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第二中学等校2025-2026学年高二第二学期期中学业质量检测政治试卷(解析版)
展开 这是一份安徽淮南第二中学等校2025-2026学年高二第二学期期中学业质量检测政治试卷(解析版),文件包含2026届高三4月模拟考试政治pdf、2026届高三4月模拟考试政治答案pdf等2份试卷配套教学资源,其中试卷共10页, 欢迎下载使用。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4题,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且仅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某中学高二(3)班围绕“民法典如何守护日常生活”开展法治研学活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边界展开思辨。下列社会关系中,依法应由《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某科技公司与某市教体局签订智慧校园建设服务合同后,因延期交付被追责违约金
②小张大学毕业自主创业,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材料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
③李女士在小区遛狗时走失爱犬,遂张贴“悬赏1000元寻狗启事”,后有人送回
④高三学生王某在班会上承诺:“若高考超650分,我就请大家吃火锅!”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科技公司与教体局签订智慧校园建设服务合同时,教体局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该合同纠纷属于民事关系,由民法典调整,正确。
②:小张向市场监管局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属于公民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是行政法调整范围,不由民法典调整,错误。
③:李女士张贴悬赏寻狗启事,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悬赏广告,送回爱犬者有权请求支付悬赏金,属于民事关系,由民法典调整,正确。
④:王某承诺请客属于好意施惠(情谊行为),双方没有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意图,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由民法典调整,错误。
2. 16周岁的高中生林某,课余常去同学父亲陈某经营的咖啡店兼职,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陈某邀请林某参与咖啡店经营,拟将5%的股份以8万元转让给林某。林某未与监护人商议,自行签订合同,并将积攒的压岁钱8万元全额支付给陈某。后林某监护人得知后坚决反对,认为合同无效。若该合同最终未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其根本原因是( )
A. 合同标的额过大,超出未成年人生活范畴
B. 林某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征得监护人同意
C. 林某不具备独立实施该股权转让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
D. 陈某未对林某的经营能力进行充分审查
【答案】C
【解析】
【详解】A:标的额仅是表象,根本原因在于林某的主体资格受限,而非单纯数额大小,排除。
B:即使征得同意,林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追认,核心症结是其自身不具备独立实施该行为的资格,排除。
C:林某年龄与心智不足以独立处置巨额股权,属于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导致合同效力待定,监护人拒绝追认后合同无效,正确。
D:经营能力审查属于商业风险,并非导致合同法律效力瑕疵的法定原因,排除。
3. 2025年12月,某电商平台商家误将11万元汽车标为“1元秒杀”,消费者下单成功后,商家以“测试链接”为由拒发货。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标价异常,信息矛盾,非真实销售意思,合同不成立,但商家未尽审慎义务,违背民事活动基本准则。该案例主要体现民法的( )
①平等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公平原则
④自愿原则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平等原则核心是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案未涉及双方地位不平等的问题,不符合题意,排除。
②:民法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秉持诚实、恪守审慎义务。商家未妥善审核商品标价,错误标价误导消费者,未尽到审慎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正确。
③:民法要求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法院判决既考虑到商家无真实销售意思、认定合同不成立,避免了商家利益严重失衡,同时也认定商家存在过错,兼顾了消费者权益,合理分配了责任,符合公平原则,正确。
④:自愿原则核心是民事主体按自身意愿设立民事关系,本案核心并非违背自愿原则,不符合题意,排除。
4. 2026年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某财经博主使用AI生成并发布不实长文,诋毁企业产品质量致销量下滑,法院认定博主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示:AI使用者负审核注意义务,技术中立不能免责。该判决警示我们( )
①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②使用AI技术必须遵守民法基本原则
③名誉权是自然人独有的人身权利
④平台对AI侵权一律承担无过错责任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本案中博主滥用言论自由、使用AI的权利,损害了涉事企业的合法权益,被依法认定侵权,警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正确。
②:民法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准则,使用AI技术开展活动也不能例外,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正确。
③:名誉权并非自然人独有,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排除。
④:网络平台对AI侵权并不一律承担无过错责任,一般承担过错责任,且本题未涉及平台责任,排除。
5. 2025年8月,北京某网红主播李某在直播中,未经允许使用网友张某的生活照片制作表情包恶意调侃,并公开张某的私人社交账号信息,导致张某收到大量骚扰信息。同时,李某为直播效果,虚构某品牌食品“含致癌物质”,造成该品牌销量暴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张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②李某侵犯张某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李某虚构事实侵犯品牌方的名誉权
④李某侵犯张某的姓名权和健康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未经允许用照片恶意调侃侵犯肖像权,公开私人账号侵犯隐私权,正确。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题干中的案例没有侵害荣誉权,排除。
③:虚构致癌事实诋毁品牌,致销量暴跌侵犯品牌名誉权,正确。
④:题干中的案例未侵犯姓名权健康权,排除。
6. 2026年1月,上海11岁儿童小明在小区玩耍时,过失损毁邻居王某种植的名贵花卉,造成损失5000元。小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由年迈奶奶照料。关于本案,正确的是( )
