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政治政治试卷(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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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政治政治试卷(解析版),共13页。试卷主要包含了本试卷主要考试内容, 2023年7月,白某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本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4.本试卷主要考试内容:选择性必修2。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来自农村的小赵在城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后来,其经营的烧烤店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为此,小赵将农村的自建房卖给了同村的表哥,并将城里的商品房抵押给了某银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对其城里的商品房仍享有占有、使用等物权
②某银行作为债权人对小赵的商品房享有担保物权
③若小赵不能按时还款,某银行对该商品房有质押权
④小赵在出售自建房时转让了宅基地的所有权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③:小赵将城里的商品房抵押给某银行后,其对该商品房仍享有占有、使用等物权;某银行作为债权人,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对小赵的商品房享有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而不是质押权,①②正确,③错误。④: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小赵在出售自建房时,转让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宅基地的所有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
2. 小马天资聪慧,7岁就作出了一项发明,他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该发明。不久后,M公司作出了和小马相同的发明,并将这项发明投入生产,产品投放市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M公司侵犯了小马的专利权
②M公司没有侵犯小马的专利权
③小马的监护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④小马无民事行为能力,故不享有专利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①②:小马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该发明,未申请专利,所以M公司没有侵犯小马的专利权,②正确,①错误。③:只要发明创造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论发明人年龄大小,都有资格申请专利。小马的发明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他的监护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③正确。④: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小马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专利,若符合专利申请的相关条件,小马可取得专利权,④错误。故本题选C。
3. 2025年2月5日,甲、乙两人签订了关于山中小屋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于2025年3月2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乙在3月1日付清了购买该小屋的款项。3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冲毁了该小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不可抗力,可全部或部分免除甲的违约责任
②乙付清价款即表明买卖合同最终成立
③乙付清价款时并未取得该小屋的所有权
④因不可抗力,甲无须继续履行合同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由于泥石流这一不可抗力,,小屋被冲毁,甲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①正确。②:甲、乙两人于2025年2月5日签订该小屋的买卖合同,当时买卖合同就已成立,而非乙付清价款时才成立,②错误。③: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甲、乙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乙并未取得该小屋的所有权,③正确。④: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甲因不可抗力无法交付房屋,但仍需履行相应的合同的附属义务, ④错误。故本题选B。
4. 王某去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并按照提示锁好了柜门。王某游泳结束回来后,发现放在储物柜里的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时,赵经理指出,存包处的《存包须知》已明确提示: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赵经理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要求经营者停止使用格式条款
②游泳馆设置了储物柜并提示顾客锁好柜门,尽到了所有义务
③该条款属于不合理的免责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该游泳馆对保管的财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但不能要求经营者停止使用所有格式条款,只是要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整治,①错误。②:游泳馆虽然设置了储物柜并提示顾客锁好柜门,但并不意味着其尽到了所有义务,不能免除其对顾客财物保管不善的责任,②错误。③:游泳馆的《存包须知》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的条款属于不合理的免责格式条款。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行为时,该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④:王某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与游泳馆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游泳馆作为保管方,对保管的财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游泳馆保管不善导致王某手机丢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
5. 陈某受雇于某专业合作社,在该专业合作社经营的菜园内负责种植蔬菜。因雨天路滑,陈某在工作中不慎滑倒,手掌骨骨折。陈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专业合作社承担医疗费用。以下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在菜园工作不属于正规工作,陈某应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②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专业合作社应承担责任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人民法院理应支持陈某的诉求
④陈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过失承担部分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陈某受雇于某专业合作社,在该专业合作社经营的菜园内工作,属于正常的雇佣劳动,是正规工作,不能以其工作不正规为由让陈某自己承担医疗费用,①错误。②③:陈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下雨天在菜园内工作时滑倒)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对于工伤,用人单位一般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③错误。④:由材料可知,陈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工作中自身也有一定注意义务,应对自身过失承担部分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C。
