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成套资源:人教统编版政治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全册同步练习+单元知识点+单元答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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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课 国体与政体(单元必背知识) 其他 2 次下载
- 第三课 多极化趋势(单元必背知识) 其他 2 次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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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单元必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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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1 《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第一单元 各具特色的国家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2.1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一、国家主权1.含义: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2.重要性: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事驳回。3.重要体现: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特别提醒】①国家主权对内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对外表现为国家的独立自主性,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②国家主权原则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平等是指各国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为国际社会的平等会员国。主权平等尤其包括:法律地位平等;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履行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 ③国家主权如何成立的途径: “宣示说”一国政府宣布其国家主权之时,其国家主权自然形成。 “承认说”,一国主权之存在,离不开其他国家的承认。 3.主权国家的权利: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等基本权利。基本权利 含义 独立权 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管辖权 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和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自卫权 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为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和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 二、中央与地方1.国家采取某一结构形式的原因:(1)必要性: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 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2)影响因素: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2.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1)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2)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 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3.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 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4.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权。 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拓展:怎样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1)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国家的全局性利益与地方的局部性利益,国家的全局性问题与地方的区域性问题之间的关系。(2)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关键:发挥两个积极性。 (3)中央与地方之间要有分权:中央与地方的适度分权既要实行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又要在中央集中领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力。
(4)具体说来,在中央权力配置方面,实行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的权威。在地方权力配置方面,中央赋予地方以处理涉及区域性问题和利益的权力,即凡属地方的问题,由地方政府机关自主安排和处理。 2.2 单一制和复合制一、单一制和联邦制当今国家的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单一制和复合制(邦联和联邦)。 单一制联邦制含义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由若干成员单位组成的联盟国家组成单位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也有某些外交权特征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中央与地方分享政治权力、在各自权力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典型国家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二、复合制1.联邦制(1)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2)联邦制国家政体与部分的关系:①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②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政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 ③联邦制的典型国家:美国、德国、俄罗斯、瑞士、印度、巴西 2.邦联:是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邦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特别提醒】联邦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拥有国家主权。邦联是国家的联盟,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三、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1.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阶级、民族、历史、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2.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