①小明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②小明奶奶是实际照料人,应独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③王某可要求小明监护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小明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法定监护人,不因外出打工而免除责任,正确。
②:奶奶只是实际照料人,并非法定监护人,不独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排除。
③:王某财产权受侵害,有权要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赔偿损失,也可依法主张赔礼道歉,正确。
④:不是“补偿责任”,而是赔偿责任;且并非小明完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意义上的免责,而是责任由监护人替代承担,排除。
7. 2025年11月,杭州张某依据生效法院调解书取得父亲名下一套住宅的所有权,但未及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2026年1月,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市场价出售该房,李某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入住,但双方未办理过户;2026年3月,张某隐瞒已售事实,又将该房产以略低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赵某,并于当日完成产权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因法院调解书取得房屋所有权,自调解书生效时即取得物权,无需登记
②张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因未办理过户而无效
③赵某因善意取得制度,已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④李某有权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可对抗赵某的物权登记
A. ①④B. ①③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基于法院法律文书(含调解书)取得物权的,自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登记非生效要件。张某因法院调解书取得房屋所有权,自调解书生效时即取得物权,无需登记,正确。
②:房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登记仅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未办理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张某与李某的合同只要符合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排除。
③:赵某对张某已售房屋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房产,且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
④:李某仅对张某享有合同债权,债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物权的效力,赵某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李某无权要求交付房屋并对抗赵某的登记物权,只能向张某主张违约责任,排除。
8. 小陈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老宅改造为特色民宿,同时流转了村里的一片果园种植果树,经营效益较好。2025年7月,小陈以市区自有公寓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民宿扩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市区公寓因抵押给银行,小陈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公寓的使用价值
③小陈所流转果园的果树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老宅、市区公寓以及果树属于小陈的不动产
A. ①③B. ①④C. ③④D. ②③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抵押权是债权人(本题中为银行)享有的权利,小陈是抵押人(债务人),仅保留公寓所有权,不享有抵押权,排除。
②:担保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抵押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可就抵押物变卖价款优先受偿,并非指向使用价值,排除。
③: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小陈流转获得的果园经营权属于土地经营权,是典型的用益物权,正确。
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老宅、市区公寓是不动产,生长的果树作为定着于土地的林木,属于不动产,三者所有权均归小陈,正确。
9. 2025年12月15日,某旅游公司在其官方抖音账号发布推广视频,擅自截取并使用摄影师张某三年前在网络平台公开发表的一组城市夜景摄影作品作为背景画面,且未标注作者姓名与来源。2026年1月3日,张某偶然发现该视频,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将于其去世后五十年届满
B. 摄影作品公开发表后,张某才享有著作权
C. 该公司未署名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应承担人格权责任
D. 由于张某早已自行公开发表该组作品,该公司使用行为不构成对其发表权的侵犯
【答案】D
【解析】
【详解】A: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有效;只有“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选项表述错误,排除。
B: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并非公开发表后才享有著作权。张某三年前完成该组城市夜景摄影作品时,即依法享有著作权,与是否公开发表无关,排除。
C: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本案中,该旅游公司截取并使用张某的作品且未标注作者姓名,侵犯的是张某的署名权,而非姓名权,排除。
D:发表权是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只能行使一次。张某已于三年前自行公开发表作品,发表权已行使完毕。旅游公司使用已公开的作品,不构成对其发表权的侵犯,正确。
10. 2025年8月,某新能源企业研发团队成员陈某,在职期间违反保密协议,私自将公司正在攻关,尚未公开的固态电池核心技术资料备份至私人云端,意图离职后用于同业竞争。公司发现后立即报警并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禁止陈某传播、使用该技术。关于本案中的技术信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技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算20年
②该技术属于企业商业秘密,陈某同时构成违约与侵权
③若要获得专利保护,必须以公开技术方案为前提
④以商业秘密保护时,他人独立研发出相同技术并使用,仍构成侵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发明专利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20年,非授权日,排除。
②:违反保密协议违约;侵害商业秘密侵权,应承担双重责任,正确。
③:专利制度以公开换保护,必须公开技术内容,正确。
④:商业秘密不排斥他人独立研发等正当方式获取相同技术并使用的情形,不构成侵权,仅在未经授权非法获取使用时才构成侵权,排除。
11. 2026年1月,某餐饮公司将“川味四姐”注册为火锅服务商标;同年3月,成都一店主以本人姓氏“四姐”开设“四姐手撕兔”卤菜店,仅使用自身姓名标识,未攀附商誉,相关公众未产生来源混淆。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卤菜店使用“四姐”标识,侵犯餐饮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B. 餐饮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四姐”文字