6. 2025年3月5日,黄某刚搬进新院子,就发现自家的新院子已被污水浸泡,寻其原因发现是隔壁邻居王某在院墙上挖了一个洞。王某家的院子地势高,王某借助这种地理优势将污水从院墙上的洞排向黄某家的院子。第二天,黄某默默补好了墙洞,可没多久王某又把墙洞挖开了。以下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顾及相邻方的利益
②黄某合法的他物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③邻居王某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黄某的损失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王某家借助地理优势将污水排向黄某家院子的行为,没有顾及相邻方的利益,侵害了黄某的合法权益。根据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顾及相邻方的利益,避免对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害,①正确。②: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材料中强调的是黄某拥有自己 院子的所有权,②错误。③:王某的行为对黄某的生活造成了妨碍,王某应该停止侵害行为,排除污水对黄某家院子造成的妨碍,如果黄某因王某的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王某还应当赔偿黄某的损失,③正确。④: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相邻关系中顾及相邻方利益的规定,没有违反自愿公平原则,④错误。故本题选B。
7. 易女士与男方结婚五年,育有一子。婚后发现男方性格暴躁,一言不合就对易女士及儿子大打出手。易女士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依法审查后,出具了裁定书,签发了对易女士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制止了男方的家暴行为。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暴”工作的有力抓手
③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大程度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④人民法院依法严打家暴行为,为有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援助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只有当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时,施暴者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错误。②③: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制止了男方的家暴行为,这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暴”工作的有力抓手;也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有效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最大程度保障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②③正确。④:材料强调的是人民法院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没有体现人民法院为有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援助,④错误。故本题选C。
8. 2025年3月,罗某鑫的独生女儿罗某晴在父亲去世后,准备办理继承父亲房屋的手续。对此,罗某鑫的弟弟罗某宁认为,罗某晴已经嫁到外地,而且对其父亲没有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无权继承房屋。同时,他拿出了一份2023年罗某鑫的遗嘱,对罗某晴说道:“这是你父亲生前立的代书遗嘱,虽然我找不到立遗嘱时的在场见证人,但遗嘱上面写明要把房子留给我,房产应归我所有。”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无见证人,罗某宁手中的代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②罗某晴和罗某宁都是罗某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依照法定继承,人民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罗某晴继承
④罗某晴对父亲没有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没有继承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罗某宁找不到罗某鑫立代书遗嘱时的在场见证人,其手中的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所以没有法律效力,①正确。②:罗某晴是罗某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罗某宁是罗某鑫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②错误。③: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继承,罗某晴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罗某宁手中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无效,人民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罗某晴继承,③正确。④:在法定继承中,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没尽或者少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直接剥夺其继承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
9. 2023年7月,白某(妻子)和高某(丈夫)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和第三人夏某相识,并保持恋爱关系。其间,高某通过线上支付平台给夏某转账共计10万元。这些钱是高某单位发给他的年终奖,白某并不知情。直到2025年3月,白某才发现此事。白某要求夏某返还所有钱款,夏某不同意,认为钱是高某自愿赠与自己的。白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高某可向夏某追偿
②该案中的高某婚内出轨,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10万元是高某的“私房钱”,高某享有独立支配权
④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材料中的10万元年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高某没有独立支配权,高某可向夏某追偿,①正确,③错误。②:高某婚内出轨违背了公序良俗,但其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刑事责任范畴,除非构成了重婚罪等,②错误。④: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夏某保持恋爱关系并赠与夏某钱财,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和道德规范,反映出其法治意识淡薄;白某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体现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婚姻纠纷的法治思维,这告诉我们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④正确。故本题选B。
10. 方某与M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如下:公司不为方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伤病等均与公司无关。2025年3月,方某在上班路上遭遇车祸,重伤住院,但其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劳动合同条款( )
①一旦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②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③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④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劳动合同中涉及社保的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因此该条款本身不具有约束力,①错误。②:该条款违反的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非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主要针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行为(如如实告知义务),而非合同内容的合法性,②不符合题意。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自订立时起无效。题目中公司不为方某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条款自始无效,③正确。④:此类条款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容易引发劳资纠纷,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④正确。故本题选D。
