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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高考考点复习提纲详细版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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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高考考点复习提纲详细版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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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高考考点复习提纲详细版 讲义,共39页。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系统知识(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民法
      1.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不直接针对物质利益)和财产关系(直接针对物质利益)。
      △平等主体: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如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2.特点: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二)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做到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个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民事行为能力及其行为的有效性
      ★(三)民法基本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系统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
      (1)地位: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分类
      (3)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最基础的权利
      3.姓名权、肖像权
      (1)姓名权
      (2)肖像权
      4.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1)名誉权、荣誉权
      (2)隐私权
      (3)个人信息
      5.人身权利的易混易错行为和概念
      (1)区分人身自由、人格权和身份权
      (2)区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3)区分姓名权与名称权
      (4)区分隐私权和名誉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系统知识(一) 保障各类物权
      (一)财产权的保护与物权
      1.财产权
      (1)是什么: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为什么
      ①地位: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权属),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②物的权属和利用: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③“三保护”: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④“双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怎样做
      2.物权(最基本的财产权)
      (二)所有权(自物权)与他物权
      1.所有权(自物权)
      2.知识深化:全面认识所有权的四个权利
      3.他物权
      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2)分类
      5.担保物权
      (1)含义: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它对应物的交换价值。
      (2)分类:抵押权与质权
      △所有权与他物权
      △善意取得
      (1)含义: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2)条件:无处分权利人、第三人不知情、市场价;不适用情形:遗失物、赃物、埋藏物、被查封的财产等。
      系统知识(二) 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2.著作权(版权)
      △(1)著作权不只是一种财产权,修改权≠改编权。著作人身权(含修改权,属于人身权),不得转让;改编权属于财产权,可以转让;修改权的行使并不产生新作品,对原作品修改后还是原作品;改编权的行使产生了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电影)。
      (2)发表权≠发行权。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必须是著作权人行使,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不一定由著作权人行使。
      (3)著作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法律保护)、专利权和注册商标权(未续展)保护期限届满,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专利权
      4.商标权
      △区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区分专利权与商业秘密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系统知识(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合同与格式条款
      1.合同的基本知识
      2.格式/标准条款
      (二)合同的订立过程与生效
      1.订立过程
      △要约的构成条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指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要素);所谓“确定”,指内容明确,而非含混不清。只要具有明确的主体、数量、标的物三个要素,一般来说,即可认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具体明确的。价格、质量、履行地点等,可以在合同订立后填补合同漏洞。当然,买卖合同有价格这一特殊的必要要素。(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2.订立≠生效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补正、变通而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不需要任何人主张,是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要约≠要约邀请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2)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系统知识(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履行合同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2.变更或解除合同
      3.违约责任
      △免责:
      (1)免责≠免除义务。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不可抗力情况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2)约定免责不能违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中的“金”:
      (1)两个不能并用: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因二者都有惩罚性质),守约方可以选择对其有利的;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不能并用。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2)一个可以并用:定金罚则与赔偿金可以并用,但二者总和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3)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4)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性质,交易不成,又无另外约定时,商家应返还订金。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系统知识(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辨析] 侵权形式/行为与侵权责任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权利人(被侵权人、受害人)可以依照具体的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知识深化: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目的)
      △特殊的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2)无过错侵权责任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系统知识(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要求: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含义:指相互毗邻的两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者占有人,在用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实质:是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限制或者延伸。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的不动产所有人是权利受到限制的一方,因此取得必要便利的不动产权利人属于权利得以延伸的一方。
      3.类型: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4.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原因
      (1)物权:物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
      (2)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5.如何处理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民事权利的保障措施
      (1)公力救济(国家保护)
      (2)私力救济(自我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自行救济受侵害的权利。现代社会,权利侵害以公力救济为原则,各国民法均规定,民事主体可在一定限度内进行私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合同制度与侵权行为
      △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进行主张,不能同时主张两种责任。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系统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1.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2.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1)原因: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2)义务:①抚养义务(三不得):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③监护职责(两保护一担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
      (3)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敬老是义务(子女或其他维护老年人权益)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4.家庭侵权
      △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其余不行。

      系统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继承与法定继承
      1.继承
      2.法定继承
      (二)遗嘱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1.遗嘱
      2.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遗赠——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负责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近亲属、其他个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的份额是指代位继承人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能够取得的遗产份额。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系统知识(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婚姻关系
      (1)含义: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2)影响因素:①道德: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是实现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誓言的关键。②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男女平等、财产共有、救助义务等法律规定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婚姻制度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男女平等。
      (4)保护“老妇未残”(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结婚
      4.离婚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销婚姻: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在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系统知识(二) 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3.平等的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其他情形: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权利的保护)。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系统知识(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
      (一)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权、劳动法与劳动者
      1.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权
      2.劳动法
      3.全面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4.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关系(较长期稳定)≠劳务关系(多为临时性工作),属于财产性收入。
      2.作用: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条款
      4.原则
      5.无效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效力
      (1)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系统知识(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
      (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劳动报酬与休息休假
      (1)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享有休息休假权≠不能加班加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平时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
      2.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关系: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义务。
      (二)劳动者维权
      1.原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2.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并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系统知识(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原因