C. 卤菜店属于姓名正当使用与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D. 商标权经注册即获绝对保护,权利行使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C
【解析】
【详解】A:本案中卤菜店仅使用店主自身姓氏“四姐”,没有攀附对方商誉,也未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属于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排除。
B:餐饮公司仅对“川味四姐”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四姐”这个普通文字,排除。
C:卤菜店使用自身姓氏,未造成混淆,属于姓名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正确。
D:商标权经注册获得保护不是绝对的,权利行使受法律限制,存在正当使用的法定例外情形,排除。
12. 小张在校园论坛上发布出售闲置平板的帖子:“九成新平板一台,售价2800元,有意者私信。”小吴看到帖子后立即私信小张,表示愿意购买,并约定第二天下午在学校门口交易。第二天,小吴按时到达约定地点,小张却发来消息:“不好意思,小周出价3000元,我已经卖给小周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张发布的帖子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B. 小吴私信表示购买并达成约定,合同已经有效成立
C. 小张未与小吴签订书面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D. 小周以更高价格购买,侵犯了小吴的债权
【答案】B
【解析】
【详解】A:小张的帖子内容具体确定(标的数量价格明确),符合要约构成要件,并非要约邀请,错误。
B:小吴私信表示同意购买,构成有效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正确。
C:根据法律规定,小张在论坛上的帖子和小吴的私信构成有效合同,可随时查阅,属于书面合同,小张违约应承担责任,错误。
D:小周属于善意正常交易,并未侵犯小吴民事权益,错误。
13. 小张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礼服务合同,约定总费用1.2万元,小张支付定金2000元,合同同时写明:“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因婚庆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婚礼当天关键环节无法正常进行,构成根本违约。小张要求婚庆公司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张只能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
B. 小张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选择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C. 因工作人员疏忽属于意外事件,婚庆公司可以免责
D. 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共计5000元
【答案】B
【解析】
【详解】A:小张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并非只能选择定金,排除。
B:我国法律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一,正确。
C:工作人员疏忽属于婚庆公司自身过错,不属于免责事由,婚庆公司不能免责,排除。
D: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排除。
14. 2025年7月,南宁周某在小区内正常行走时,被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伤头部,共花费医疗费5万元。经调查,无法确定该烟灰缸的具体所有人,涉事单元共有12户住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②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③12户住户必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住户,可以免除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高空抛物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正确。
②:无过错责任适用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责任等法定情形,本案不适用,排除。
③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高空坠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没有过错)的住户,可以免除责任,并非所有12户都必须承担责任,③错误,④正确。
15. 2025年春节期间,某城市野生动物园的网红金丝猴“淘淘”在活动区玩耍时,突然抓挠了前来投喂的游客甲,致使游客甲手臂受伤。现场的游客乙未经游客甲同意,擅自将拍摄到的游客甲受伤的画面发布到短视频平台,随后该视频被大量传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动物园管理方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游客甲向其追责
②若游客甲存在投喂金丝猴的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若伤害因游客乙挑逗金丝猴引起,游客甲可向动物园管理方请求赔偿,也可向游客乙索赔
④游客乙的行为侵害了游客甲的荣誉权
A. ①②B. ①③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动物园动物致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并非无论有无过错均担责,排除。
②:游客甲违规投喂,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或自担相应责任,正确。
③: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正确。
④:游客乙擅自发布甲受伤画面并大量传播,侵犯的是肖像权、隐私权,而非荣誉权,排除。
16. 陈某是一名宠物爱好者,经小区物业备案后,在自家5楼的封闭阳台内饲养了4只宠物猫。为了给猫咪提供更大活动空间,陈某擅自拆除了阳台的封闭护栏,加装了开放式猫爬架和户外猫舍,还在阳台外搭建了供猫咪进出的通道。此后,猫叫、猫毛、猫尿异味等给楼下邻居赵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赵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经物业备案饲养宠物,其所有行为完全合法,法院应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②陈某擅自改造阳台、搭建户外猫舍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等业主的相邻权
③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循诚信、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
④法院应支持赵某的诉求,判决陈某拆除猫舍违规设施,停止饲养宠物猫的请求
A. ①②B. ②③C. ③④D. ①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陈某经备案在封闭阳台内饲养宠物的行为本身合规,但擅自改造阳台搭建户外猫舍,放任宠物影响邻居生活,已经超出了合法权利的边界,法院不会完全驳回赵某的诉求,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陈某的行为已经对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侵害,侵犯了赵某等业主的相邻权,正确。
