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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江苏省徐州市第七中学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含解析
展开这是一份2021-2022学年江苏省徐州市第七中学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含解析,共16页。试卷主要包含了选择题,非选择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徐州七中2020级高二年级下学期期中模拟考试
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
1. 李某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冒充某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与老年人沟通联络,套取老年人身体状况等信息;同时以每盒12元至100元的价格购入多种廉价保健品,定做抽奖卡、“纪念金币”等,骗得老年人信任后分步骤实施诈骗。李某先后骗得266名老年人合计人民币66万余元。此案给我们的警示是( )
①要提高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保护意识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④民法要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冒充某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与老年人沟通联络,套取老年人身体状况等信息,材料反映的是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警示我们要加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保护,这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①③符合题意。
②:材料旨在说明公民的隐私权被侵犯,没有涉及尊重他人隐私权的问题,②不符合题意。
④:民法要保护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但并非优先保护,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 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
②: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
④: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3. 王某开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在网上销售,允许用户免费试用十天,十天后需付款获取激活码方可继续使用。李某破译了激活码,以500元永久使用的条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该软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王某可将该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李某
B. 王某可许可李某行使该软件的复制权
C. 王某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取得著作权
D.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知识产权
【答案】C
【解析】
【详解】AB:王某作为软件的著作权人,可以许可、转让软件的著作财产权,这两个选项说法正确,AB不符合题意。
C:著作权的取得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不用办理登记,该选项的说法错误,C符合题意。
D:李某未经过王某同意破译并销售该软件,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该选项的说法正确,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 M灯饰有限公司设计出一种“心形装饰灯灯头”,并于当年取得了该灯饰的专利权。这款灯饰投放市场后十分热销;然而,好景不长,M公司发现N公司推出了一款和“心形装饰灯灯 头”设计几乎一样的灯饰,严重冲击了M公司上述专利产品的国外市场。于是,M公司将N公司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M公司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②M公司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③N公司侵犯了M公司的发明专利权
④N公司侵犯了M公司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分析】
【详解】①②③④:本案中M灯饰有限公司申请的"心形装饰灯灯头"专利权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①④正确,②③不选。
故本题选B。
5. 2020年7月20日,甲企业向乙农业合作社购买了10吨蔬菜(总价20000元),并通过微信支付定金4000元,双方约定15天后交货,不能按时交货则需返还双倍定金。2020年7月28日,乙合作社所在地突发暴雨,造成蔬菜绝收,乙合作社及时与甲企业联系并说明情况。根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乙合作社因不可抗力违约,其违约责任可以免除
②乙合作社构成实际违约,必须继续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③乙合作社未实际履行合同,应该退还定金给甲企业
④乙合作社违背全面履行原则,需返还双倍定金给甲企业作为补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分析】
【详解】①③:本案中乙合作社因不可抗力未实际履行合约,其违约责任可以免除,应该退还定金给甲企业,但不需要双倍返还,①③符合题意。
②:乙合作社构成实际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不需要继续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②错误。
④:乙合作社因不可抗力未实际履行合约,符合免责情形,不需返还双倍定金给甲企业作为补偿,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下列不构成侵权的是( )
①王某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②武某因对领导不满,将领导的个人信息发布在网络上
③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④陈某未经允许将田某的一幅风景画印在小册子上宣传其私人诊所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属于合法、正当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符合设问指向,①③符合题意。
②④:武某将领导个人信息发布在网络上,侵犯了领导的隐私权;陈某未经允许将田某的一幅风景画印在小册子上宣传其私人诊所,侵犯了田某的财产权,②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7. 王某与张某为同一楼层的对门邻居,王某住502室,张某住501室。张某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将自家原有的房门往公共通道处前移了约1米。王某认为,张某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将防盗门外挪占用楼道公共区域且与自家房门距离过近,影响通行方便和安全,要求张某恢复原状,但张某拒绝改动,故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下列符合法院在处理上述纠纷时的做法的有( )
①王某应当为张某家装修提供便利
②王某将自己的权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③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④互谅互让,照顾相邻方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分析】
【详解】①②:本案中张某的装修行为侵犯了邻居王某的合法权益,张某应该将防盗门恢复原状,王某没有义务将自己的权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为张某家装修提供便利,①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是处理邻里间纠纷的正确做法,也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的,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8. 2007年9月,张某及其丈夫郭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郭甲赡养母亲,次子郭乙赡养父亲,互不干涉。郭某于2020年8月去世后,次子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2021年3月,随长子生活的张某患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郭甲因经济困难要求郭乙分担医药费,郭乙以赡养协议为由拒绝支付。根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郭乙对母亲张某的赡养义务随着赡养协议的签订而免除
