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第一课时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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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第一课时教案设计,共12页。教案主要包含了课标展示,课时目标,合作探究,重点解读,合作探究一,合作探究二,总结归纳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第一课时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课时目标】
知识点一 迈出创业第一步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办企业应当按照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知识点二 市场竞争讲公平
1.经营者之间要公平竞争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
(1)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 “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思考] 经营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混淆行为有哪些?
[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探究点一 迈出创业第一步
【合作探究】
成成和小峰都喜欢各类新奇的事物,盼望着长大之后能够自己创业,成为发明家和企业家。他们阅读有关书籍后,发现当今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领域名列前茅的大公司,有好几家是由其创始人在自家车库里鼓捣起来的。他们也想着从学生时代就开始“车库创业”,但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企业形式。
[思考] 结合生活实际,议一议成成和小峰在“车库创业”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答案] ①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②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例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③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④企业登记的有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⑤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重点解读】
1.经营主体
(1)经营主体是经济法的主体。同其他法律主体一样,经营主体首先满足的是主体性。它要么是不可分割的个体
(个人),要么是紧密而稳定的团体。它与其他法律主体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成立的标准、关注的重点不一样。
(2)经营主体须以营利为目的。经营主体可以是个体经营者,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法人和公司;经营者可以是财产所有者、使用者、受益者,也可以是投资者、生产制造商、销售商、中介组织等等。它可以有许多身份,但只有它进入经济法调整的领域、进行经济法律活动、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地参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它才是经营主体。也就是说,营利性是经营主体的根本特性。
(3)经营主体应当有一定的独立性。所谓“一定的独立性”,首先指的是其在经济上拥有自主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各种权利,其次还包含着该主体与其他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平等地位。“一定的独立性”并不是绝对的独立性,并不是要求经营主体完全不受任何其他主体的制约。只要一个主体能够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权,可以进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与公平竞争活动,它就具备了经营主体所必需的独立性。
2.经营主体形态
探究点二 市场竞争讲公平
【合作探究一】
“龟兔赛跑”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但这个故事还没有完。跑步高手兔子输得不服气,要和乌龟再赛一场。比赛开始后,兔子又跑到前面去了,不过这次它吸取教训,不是躺在树底下睡觉,而是跳上驴车睡觉。到达终点,兔子扬扬得意跳下车,乌龟还远没有到呢。正当兔子去领胜利奖杯时,裁判却说它“搭便车”犯规,成绩无效。
[思考]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类似的“搭便车”现象?
[答案] 存在。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 “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些混淆行为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合作探究二】
镜头一 现代社会,广告可谓无孔不入。大街小巷有大小不等的各式广告,翻开报纸会见到大版的广告,打开电视有很多广告,上网浏览网页不时蹦出广告,电子邮箱里也塞满了广告……
镜头二 某二手车交易平台在其官网和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其中反复使用关于销量“遥遥领先”等宣传用语,引发行业内其他交易平台的不满。他们认为这种广告会误导不明真相的交易者,以为该交易平台就是销量第一名,这样的宣传构成虚假宣传。
[思考] (1)请你谈一谈广告在现代社会中的利与弊。
(2)在生活中你如何识别广告信息的真假?