      (1)不正当竞争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规定: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要求:经营者应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反对不公平竞争)。
      3.不正当竞争行为
      △区分仿冒和假冒
      (1)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仿冒是一种欺诈行为。
      (2)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假冒是一种违法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
      系统知识(二)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
      2.总体要求
      3.具体要求
      (1)经营者
      (2)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1.依法纳税的作用
      2.常见的税种
      △三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1)主体资格不合法。如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
      (3)程序不合法。只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完成签字、批准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方为有效。
      △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对经营者与不同主体的要求
      1.与劳动者:①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②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与消费者: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3.与其他经营者:①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②依法、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4.与国家:①依法诚信纳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②承担社会责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系统知识(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解决纠纷的方式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调解
      3.仲裁
      4.比较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5.诉讼的主要类型
      [拓展]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①含义: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②两种情况: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③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主体: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公诉:人民检察院。
      (2)实体法与程序法
      系统知识(二)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上诉的权利
      (1)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2)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上诉期限
      △判决和裁定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系统知识(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与应诉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一审)
      (2)上诉与二审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3)审判监督: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二审≠再审

      系统知识(四)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2.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
      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2)行政诉讼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行政诉讼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刑事诉讼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③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4)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5)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起诉,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当事人:都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2)司法机关、当事人:在起诉、应诉、审理、判决等各个阶段,均应当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过程公正),合理运用证据规则。(3)司法机关: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结果公正(实体正义)。
      △区分物证与书证
      △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调解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法律与生活》论述题解答技巧
      第一步,确定事实依据。根据设问与材料,找出所有的主体;结合材料,梳理主体关系与主要行为。
      第二步,找出法律依据。依据设问与材料信息,找到法律依据,并且准确表述其内容。
      第三步,定性“判案”。根据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对主体行为进行定性,看其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以及违反了什么样的法律规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注意分析时要考虑民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其他因素。体现
      ①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交易、转移、支付等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专利、著作);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自然人
      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自然人
      (权利人)
      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权利),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义务)
      其他
      主体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未经许可)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未成
      年人
      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权利),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
      特殊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自然人(权利人)
      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权利)
      其他主体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制作、使用、公开
      权利人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权利)
      其他主体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侵权)
      内涵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要求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意义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原因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求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人身自由
      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査和侵害的自由
      人格权
      (人格尊严)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因身份关系(婚姻家庭关系)而存在、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
      干涉
      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
      盗用
      指利用他人姓名作幌子,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
      假冒
      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姓名权
      名称权
      内涵
      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名称的权利
      主体
      自然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限制
      姓名的获取通常是婴儿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取得,除需符合公序良俗外,基本没有什么限制
      名称是社会团体获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名称的获取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权能
      决定权、变更权和使用权
      除了决定权、变更权、使用权外,还有名称转让权
      隐私权
      名誉权
      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私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侵害
      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
      侵害
      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侵害人
      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总体
      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
      公共
      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
      私有财产
      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双征)
      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分类
      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原则
      物权法定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平等保护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
      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价值较大的动产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共有
      关系
      ①共同共有: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②按份共有: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权能
      含义
      内容及要求
      举例
      占有
      实际管理或控制
      所有权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例如,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消费、转让)
      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例如,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分类
      具体内容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无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后,既拥有商品房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
      质押
      阐释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质押动产)
      性质
      不转移财产占有
      移交动产占有
      适用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后果
      债权人有权以该财/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一折两卖”)该财/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联系
      三者都属于物权,都是民事主体对物进行管控、获取经济收益的权利
      含义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作品)
      类型
      ①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
      保护
      期限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后50年(财产权),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发表权)。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明创造)
      意义
      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取得方式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②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专利权的取得需要办理手续)
      法律保护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专利种类
      发明(针对技术创新)、实用新型(针对技术创新)、外观设计(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保护期限
      ①发明专利:20年;②实用新型专利:10年;③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商标而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意义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注册
      商标
      ①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②允许注册情形(必须具备显著性):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③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法律
      保护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①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②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保护
      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独占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等
      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
      是否办理手续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
      保护对象
      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保护力度
      专利权
      专利


      更强(排他性)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较弱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实质
      合同实质是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特征