②郭乙应与郭甲共同承担对母亲张某的赡养义务
③赡养母亲张某的义务应该由郭甲一个人承担
④赡养协议的签订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不能被免除,①错误;
②④: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本案中张某及其丈夫郭某虽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但赡养协议的签订并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故郭乙应承担对母亲张某的赡养义务,②④正确;
③,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共同责任,郭甲和郭乙均有义务,③错误。
故本题选C。
9. 范某老伴去世后,范某经人介绍与同为丧偶的女子朱某相识并结婚。范某在镇上有两间门 面房,为避免将来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两位老人婚前达成了一份“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 议。5年后,范某因病去世,其子女来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时,朱某认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 的权利,双方因此闹上法庭。对此,法院应判决
①范某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
②范朱二人“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有效
③范某的遗产适用于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④范某的遗产由朱某与范某的子女共同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分析】
【详解】①②③④:范某与朱某签订的"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属于遗嘱,是双方真实意志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故朱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范某的遗产应由其子女继承,故①②正确,③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0. 雷某与前夫离婚后,经人介绍与第三人赵某相识;后来雷某与赵某急于结婚,但因雷某身份证丢失无法办理结婚证,她便借妹妹的身份证与赵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赵某经常对雷某实施家庭暴力,雷某无法忍受,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B. 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进行调解
C. 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D. 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答案】C
【解析】
【详解】ABCD:本案中雷某用其妹妹的身份证与赵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雷某与赵某的婚姻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故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ABD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1. 2021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上述规定( )
①有助于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②旨在保障劳动者充分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
③有助于调动劳动者从事劳动生产的积极性
④旨在保障劳动者充分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材料旨在说明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没有涉及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和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①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法律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充分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助于调动劳动者从事劳动生产的积极性,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2. 经营者应当像参加体育比赛的运动员那样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否则就可能受到黄牌警告,甚至被红牌罚下。下列行为触及市场竞争红线的有( )
①某企业使用与其他企业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②某企业在城市繁华地段对其经销的滞销商品进行大力度有奖销售
③某企业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商业宣传
④某企业发布的广告中包含“创办1年成交量遥遥领先”“成交量全国领先”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分析】
【详解】①:某企业使用与其他企业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犯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触及市场竞争红线,故①项符合题意。
②:某企业在城市繁华地段对其经销的滞销产品进行大力度有奖销售,这属于合法正当竞争,刺激滞销商品的销售,故②项不符合题意。
③:某企业对商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商业宣传,有利于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了解和认识,属于正当竞争行为,故③项不符合题意。
④:某企业广告中包含“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成交量全国领先”等字眼,会误导消费者,触及市场竞争红线,故④项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 小李一家去某旅游景点的餐馆吃饭,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生蚝25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个,小李称当时老板说的是25元一份;但结账时,餐馆老板却称生蚝价格为25元一个。为此,双方争执不下。根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该餐馆侵犯了小李一家的知情权
②该餐馆侵犯了小李一家的自主选择权
③小李可以向该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④小李可以到该市消费者协会起诉涉事餐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分析】
【详解】①:本案中餐馆价格不透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符合题意。
③: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③符合题意。
②:材料没有涉及自主选择权,排除②。
④:消费者协会为社会团体,没有审判职能,消费者应向人民法院起诉,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4. 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④: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①④正确。
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
