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图文课件ppt
展开法治意识: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结合实例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树立证据意识。
科学精神:了解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理解收集和保持证据的要求。
公共参与: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总议题: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议学任务: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收条存在的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抬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
(1)含义: 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作用: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相关链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
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并不完全一致: 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知识拓展: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1)重要性: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2)要求: 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3)体现: 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1)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2)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3)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4)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知识拓展: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某皮革厂附近的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皮革厂排泄的污水污染了水源,导致其种植的农作物减产,并且他们的身体也受到了损害,请求法院判决皮革厂赔偿他们的损失。对此,皮革厂否认居民的损失是由其排泄的污水造成的。 制革业是产生大量污水的行业,制革污水不仅量大,而且是一种成分复杂、高浓度的有机废水,是一种较难治理的工业废水。在制革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料皮、加工工艺及成品的不同,污水水质差别很大;且因为制革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脱脂剂、加脂剂和表面活性剂,污水通过常规的曝气好氧活性污泥法进行处理,容易产生大量的泡沫,活性污泥会随着泡沫跑掉。
议学任务:本案中,应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
(1)举证原则: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相关链接:举证责任倒置常见情形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1)是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拓展: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2023年6月,张某购买生猪并进行养殖。养殖生猪期间,张某从某饲料公司多次购买膨化小猪配合饲料喂养生猪,期间张某养殖的生猪拒绝进食并有6头猪死亡,饲料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却未对死亡的生猪进行鉴定。2023年8月,饲料公司将张某剩余10件饲料收回并向其退款。2023年9月,张某与该饲料公司协商,要求饲料公司赔偿包括场地租赁费、饲料费、疫苗费、药物费、人工费以及为止损低价出售剩余生猪折损,合计28964元。后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携带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及协商赔偿事宜的录音,将该饲料公司诉至法院,饲料公司未能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其生产的饲料不存在缺陷。
结合材料,分析案涉产品责任纠纷的举证原则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该案适合举证责任倒置。产品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当发生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只要生产者不能证明其不存在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当张某生猪发生死亡后,饲料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却未对死亡的生猪进行鉴定,张某因受到专业技术知识等因素的限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诉讼阶段亦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其生产的饲料不存在缺陷,同时也不存在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因此饲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无责。
1.张三向李四借款一万元,并写下借条,李四把借条弄丢了,如果他们的纠纷闹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张三确实向李四借钱的事实进行审理。矫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这里的事实是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张三向李四借款是生活事实,但李四把借条弄丢了,如果张三否认借钱的生活事实,就不能转化为诉讼审理所依据的法律事实。2.张三向李四借款一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物证。矫正:这里的借条是通过文字记载的信息来支撑着一定的事实的物品,属于书证。3.网页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适用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矫正:网页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4.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罚款,原因是他闯了红灯,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对他闯红灯进行举证。矫正: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要由行政机关举证,交警部门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路人甲闯红灯的证据,即交警对路人甲进行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证据。5.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矫正: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公诉刑事诉讼当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1.李某见一处菜园经常无人看管,于是在某日傍晚前去偷菜,不料被菜园主人张某当场发现,便慌忙逃走。张某追了一段路程后未发现李某的踪迹,只好报警。但由于天色已晚,李某逃走时路过一偏僻处,不幸滑入野池塘溺亡。李某的子女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对李某的死亡进行民事赔偿。在本案中( )①张某追赶李某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之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②若张某不能举证自己对李某的溺亡没有过错,则需承担责任③李某偷菜有错在先,故张某不应对李某的溺亡承担责任④李某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的环境有必要的认知,过错在其自身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张某追赶李某是为了追回被李某偷走的菜,未追上李某后选择报警,其行为并无过错,张某追赶李某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之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①说法正确。②:李某溺亡地为野池塘,不在张某的菜园,双方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张某存在过错的证据应由李某的子女提供,②不符合题意。③:张某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张某对李某的溺亡没有过错,而不是李某偷菜有错在先,③说法错误。④:李某有子女,说明其已成年,根据菜园经常无人看管而选择偷菜,说明其智力情况正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的环境有必要的认知,李某溺亡错在自身,张某并无过错,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2.万某与某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就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协议,并向该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张某账户转入定金1万元,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该公司先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约定。万某看买房无望要求退还定金,该公司各种搪塞推诿,万某遂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一审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上诉②万某可以提供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加以证明③若张某与审判长有亲戚关系,万某可以申请审判长回避④万某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双倍定金并支付违约金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故①错误。②:本案件为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万某作为原告可以提供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加以证明,故②正确。③:诉讼中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若张某与审判长有亲戚关系,万某可以申请审判长回避,故③正确。④: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④错误。故本题选C。
3.2024年3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借款10万元。乙声称已经归还了8万元,并提供还款收条和手机短信,其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本案中( )①还款收条属于物证,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②还款收条属于书证,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③乙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④甲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②:乙提供还款收条和手机短信,按证据类型还款收条属于书证,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故①错误,②正确。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乙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故③不选。④: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民事主体双方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4.导演钱人豪以“电影《周处除三害》核心创意、部分情节、主角姓名都与自己的原创剧本《无法无天》接近,甚至片中部分金句都是来自他的原创剧本”为由,起诉《周处除三害》的导演与制片人。如果法院受理此案( )①《周处除三害》的导演与制片人都必须到庭②导演钱人豪起诉的是对方侵犯自己的著作权③判决的关键是确认被告是否实施了混淆行为④导演钱人豪必须向法院提供对方抄袭的证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找诉讼代理人到庭,自己不一定必须到庭,故①错误。②④:抄袭他人剧本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导演钱太豪作为原告有义务提供证据,故②④正确。③:混淆行为指的是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与本案的抄袭不是一回事,故③排除。故本题选D。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情境一 李某从甲地乘车去乙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让李某下车,李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但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情境二 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1)情境一中的李某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谁承担举证责任并请说明原因。(2)情景二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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