      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①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②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③对合同自由的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①自由意志(总):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②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③信用机制: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含义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评价
      ①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②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要求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环节
      含义
      法律约束力
      第一
      阶段
      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
      阶段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无效情形
      内容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当事人
      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生效要件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适用
      对象
      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①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数额、履行期限、权利义务关系。
      ②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客体)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内容)的行为
      如何
      履行
      原则
      ①全面(正确/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原因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要求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是什么
      含义/原因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构成要件
      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
      承担
      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履采补赔支定)。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二选一)
      免责
      事由
      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
      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
      抗力
      是什么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要求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针对问题及条件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条件:守约方提出请求;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
      采取补救措施
      往往是质量问题。条件:按约定或法定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
      赔偿损失
      赔偿。条件:①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②按约定或法定支付赔偿金
      支付
      违约金
      赔偿。条件:①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无须预先给付),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②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适用定金
      罚则
      (合同
      条款)
      罚。条件:①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③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原因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停排返”“二赔消恢”)
      适用方式
      上述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诉讼时效
      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求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计算
      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
      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教材P7“相关链接”中的各种赔偿)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人格权)
      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他人财物的(财产权特别是物权)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进行中或延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通过修理等手段可以达到恢复的可能,且有必要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用范围最广泛的方式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的,应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要件
      有损害事实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主观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有因果关系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
      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含义
      举例
      过错推定
      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无过错侵
      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
      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个人
      角度
      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
      社会
      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情)。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理)
      名誉权
      的限制
      构成
      侵权
      ①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②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不构成
      侵权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作品的
      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
      法定许
      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依据
      ①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逾越、不滥用):①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立法保障
      民法典为民事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司法保障
      我国的法律体系为民事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司法保障。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以及司法解释、裁判文书等形式
      是维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
      行政保障
      我国政府为民事权利的实现提供了行政保障。包括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以及对民事权利保护的监管和执行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原因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特点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责任构成
      要件和
      免责条件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约定免责)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承担
      责任

      方式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买卖合同
      主要有标的物有瑕疵、不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包装要求,造成对方财产、人身损害
      运输合同
      在运输旅客、货物中,因承运人的过失,致旅客受伤、死亡或者致货物损毁、灭失
      租赁合同
      因租赁物瑕疵而致承租人损害或者因承租人过失而损毁租赁物
      雇佣合同
      受雇人在履行雇用义务时,人身受到损害或者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雇用人损失
      保管合同
      寄存人交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事先告知,造成保管人损害的;或者保管人占有寄存人财产非法使用,造成损毁、灭失
      承揽合同
      主要有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有瑕疵,或者因保管不善、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定作人提供的被加工物损毁、灭失的,既构成违约,也构成损害
      赠与
      合同
      赠与合同虽然是无偿合同,但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赠予受赠人有瑕疵的赠与物,造成受赠人损失的,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赡养
      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
      意定
      监护
      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评价
      ①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该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该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长辈对晚辈
      晚辈对长辈
      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被继承人——死者;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遗产
      认定
      先析产,后继承: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
      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死后);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生前)
      债务
      清偿
      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范围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⑤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注意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平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②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种类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法律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非继
      承财
      产形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基于财产所有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①依据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②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定
      程序
      环节
      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原因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慎重),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现
      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强调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重要
      体现
      姓名权:①夫妻姓名的权利;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要求
      ①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法定
      财产
      共同财产
      ①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
      ①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约定
      财产
      约定原则
      平等自愿
      约定内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债务清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主张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未能有效举证的,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合意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原因
      ①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
      ②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法律
      依据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具体
      措施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重要
      作用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调整
      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
      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注重对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18周岁)、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原则
      内容
      意义/要求
      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劳动者
      平等
      竞争
      ①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特殊劳
      动保护
      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含义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条件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必备
      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
      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合同
      本身