[答案] (1)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虚假广告对消费者和社会都不利。
(2)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主要为消息虚假、品质虚假、功能虚假、价格虚假、证明材料虚假的虚假广告。
【重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总结归纳】
1.创业者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可以采取经营主体的形态有( )
①个体工商户 ②个人独资企业 ③合伙企业 ④有限责任公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创业者如果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可以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③④符合题意,①②排除。
答案 D
2.2019年12月,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公司破产重整情况。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126笔债务。如果该公司最终被破产清算,则( )
A.股东负有偿还债务的无限责任
B.股东应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C.股东可以优先退还股份给公司
D.股东以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A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B错误;股东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C错误;D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制度,符合题意。
答案 D
3.商家“禁止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已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这些做法( )
①是一种搭售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 ②说明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企业可以自主规定 ③妨碍了消费者的正常消费行为,不利于市场竞争 ④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完善、不规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但企业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必须遵循市场交易的原则,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②说法不正确,排除。①③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答案 C
4.下列关于经营者的广告行为的要求正确的是( )
①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 ②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 ③发布广告属企业行为,可以不管法律要求 ④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B
5.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①假冒他人外观设计专利 ②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③经营者利用广告对商品的性能等作虚假宣传 ④为刺激消费,商家对商品进行正当有奖销售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A
[素养诊断]
1.创业者如果只是一人,可以采取经营主体的形态有( )
①个人独资企业 ②个体工商户 ③合伙企业 ④股份有限公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创业者如果只是一人,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①②符合题意;③④的创业者不只是一人,排除。
答案 A
2.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 )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不承担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符合题意,A、C、D排除。
答案 B
3.创办企业是很多创业者的追求。创办企业应当( )
①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文件 ②对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③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关注成功,不需要关注法律和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企业登记的有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②排除;创办企业应当关注法律和风险,④排除。
答案 B
4.创办企业的,应当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当负责的是( )
①申请文件的真实性 ②材料的真实性 ③公司所有事务 ④公司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①②符合题意;③④排除。
答案 A
5.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 )
A.严格保密 B.依法及时公示
C.小范围公开 D.内部公开
解析 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B符合题意,A、C、D排除。
答案 B
6.下列属于“搭便车”行为的是( )
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②商业诋毁、贿赂行为 ③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④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①③属于“搭便车”行为,符合题意;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属于“搭便车”行为;④是正当行为,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排除。
答案 B
7.刷单一般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购买商品,以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从不正当竞争角度看,刷单行为属于( )
A.实施混淆行为
B.通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C.商业诋毁行为
D.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答案 B
8.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①商业诋毁行为 ②有奖销售行为 ③商业贿赂行为 ④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不选;其余三项皆属不正当竞争行为,①③④符合题意。
答案 C
[素养发展]
9.创办企业的,应当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下列有关企业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未登记不得以企业名义活动 ③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不必再办理登记 ④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依法及时公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①错误;企业法人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办理相应的登记,③错误。
答案 C
10.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 )
①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②属于市场正当竞争 ③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④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典型的 “搭便车”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
答案 B
11.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的是( )
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近似的标识 ②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③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④采取不当有奖销售方式扩大影响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①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④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都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的广告行为,不合题意。②③皆属不当广告行为,符合题意。
答案 B
12.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等,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生产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样规定,有利于( )
①经营者诚信经营 ②克服商业诋毁行为 ③市场充分竞争 ④制止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等,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生产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经营者诚信经营,制止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而不是充分竞争,①④符合题意,③排除;题目与商业诋毁行为无关,②排除。
答案 B
13.成成和小峰都喜欢各类新奇的事物,盼望着长大之后能够自己创业,成为发明家和企业家。他们阅读有关书籍后,发现当今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领域名列前茅的大公司,有好几家是由其创始人在自家车库里鼓捣起来的。他们也想着从学生时代就开始“车库创业”,但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企业形式。
结合生活实际,议一议哪种经营主体更适合成成和小峰的“车库创业”。
答案 企业经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其中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多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股东组成,有相应的章程等。成成和小峰系两人共同经营,从组织形式的人员、灵活度等角度考虑,他们以个人合伙形式经营更为妥当。
14.某“减肥苦丁茶”的宣传单上赫然写着:服用“减肥苦丁茶”一个月便可收到消除体内垃圾毒素、消炎利便、降低血脂、防治口腔炎等功效;服用“减肥苦丁茶”一生,可使血黏度下降、抗血小板凝聚,可预防心血管疾病、癌症,还能延缓衰老。依照该宣传单,此“减肥苦丁茶”不仅具有保健功能,还具有医疗作用。
但是,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该“减肥苦丁茶”并不是保健食品,只是普通食品。
此案例中的宣传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吗?试运用法律知识作简要分析。
答案 材料中的宣传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保健品具有保健功能,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而该“减肥苦丁茶”并不是保健食品,只是普通食品,所以经营者对其作出虚假宣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其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材料中该企业的广告宣传违反了这一规定,因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经营主体;2.创办企业的要求;3.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4.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素养目标
法治意识
通过迈出创业第一步、市场竞争讲公平的探究,使学生明白自主创业需要具备法律常识与风险意识,市场竞争要遵守法律规则,公平竞争
科学精神
正确认识经营主体、创办企业的要求、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学习重点
经营主体、创办企业的要求、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学习难点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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