③:《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陈某在行使饲养宠物的权利时,未尽到管理义务,损害了邻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诚信原则与公序良俗,正确。
④:法院应判决陈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宠物猫,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陈某有饲养宠物猫的权利,且在物业备案,因此法院不会支持赵某所诉停止饲养宠物猫的请求,排除。
17. 王某夫妇已退休,有固定养老金,生活无忧。其子王小某已成年,因投资失败生活困难,长期不回家探望父母,也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辩称:“父母经济条件好,我自己都养不活,自然不用尽赡养义务。”其女王某已出嫁,经济状况稳定,一直照料父母生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经济宽裕而免除
②王小某经济困难,可酌情调整经济赡养费,但还要尽到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
③出嫁女儿无需承担对亲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
④父母对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应予以经济资助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父母经济条件宽裕而免除,正确。
②:赡养义务不仅包含经济供养,还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内容;王小某经济困难,可酌情调整经济赡养费的数额,但不能免除全部赡养义务,仍需履行其他法定赡养内容,正确。
③:我国法律保障男女平等,所有成年子女对父母都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出嫁女儿的赡养义务不会因婚姻状态免除,排除。
④: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王小某已成年,仅因投资失败生活困难,不属于法定需要父母抚养的情形,父母没有必须资助其的法定义务,排除。
18. 陈某于2025年去世,生前未订立遗嘱。其家庭财产情况如下:与妻子林某婚后共同存款120万元,陈某个人婚前房产一套价值300万元。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妻子林某、儿子小陈、女儿小陈某,三人无特殊分配约定。关于上述财产分割,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 林某共分得遗产220万元
B. 小陈、小陈某各分得遗产100万元
C. 林某获得存款80万元,房产100万元
D. 三人平均分割全部遗产,每人分得140万元
【答案】C
【解析】
【详解】婚后共同存款1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妻子林某个人所有,另一半才是陈某遗产;林某个人财产即60万元存款;婚前房产300万元属于陈某个人财产,全额作为遗产,因此陈某可供继承的遗产总额为60万+300万=360万。第一顺序继承人共3人,均等分配,每人继承360万÷3=120万;其中遗产中的60万存款每人分20万,价值300万房产每人分100万价值。
A:“分得遗产”指分割陈某的遗产,林某仅分得120万遗产,220万错误将林某的自有共同财产算入遗产,排除。
B:小陈、小陈某各分得120万遗产,不是100万,排除。
C:林某自有60万存款+继承的20万存款,共80万存款;继承房产份额价值100万,计算正确。
D:140万是错误分割了林某的个人财产,陈某遗产总额仅360万,平均每人分得120万,排除。
19. 2025年3月,方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商铺及全部存款由儿子方强继承。2025年5月,方某患病卧床,女儿方敏悉心照料、长期陪护,方某十分感动,随即把自己名下一套商铺赠与方敏,并依法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后方某去世,留有存款6万元,同时尚有未偿还的个人债务2.4万元。方强以遗嘱订立在先为由,要求继承商铺与全部存款。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方某将商铺赠与女儿的行为属于遗赠,合法有效
②赠与方敏的商铺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发生转移,方强无权主张继承
③生前赠与行为在遗嘱之后,致使原自书遗嘱全部失效
④若方强继承存款,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相应债务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的行为,方敏是方某的女儿,本身属于法定继承人,且该行为是方某生前直接处分财产的赠与行为,并非遗赠,错误。
②:不动产所有权变更自完成过户登记时生效,该商铺已经完成赠与过户,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方敏,不再属于方某的遗产,因此方强无权主张继承该商铺,正确。
③:方某的生前赠与仅处分了原遗嘱中的部分财产(一套商铺),原遗嘱中关于存款的内容仍然有效,并非原遗嘱全部失效,错误。
④: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因此若方强继承存款,应当在继承范围内清偿相应债务,正确。
20. 2025年5月,赵某(男)与孙某(女)订婚,赵某按习俗给付彩礼30万与价值15万汽车。婚后赵某发现孙某婚前隐瞒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且无法治愈。赵某诉请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②赵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
③婚姻被撤销后,彩礼应酌情返还
④彩礼系自愿赠与,赵某无权要求返还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仅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受隐瞒一方赵某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题中孙某隐瞒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严重遗传性疾病,赵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正确。
③: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本案中婚姻因孙某的过错被撤销,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赵某有权请求酌情返还彩礼,正确。
④:彩礼并非单纯的自愿赠与,而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婚姻被依法撤销时,赠与的条件未成就,赵某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排除。
21. 2026年1月赵某结婚,赵某婚前持有某公司股权,婚后赵某参与经营管理,股权分红20万元;同时该股权因市场行情自然增值15万元。2月份赵某接受叔叔赠与,赠与合同写明赠与赵某个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股权婚后分红属于共同财产
②股权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赠与财产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④股权本身及全部收益均为共同财产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股权是赵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分红是赵某参与经营管理获得的主动收益,不属于自然增值,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股权因市场行情自然增值的15万元,属于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③: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本题中赠与合同写明赠与赵某个人,因此该赠与属于赵某个人财产,正确。