      ①合法: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公平: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双方
      ①平等自愿: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②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③诚实信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
      取得
      劳动
      报酬
      ①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③用人单位工资标准。④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⑤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休息
      休假
      ①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②休假权: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保护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①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②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这就是社会保险
      其他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协商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具有约束力)
      申请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
      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金额和劳动标准等方面的争议属终局裁决)
      提起
      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②适用情形: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三工资、一补偿”)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违反
      劳动者义务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主体不适格
      选择市场主体
      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这些不同形态的市场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这些文件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
      执照
      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②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③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依法及时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①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意识),学会风险管理(风险意识)
      “搭便车”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虚假
      宣传
      原因
      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要求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
      行为
      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混淆行为
      侵犯的权利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商标权
      或专利权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姓名权、
      名称权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权
      必要性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法律
      依据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要性
      ①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②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
      ③有利于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国家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经营者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消费者
      可以借助多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国家、社会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企业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征税对象
      作用
      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
      所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个人
      所得税
      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
      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更加关注公平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特点
      以和为贵选调解。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形式
      诉讼
      调解
      由人民
      法院主持
      效力: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
      调解
      人民调解
      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
      效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由国家行政机关主持
      效力: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调解
      由仲裁机构主持
      特点
      便捷经济选仲裁。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具有灵活性、便捷性、经济性,一般不公开进行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的特点(非营利性、独立性、民间性等)关系到其法律地位
      种类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程序
      规则
      (商事
      仲裁)
      协议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
      或裁或审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一裁终局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适用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比较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
      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与诉
      讼的
      关系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定情形一裁终局)
      申请
      条件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比较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
      的主体
      双方当
      事人均
      可提起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在有些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适用法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实体法
      程序法
      含义
      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指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范围
      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等
      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联系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适用
      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主要
      职责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③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回避
      制度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类型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判决
      裁定
      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或书面形式
      侧重
      实体性问题
      程序性问题
      例举
      刑事判决: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如何处罚刑罚
      刑事裁定:驳回自诉、上诉,发回原审判机关重审,停止执行死刑,依法减刑,依法假释
      原因
      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②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内容
      (国家)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范围(当事人)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要求(援助机构)
      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人员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实质
      范围
      法律援助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民事、行政、刑事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
      司法救助
      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
      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
      起诉
      地位
      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原则
      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管辖
      ①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②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立案
      登记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③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级别管辖
      (四级人民法院)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人民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一般
      原则/
      分工

      权限
      ①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民事和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不能上诉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含义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地位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环节
      开庭准备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调查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
      法庭辩论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休庭评议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宣告判决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二审
      再审
      程序提起的主体
      由当事人提起
      可以由当事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提起
      针对问题
      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理由
      只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就可以启动二审程序
      有法定理由,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灵魂)。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⑤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收集
      ①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②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物证
      书证
      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类别
      人民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
      调解机构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主自治组织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调解人员地位
      群众
      国家审判人员
      调解本身性质
      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不是诉讼活动
      诉讼内活动
      性质
      属民主自治权利,体现民主平等关系
      审判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体现诉讼法律关系
      调解对象
      与范围
      调解一般民事纠纷、轻微刑事违法引起的纠纷,以及违反社会公德引起的纠纷
      所有的民事纠纷以及一切刑事自诉案件
      达成调解协议
      的性质与效力
      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己的约定自觉履行协议
      调解书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案件的结论,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类别
      仲裁
      诉讼
      管辖方式
      协议管辖
      强制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方式
      注重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实行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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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 讲义,共43页。学案主要包含了民法,人身权利,违约责任,依法纳税是义务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考点复习提纲 讲义: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考点复习提纲 讲义,共28页。学案主要包含了学业要求,生态环境侵权,高考主观题,关联基层治理,删除监护与继承,原为阐释,删掉税收与知识产权,删掉诉讼程序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考点复习提纲详细版 讲义:

      这是一份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考点复习提纲详细版 讲义,共30页。学案主要包含了定分止争-所有权,物尽其用-他物权,点石成金-商标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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