③: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5. 2020年9月,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起诉肇事者王某。开庭审理时,王某认为张某也应负一定责任。张某为主张赔偿护理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所谓”护理人员李某的护理收据。经王某质证后,主审法官发现收据是张某伪造的。本案中( )
①张某需为法庭辩论阶段提供的虚假证据承担责任②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助于实现自身合法诉讼权益
③法院将不会支持张某获得护理费赔偿的诉讼请求④为减少经济损失,王某同样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提供证据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而非法庭辩论阶段,①表述错误。
②: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②与题意不符。
③:由于张某伪造证据,即本案原告不能提供合法证据,法院不会支持原告张某获得护理费赔偿的诉讼请求,③符合题意。
④: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王某认为张某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王某需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
1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02年,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约支付全部房款26万余元,(后继的几次转让买卖中,都全额支付了房款)但赵某人在外地,房产未过户。2003年,甲开发公司以上述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货款并办理抵押登记。2004年,甲开发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5年,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乙房产公司。2006年,乙房产公司将前述房产转让给刘某并办理过户手续。2007年赵某发现自己的房子里住了人,到法院诉求确认乙房产公司与刘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中合同的效力及诉争房产的最终归属。
【答案】①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合同已开始履行,即赵某实际支付了合同项下的购房款,该合同是有效的。②银行依法对甲开发公司享有债权,银行与乙房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将该债权转让给乙房产公司,乙房产公司支付了转让款。该债权转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③乙房产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抵押物,其与刘某签订合同,将诉争房屋出卖给刘某,刘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了诉争房屋产权证明,合同是有效的。④房屋等不动产要进行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诉争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赵某。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的合同不能对抗刘某依法取得物权效力,诉争房产所有权归刘某。
【解析】
【分析】本题以合同的效力问题设置情境,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考查学生提取有效信息,调动相关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
【详解】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中合同的效力及诉争房产的最终归属,知识限定是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属于分析说明类题型。解答本题的关键是从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考生可先回顾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然后运用这些知识要点结合材料分析,形成答案要点,具体如下:
①材料信息: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约支付全部房款26万余元,后继的几次转让买卖中,都全额支付了房款,提炼答案要点: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合同已开始履行,即赵某实际支付了合同项下的购房款,该合同是有效的。
②材料信息:2003年,甲开发公司以上述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货款并办理抵押登记。2004年,甲开发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5年,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乙房产公司。2006年,乙房产公司将前述房产转让给 刘某并办理过户手续。,提炼答案要点:银行依法对甲开发公司享有债权,银行与乙房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将该债权转让给乙房产公司,乙房产公司支付了转让款。该债权转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
③材料信息:2005年,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乙房产公司。2006年,乙房产公司将前述房产转让给 刘某并办理过户手续。,提炼答案要点:乙房产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抵押物,其与刘某签订合同,将诉争房屋出卖给刘某,刘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了诉争房屋产权证明,合同是有效的。
④材料信息: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约支付全部房款26万余元,但赵某人在外地,房产未过户,赵某发现自己的房子里住了人,到法院诉求确认乙房产公司 与刘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提炼答案要点:房屋等不动产要进行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诉争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赵某。赵某与甲开发公司的合同不能对抗刘某依法取得物权效力,诉争房产所有权归刘某。
【点睛】主观题解题技巧:①快读材料抓中心。在审材料时首先需要运用快速阅读法,边阅读边理解,迅速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体对象、性质状态、因果关系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题眼), 提炼中心,归纳主题,围绕中心做文章。②阅读设问抓关键。命题的意图、指向、要求等均在设问中,考生必须仔细审读设问,抓住关键词语,读懂题意,才能准确把握命题意向。③回归教材选依据。从记忆中搜索那些与材料、设问相关的理论知识,选定解题的依据:包括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时事知识。④紧扣题意作解答。要注意把握答题角度,抓住中心和关键,切忌离开材料和设问泛泛而谈,要体现辩证思维,要全面、准确、发展地看问题,要做到观点和材料紧密结合,根据观点分析材料,通过材料推导、印证观点。
17. 赵某父母过世多年,赵某与妻子林某育有一儿赵甲和一女赵乙,其中赵乙是领养。婚后,赵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辆轿车登记在林某名下。2017年,林某去世。赵甲、赵乙都已成立家庭并远在外地工作,赵某由临近的侄女赵丙照顾。赵父觉得没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报答,便于2019年6月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侄女赵丙。2021年2月,赵某去世。赵甲、赵乙和赵丙就赵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并起诉到法院。
假设你是法官,你应如何分配赵某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中包括养子女。②商品房和轿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赵某的遗产有对商品房和轿车夫妻平均分割后归赵某的部分,及从妻子林某那里继承的一部分。③本案中赵甲、赵乙可均分属于赵某的轿车份额。赵丙作为受遗赠人可获得属于赵某的房产份额。
【解析】