④:股权本身是赵某婚前财产,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并非全部收益都为共同财产,错误。
22. 下列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
①劳动合同期限
②试用期
③劳动报酬
④福利待遇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符合题意。
②④: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不符合题意。
23. 2025年11月,吴某入职一家连锁超市担任收银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半年后,超市发现吴某收银账目不实,怀疑其职务侵占,遂单方作出辞退决定,且拖欠最后两个月工资共计12000元。吴某整理好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监控截图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支付拖欠工资、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超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拖欠工资事实清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结合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本案追索劳动报酬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吴某即使不服也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超市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终局裁决制度旨在优化争议解决流程,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 ②④B. ②③C. ①③D. ①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案拖欠工资12000元,通常符合该条件,正确。
②:终局裁决针对用人单位而言是一裁终局,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
③:终局裁决下,用人单位不能就案件实体争议向法院起诉,除非有法定情形(如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仲裁员枉法裁决等)申请撤销裁决,而非直接起诉,排除。
④:终局裁决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诉讼拖延时间,实现“快裁快执”,从而及时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正确。
24. 2024年9月1日,张某入职某同城配送平台担任骑手,双方口头约定按配送单量结算报酬,平台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10月15日,张某在配送途中因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造成腿部骨折,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平台以双方非劳动关系、张某自身违规为由拒绝赔偿。后双方协商无果,张某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张某被认定为工伤,平台未缴纳工伤保险,平台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②双方口头约定的报酬结算方式有效,无需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③张某闯红灯导致事故,不构成工伤,平台无需承担任何赔偿
④双方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正确。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9月1日入职,10月15日已超1个月期限,平台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需补签并可能承担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排除。
③:工伤认定核心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张某是在配送途中发生事故,满足工伤认定的核心要件;闯红灯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不影响工伤认定(仅在故意犯罪醉酒自残等法定情形下才不认定工伤)。因此,张某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平台需承担责任,排除。
④:我国劳动争议解决实行仲裁前置规则,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可直接起诉,正确。
二、材料分析题(共52分)
2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5年9月,刘女士在某网店购买一件标价200元衬衫,商家广告宣传“购买此衬衫赠送一件价值69元女士内衣”,但收货后未交付赠品。刘女士与商家沟通无果,平台亦未有效处理,遂起诉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法院判决商家构成消费欺诈,需退还货款200元、支付惩罚性赔偿6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丙三位同学针对本案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甲同学:商家“买衬衫送内衣”的广告属于要约,刘女士下单后形成合同关系。
乙同学:赠品是免费赠送,商家未交付赠品不属于违约,只需补发赠品即可。
丙同学:商家的广告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三位同学的观点,分别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同学:符合。法律依据: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需具体确定。商家广告明确了赠品的种类和数量,构成要约。刘女士下单为承诺,此时合同即成立。②乙同学:不符合。法律依据:商家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衬衣送内衣”中赠品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商家未交付赠品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而非仅补发赠品。③丙同学:不符合。法律依据:“搭便车”行为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商家未兑现赠品承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可从合同订立的两个过程、合同履行与违约、“搭便车”的含义角度分析作答。
关键信息①:甲同学:本案商家的广告属于要约,刘女士下单后形成合同关系→可运用合同订立知识,从要约的含义、构成要件和合同订立的两个过程角度分析:商家广告明确了赠品的种类和数量,构成要约。刘女士下单为承诺,此时合同即成立。甲同学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信息②:乙同学:赠品是免费赠送,商家未交付赠品不属于违约→可运用合同履行、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知识分析:该合同已经成立,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未交付赠品,商家行为构成违约并要担责。说明乙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信息③:丙同学:商家的广告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运用不正当竞争知识,从“搭便车”的含义角度分析,说明商家未兑现赠品承诺是虚假宣传而并非“搭便车”。说明丙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合肥38岁陈先生在2026年春节,回到灵璧老家过节,期间在灵璧某奇石商店购买了一个大件天然景观奇石,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陈先生先付款,当天下午商店负责将货物送货上门。陈先生付款并留下地址后离开。第二天商店告知陈,由于路面颠簸运输车侧翻,陈先生购买的奇石已被损坏。陈先生要求商店退货退款,而商店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同意陈先生的要求,双方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陈先生有没有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若陈先生将商店诉至法院,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其诉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1)