11. 2025年2月28日,张某入职一家公司当外卖骑手,在平台App接单。3月7日,张某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公司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否认与张某存在劳动关系,张某无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应自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前提
③若张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④张某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书面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张某入职后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其在上班过程中受伤时难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张某应自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①正确。②:自觉履行劳动者义务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②错误。③:对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一些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例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张某的情况符合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况,③正确。④:劳动争议发生后,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故本题选A。
12. 个体工商户张某销售的脐橙包装箱上标有“脐橙的功效:防癌抗癌、延年益寿、降低胆固醇、分解脂肪、清火养颜、软化血管”等宣传语。张某的宣传( )
①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
③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
④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材料强调的是张某虚假宣传的行为,没有涉及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①排除。②:张某销售的脐橙包装箱上标注的脐橙的功效属于虚假宣传,是利用虚假广告来蒙骗消费者,会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②正确。③:张某宣传的内容与脐橙的实际功效不符,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使消费者不能基于商品的真实情况作出购买决策,③正确。④: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张某的虚假宣传主要涉及的是误导消费者,而不是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④排除。故本题选C。
13. 李某是某公司的钻孔工人。2023年8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被阀门砸伤左脚,被送往医院治疗。医院诊断:李某左足第一远节趾骨开放性骨折,左足第2近节、中节趾骨骨折。2023年11月23日,某公司和李某共同申请人民调解。双方在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人民调解效率高,已成为当事人解决劳动纠纷的最佳选择
②人民调解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但可收取一定费用
③该调解协议书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人民调解具有效率高的优点,但不能简单地说它是当事人解决劳动纠纷的最佳选择,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和解、仲裁与诉讼等方式,①错误。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②错误。③④: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这是维护调解协议权威性和稳定性的要求,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14. 沈某,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一天,他与朋友在西安市雁塔区一家火锅店聚餐,该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导致左手臂骨折,人院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出院后,沈某要求该火锅店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沈某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上述案例中,沈某可以( )
①向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到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向雁塔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 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适用行政诉讼,而且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应该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①错误。②:本案中,该火锅店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即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在西安市雁塔区,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所以沈某可以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②正确。③: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沈某与该火锅店的纠纷不涉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③错误。④: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沈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C。
15. 2023年2月,万某向李某购买110斤“春优167”水稻种子,价值人民币6600元。2023年8月,见水稻迟迟没有成熟,万某向农业农村局反映该再生稻种植出现问题。2023年9月13日,当地农业农村局认定,销售者宣传“春优167”种子为再生稻种子的行为属于虚假误导宣传。因该稻种未能如预期长出第二季稻苗,万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种子款的三倍损失。本案中( )
①依现有证据可认定李某侵犯了万某的知情权
②当地农业农村局的认定意见属于物证
③万某必须出示预期损失的证据方可获得三倍赔偿
④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 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 称和标记。当地农业农村局认定,销售者宣传“春优167”种子为再生稻种子的行为属于虚假误导宣传,由此可见李某对万某进行了误导,侵犯了万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②:当地农业农村局的认定意见属于书证,而非物证。物证通常指实物或痕迹等客观物质证据,②错误。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所以,获得三倍赔偿并不一定需要万某出示预期损失的证据,③错误。④: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符合程序规定,④正确。故本题选B。
16. 詹某决定聘用吴某担任月嫂,双方协商一致,并进行了口头约定。詹某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先支付吴某3000元作为定金。一星期后,詹某再次联系吴某沟通相关事宜时发现,无法联系上吴某。吴某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无奈之下詹某以吴某违反家政服务合同为由,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线上转账记录可以成为詹某诉讼的重要证据