【分析】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法官,需要调用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应如何分配赵某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赵某与妻子林某育有一儿赵甲和一女赵乙,其中赵乙是领养,赵丙是赵某的侄女→遗产分割、继承人顺序。
有效信息②:2017年,林某去世。2021年2月,赵某去世→夫妻共同财产、法定继承。
有效信息③:2017年——2021年2月,赵某由临近的侄女赵丙照顾。赵父觉得没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报答,便于2019年6月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侄女赵丙→遗赠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继承人顺序+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中包括养子女。赵某遗产,包括对商品房属于赵某的部分、轿车中归赵某的部分、从妻子林某那里继承的商品房中的一部分、从妻子林某那里继承的轿车中的一部分。赵甲和赵乙对享有法定继承权利。
得分点②:遗赠继承+赵丙作为受遗赠人可获得属于赵某的房产份额。
【点睛】《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考查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对案例材料分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常识以及对案例的分析推理能力,需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上分析,试题难度一般。
18. 2018年3月,N市的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180车混泥土的合同,每车1500元,要求在同年5月1日之前交货完毕。双方同意,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4月份,混泥土价格涨了50%,A公司要求重新订立合同,遭到B公司的拒绝。于是A公司采取外地的2.5吨型卡车而不是当地该行业普遍使用的3吨型卡车运送,如期运送了180车,B公司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双方对峙仲裁庭,B公司要求A公司按照3吨型卡车的载量补齐原先少运的混泥土,并赔偿经济损失。A公司则认为合同并未就卡车型号进行约定,并且已按期如数将混泥土运送完毕。仲裁庭作出裁决,支持B公司的诉求。A公司不服裁决,向N市下辖的某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不予受理。
运⽤《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违约与违约责任”角度,分析仲裁庭支持B公司的原因。
(2)在本案中,法院是否有权拒绝受理A公司的起诉?请说明理由。
【答案】(1)A公司违反当地行业惯例,用2.5吨型卡车代替3吨型卡车,给B公司带来损失,违反了诚信原则,属于实际违约中的不完全履行,必须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因此仲裁庭支持A公司的诉求。
(2)法院有权拒绝受理A公司的起诉。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
【分析】本题以一个具体的合同纠纷案例为背景设置情境,主要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详解】(1)本题要求从“违约与违约责任”角度,分析仲裁庭支持B公司的原因。
依据材料:N市的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180车混泥土的合同,每车1500元,要求在同年5月1日之前交货完毕。双方同意,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所以B公司有权进行仲裁庭解决这个违约问题,至于A公司认为合同并未就卡车型号进行约定,并且已按期如数将混泥土运送完毕。但是合同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货车型号,但应该按照当地的行业普遍使用的3吨型车的惯例,违反了这一惯例就是没有遵守合同的诚信原则。属于实际违约中的不完全履行,必须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因此仲裁庭支持A公司的诉求。
(2)在在本案中,法院是否有权拒绝受理A公司的起诉,因为材料告诉我们双方同意,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点睛】政治学科主观题,特别是材料分析题,往往都要解决三个逻辑:材料逻辑、知识逻辑、整合逻辑。材料逻辑就是对材料进行解读,一般是提取关键信息或者对材料进行意思上分层;知识逻辑就是搜寻解答问题所需的相关联的知识点;整合逻辑就是将知识点和材料的解读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好这三步,问题也就基本迎刃而解。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学毕业生小邓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入职时需缴纳押金1万元;每周工作六天,每天需义务加班3小时;在公司工作最低时间为三年,低于三年则押金不退还。一年后,小邓考取公务员,向公司申请退还押金。该公司认为按照合同约定,不予退还押金。
(1)该公司不退还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结合材料一说明理由。
材料二 王某在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其工资由基本工资6000元及业绩提成构成。受出口减少影响,该公司利润下滑了5%,该公司决定将王某的基本工资下调为 4000元。王某认为自己按公司要求完成了工作,公司降薪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齐工资差额2000元。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支持王某的仲裁申请吗,为什么?
【答案】(1)不合法。
理由∶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本案中,该公司与小邓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和押金的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会支持。
理由∶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王某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作,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的行为是非法的,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支持王某的仲裁申请。
【解析】
【分析】本题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背景,考查考生阅读材料分析材料、描述阐释事物、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 、公共参与、法治意识等核心素养。
【详解】(1)本题设问是该公司不退还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结合材料一说明理由。考生解答此题,首先明确涉及到订立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合法等知识,然后结合材料分析。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材料中“入职时需缴纳押金1万元;每周工作六天,每天需义务加班3小时;在公司工作最低时间为三年,低于三年则押金不退还。”可以看出,该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和押金的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该公司必须依法退还小邓所交的押金。
(2)(2)本题设问指向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王某的仲裁申请?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社会争议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材料中“王某在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其工资由基本工资6000元及业绩提成构成。受出口减少影响,该公司利润下滑了5%,该公司决定将王某的基本工资下调为 4000元。”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支持王某的仲裁申请。
【点睛】关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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