所以不能给他判刑”没有违反矛盾律,没有犯“自相矛盾”的错误,B错误。
C: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违反思维确定性的客观要求。乙的理解中,他将甲的观点中的“做过好事”和“做过坏事”的概念偷换为“天天扶老人过马路”和“杀人犯”,这两种概念并不等同,因此乙的理解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违反了思维确定性的客观要求,C正确。
D: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排中律要求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明确的思维,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乙的理解“等于说有个杀人犯因为天天扶老人过马路所以不能给他判刑”没有违反排中律,没有犯“两不可”的错,没有造成在“是”“非”间骑居中,D错误。
故本题选C。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当代中国正确的科学理论,是科学思维,这是因为( )
①只有正确的思维才能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②正确的思维要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
③其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
④其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分析】
【详解】③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当代中国正确科学理论,是科学思维,因为其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其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③④符合题意;
①②:“只有正确思维才能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正确的思维要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这两项说法正确,但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思维的原因,①②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二、问答题(共34分)
2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成立。理由:①1994年,张某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对三个人物概念图享有著作权。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③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乙公司将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侵犯了甲媒体著作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著作权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首先应表明立场,并说明理由,需要运用著作权的相关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可联系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
关键词②: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可联系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
关键词③: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可联系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陈为老陈的独生子,2002年8月出生,2023年4月准备去领取结婚证。领结婚证前,小陈向父亲提出,希望父亲能出资为他购买一套婚房。老陈听说儿子要成家十分开心,承诺出资100万元,并与小陈签署了一份赠与书面协议。然而,冷静下来的老陈在计算了自己的资产后发现,自己实际拿不出那么多购房的钱,于是和儿子表示不再出资。小陈听到后十分生气,与老陈吵得不可开交。小陈一怒之下将老陈诉至人民法院。审理中,老陈表示自己经营遇到困难,还欠了不少银行贷款,实在无力出资,要撤销该赠与行为。小陈则坚持认为,父亲有义务为其购买婚房,且该份协议为出资购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老陈和小陈的言行进行评析。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2023年4月,小陈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是无法领取结婚证的。②小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老陈对其不再有抚养义务,所以小陈认为父亲有义务为其购买婚房的说法是错误的。③老陈父子签署的协议为赠与合同。现双方一致确认购房款100万元尚未交付,故老陈依法享有撤销权,其作为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小陈无权向老陈要求继续履行。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虽然老陈作为父母基于情感、道德、习惯向小陈购房帮助,并将其视为自己的责任,但此为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小陈不应该把父母的爱当成“天经地义”的事情。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对题干中二人的言行进行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陈则坚持认为,父亲有义务为其购买婚房→可联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老陈对其不再有抚养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关键词②:该份协议为出资购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可联系老陈父子签署的协议为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关键词③:小陈为老陈的独生子,2002年8月出生,2023年4月准备去领取结婚证→可联系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入职一竹制品加工公司,工作两个月后,因公司频频加班感觉身心俱疲。于是,他多次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因此王某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认为王某发布打满红叉的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隐私权;散布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虚假信息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公司和王某的行为。
(2)若王某不服劳动仲裁,想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但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你觉得王某应该做哪些准备?
【答案】(1)公司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公司的加班已经影响到了员工的休息,侵犯了员工的休息休假权,而离职以及跳槽选择更合适的单位岗位,是个人的自由,公司不应该过度干扰。王某的行为:①隐私权属于自然人的权利,营业执照属于公开信息,公开公司的营业执照不构成侵权。②散布虚假信息,构成对公司的诽谤,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但并未涉及侵害公司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故未侵害荣誉权。
(2)①首先,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王某应根据相关信息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明确被告的信息、确定管辖的法院等)。②其次,因为王某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③再次,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王某提起诉讼前,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以免处于不利地位。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因加班引起的劳动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公司和王某的行为。属于评价类主观题,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逐一进行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公司的行为→法理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说明本案中公司的加班已经影响到了员工的休息,侵犯了员工的休息休假权。而离职以及跳槽选择更合适的单位岗位,是个人的自由,公司不应该过度干扰;
有效信息②:王某的行为→法理依据:隐私权属于自然人的权利,营业执照属于公开信息。因此说明王某公开公司的营业执照不构成侵权;可说明散布虚假信息,构成对公司的诽谤,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但并未涉及侵害公司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故未侵害荣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评析。
【小问2详解】
若王某不服劳动仲裁,想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但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你觉得王某应该做哪些准备?属于建议类主观题,试题具有开放性。解答时,考生可根据王某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的实际情况,从民事起诉状如何撰写、委托诉讼代理人、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等角度给予中肯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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