②“谁主张,谁举证”,吴某若无疑议无须举证
③詹某起诉后,该诉讼即进入第一审程序
④吴某与詹某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线上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能够证明詹某向吴某支付定金的事实,是詹某诉讼的重要证据,①正确。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詹某主张吴某违反家政服务合同,应由詹某承担举证责任,吴某若没有提出反诉则无须承担举证责任,②正确。③:詹某起诉后,人民法院要先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受理并进入第一审程序,而非起诉后该诉讼即进入第一审程序,③错误。④:口头约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④错误。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王某与李某共同乘坐某趟列车,二人相邻就座。列车即将停靠时,王某起身从行李架上取行李,因未抓稳行李箱,脱手后的行李箱砸伤了李某。列车车厢内的监控视频拍摄到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后来,李某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颈后部软组织挫伤、头皮血肿。
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多次交涉,但王某不仅不愿沟通解决,而且不愿正视自身错误并道歉。双方交涉未果,2025年3月,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在取行李时未抓稳行李箱,存在过错,其行为导致李某受伤,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列车车厢内的监控视频能够证明侵权事实和过程,可作为证据,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判决王某向李某赔礼道歉,并支付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于1992年离世)育有一子庞小某(现已成年),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庞小某,但庞小某不理不顾,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后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的生活起居,支付其患病期间的医疗费并处理其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后,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却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的房产。
有观点认为,蔡某依法有权继承戴某的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此观点。
【答案】该观点不准确。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在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去世后也为其办理了丧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的房产。但蔡某不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戴某名下的房产,而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该房产。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张某(28岁)入职某五金公司从事电焊工作。张某与五金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他的工资由五金公司账户支付,张某每天也都用五金公司的打卡机进行打卡,五金公司还为张某提供工作餐、节假日福利等。2022年,张某自行离职,未告知五金公司。事后,张某觉得五金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五金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五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5万余元。五金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将焊接班组承包给了凌某,张某与凌某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五金公司只是帮凌某代发工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更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结合材料,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分析张某与五金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简要分析张某要求五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
【答案】(1)五金公司作为我国境内的企业,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主体;张某是符合劳动年龄等条件的自然人,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在本案中,张某虽未与五金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以下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一是张某所从事的电焊工作是该五金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二是张某接受五金公司的管理,通过五金公司设置的打卡机进行考勤打卡;三是张某的工资由五金公司发放,且五金公司为其提供工作餐、节假日福利等。五金公司主张张某与凌某是劳务关系,但未能举证证明是代凌某发工资。所以,张某与五金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
(2)劳动者主动离职,且不存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张某是自行离职,且离职时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所以其要求五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得到支持。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发现邻村的周某偷走了自己的自行车,遂要求周某归还自己的自行车。而周某坚持认为自行车就是自己的,要求陈某拿出证据证明自行车是他的。但陈某一时没有证据,两人产生矛盾纠纷。于是,陈某便制作了含有“周某是小偷”等侮辱性、揣测性、恶俗性文字,并附有周某清晰的个人全身照片的大字报。陈某通过向周某及其亲属好友多次发送长篇短信,寄送大字报、书面文字材料以及上门谩骂等方式散播这些内容。给周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周某不堪其扰,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理性维权”为主题,写一篇小短文。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个左右。
【答案】(1)由于陈某没有证据证明自行车是自己的,在本次诉讼中,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出现,无法认定自行车归陈某所有。应依法判决陈某立即停止侵害周某名誉权、隐私权的不法行为,并立即消除其行为影响,采取措施立即销毁其张贴的大字报、发布的书面材料。同时,陈某应以书面形式向周某赔礼道歉,并在周某居住的小区张贴赔礼道歉声明,为周某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若周某因名誉权被侵害遭受了精神损害,陈某还应当赔偿周某的精神损失费。若周某确实存在偷自行车的行为,陈某可在收集到充分证据后,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周某返还自行车并赔偿损失。
(2)在法治社会,理性维权是公民应秉持的准则。如陈某怀疑周某偷走了自己的自行车,但缺乏证据,无法有效主张权利。此时,他应借助合法手段取证,如求助警方进行调查、找寻知情者等。然而,陈某却选择制作侮辱性大字报、发送恶意短信等方式肆意宣泄自己的情绪,这严重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自身也从权益受损方沦为侵权者。理性维权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恰当方式。只有如此,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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