没有。
理由: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奇石属于动产,本案中商店没有将货物交付给陈先生占有,因此陈先生没有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2)
会支持。
理由:①本案中的买卖合同订立,主体适格,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坚持全面履行诚信等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商店没有依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陈先生,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路面颠簸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是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所以法院会支持陈先生关于退货退款的诉求。
【解析】
【26题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判断陈先生是否取得奇石所有权并说明理由,运用动产所有权的取得规则的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双方约定商店负责送货上门,奇石在运输途中被损坏,陈先生未实际占有奇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奇石属于动产,双方约定由商店送货上门,交付地点为陈先生指定地址,运输途中奇石未完成交付,陈先生未实际占有奇石,因此未取得所有权。
【27题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陈先生的诉求并说明理由,运用合同的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认定的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购买奇石,陈先生付款,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商店未按约定送货上门,奇石在运输途中损坏,未完成交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商店未按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商店以运输车侧翻为由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路面颠簸、运输车侧翻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2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郎某在公共场所被梁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致残,后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狗主人梁某承担侵权责任。经法院审理认为,梁某饲养的阿拉斯加犬属大型犬,其在外出遛狗过程中未用束犬链牵引,导致郎某被犬扑倒咬伤。梁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郎某作为成年人,面对不熟悉习性的大型犬,在下蹲状态时对狗进行反复抚触,就自身损害具有重大过失。所以梁某理应减轻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分析梁某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梁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郎某在公共场所被梁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梁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郎某作为成年人,就自身损害具有重大过失。所以梁某理应减轻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宠物狗引发的郎某梁某诉讼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侵权责任认定的角度来分析梁某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梁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郎某作为成年人,面对不熟悉习性的大型犬,在下蹲状态时对狗进行反复抚触,就自身损害具有重大过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梁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致残郎某,侵犯别郎某权利,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但是郎某作为成年人,就自身损害具有重大过失。所以梁某理应减轻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景一 周先生与吴女士婚后因琐事发生争吵,遂以吴女士婚前隐瞒曾患慢性荨麻疹为由诉请离婚。吴女士表示该病不影响正常生活,不同意离婚。庭审中,周先生认为,吴女士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20万元存款虽指定归吴女士个人所有,但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周先生曾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吴女士主张该债务属于周先生个人债务,周先生则认为是婚后债务需共同偿还。
情景二 2026年2月,周先生父母因车祸去世。周先生作为独子,在叔叔协助下料理后事。两日后,周先生奶奶作为其父母唯一在世长辈亦离世。5月,周先生欲将父母婚后所购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房管局告知:除非父母留有有效遗嘱明确房产由周先生继承,否则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方可办理过户。
结合材料,假如你是律师,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上述两个情景中的争议分别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可从离婚请求、存款分割、债务承担、房产继承等方面作答)
【答案】(1)离婚诉讼:是否离婚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引导当事人珍惜婚姻、维护家庭稳定。慢性荨麻疹不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重大疾病,隐瞒行为本身不必然导致离婚。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否则不予支持。
(2)存款的归属:继承的20万元应认定为吴女士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本案中,遗嘱明确指定该20万元存款由吴女士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该笔存款属于吴女士个人财产,周先生无权主张分割。
(3)债务承担:10万借款应认定为周先生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周先生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个人非理性消费,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吴女士未追认,故应由周先生个人承担,吴女士无需清偿。
(4)遗产继承:不可直接办理过户。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周先生父母去世时,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为子女周先生及各自父母。周先生奶奶作为周先生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离世,其应继承份额可由其继承人(即周先生的叔叔)继承。故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过户。
【解析】
【详解】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婚姻家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相关知识对两个情景的争议进行判断说明。
有效信息①:周先生以吴女士婚前隐瞒慢性荨麻疹为由诉请离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慢性荨麻疹不属于法定的重大疾病,不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也不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法院应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否则不予支持。本案中,吴女士所患疾病不影响正常生活,无其他感情破裂情形的,法院不应准予离婚。
有效信息②:吴女士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20万元存款,周先生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遗嘱明确指定该20万元归吴女士个人所有,即使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属于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周先生无权要求分割。
有效信息③:周先生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周先生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周先生借款用于个人打赏,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吴女士未追认,该债务属于周先生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吴女士无共同偿还义务。
有效信息④:周先生父母去世后奶奶离世,周先生欲过户父母房产,房管局告知需与叔叔协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本案中,周先生父母去世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周先生和周先生的奶奶(父亲的母亲),奶奶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其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周先生的叔叔)继承,因此该房产包含叔叔的继承份额,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方可办理过户。
2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新业态下的劳动争议与创业挑战。
2025年,某外卖平台合作企业甲公司要求骑手李某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并与其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李某通过平台承接配送业务,由甲公司按月发放报酬。李某每日需按甲公司排班上线接单,请假需审批,且平台通过算法强制派单,李某若拒绝接单将面临罚款。2025年6月,李某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突发疾病住院,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和加班费,但甲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
李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请说明甲公司侵犯了李某哪些合法权益。
【答案】李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甲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与李某建立了劳动关系。
甲公司侵犯的合法权益: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A.未支付加班费:李某连续工作12小时,远超法定8小时/日标准,甲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B.医疗费拒付:李某因工作突发疾病,甲公司未承担医疗费用。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强制超时工作且未安排合理休息,违反《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及加班需协商。
③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④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未采取措施避免过度劳累导致的健康损害,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安全义务。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甲公司,要求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知识,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李某在连续工作12小时→可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知识,可从劳动关系的订立角度说明李某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成立。
有效信息②:李某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突发疾病住院,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和加班费,但甲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可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知识,从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角度分析说明本案中甲公司应支付李某加班费和医疗费。
有效信息③:李某每日需按甲公司排班上线接单,请假需审批,且平台通过算法强制派单,李某若拒绝接单将面临罚款。李某在连续工作12小时→可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知识,从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角度分析说明《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及加班需协商,说明本案中甲公司侵犯李某休息休假的权利。
有效信息④:李某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突发疾病住院,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可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知识,从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角度分析说明本案中甲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也未保障劳动者安全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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