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民事权利义务》复习学案(有答案)
展开
这是一份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民事权利义务》复习学案(有答案),共8页。学案主要包含了考纲要求,考情分析,重难点深化探究,答案与解析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理解民事主体的资格与范围,掌握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相关规定。
全面把握人身权、财产权的核心内容,明确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格权的保护边界与实现方式。
理解民事义务的类型与履行原则,掌握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与承担方式。
结合时政案例分析数字时代民事权利保护的新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虚拟财产纠纷、网络侵权等),提升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
运用民事权利义务相关知识解读生活中的法律纠纷,区分合法维权与不当维权的界限,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考情分析】
一、命题趋势
题型分布:选择题聚焦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类型、侵权责任认定等基础考点,侧重知识辨析;非选择题常以生活中的典型法律纠纷(如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个人信息被滥用、虚拟财产继承等)为背景,结合《民法典》具体条款考查案例分析与论证能力,分值占比约8-12分,是法治模块的核心考查内容。
考查重点:①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辨析;②人格权(尤其是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③物权变动规则与合同履行原则;④数字时代的民事权利保护(虚拟财产、数据权益等);⑤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
跨模块融合:常与《政治与法治》中“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生活与哲学》中“矛盾的特殊性”“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等知识融合考查,凸显法律知识的实践性与综合性。
二、高频考点与新颖视角
基础考点(深化解读):民事主体的分类及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划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核心区别;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侵权责任的基本类型。
核心考点(新颖视角):①人格权的扩张保护(如隐私权中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界定,个人信息权益的“知情同意”原则);②数字财产的权利认定(虚拟货币、游戏账号、网络店铺的财产属性与继承规则);③网络侵权的特殊认定(短视频搬运的著作权侵权、网络暴力的名誉权侵权责任);④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网络平台“默认勾选”条款的法律评价)。
热点关联: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被处罚案例、虚拟财产继承纠纷判例、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争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退款纠纷等。
【核心知识整合(细致化+新颖化)】
一、民事主体:权利的享有者与义务的承担者
核心原理与新颖解读
民事主体的类型及资格: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成年人、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②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法人自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时消灭(如公司的设立与注销);非法人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网络平台主播工作室)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③新颖应用:未成年人通过直播平台大额打赏、游戏充值的行为效力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有效,实践中法院常结合充值金额、家庭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网络主播工作室作为非法人组织,其与直播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民事权利: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全面保护
核心原理与新颖解读
人身权:
①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民法典》单独成编保护人格权,凸显人文关怀。②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夫妻之间的扶养权。③新颖应用:某APP未经用户同意收集手机相册、定位信息,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处理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需取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某网红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制作商业广告,侵犯肖像权——肖像权的保护不再以“以营利为目的”为前提,只要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即构成侵权(合理使用除外);网络暴力中通过造谣、谩骂损害他人名誉,需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等侵权责任。
财产权:
①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②债权: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产生,如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付款义务与卖方的交货义务。③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内容;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商标权保护具有显著特征的商业标识。④继承权: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⑤新颖应用:游戏玩家的账号、虚拟货币被平台无故封禁,可主张虚拟财产的财产权益——虚拟财产作为网络时代的新型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平台需基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置;人工智能生成的绘画作品,其著作权归属需区分“创作主体”——若人工智能是在人类指令下生成作品,著作权归属于指令的自然人或法人;某商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三、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权利的约束与救济
核心原理与新颖解读
民事义务的类型与履行原则:
①类型:包括法定义务(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得侵害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义务)和约定义务(如合同约定的交货、付款义务)。②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绿色原则(履行义务时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相互配合履行义务)。③新颖应用:网络购物合同中,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违反全面履行义务;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故意损坏包裹,违反诚信原则和妥善保管义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未采取环保措施,履行义务时违反绿色原则。
民事责任的构成与承担方式:
①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常见的免责事由。②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③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④新颖应用:某品牌电动车因电池缺陷导致起火,造成用户财产损失,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生产商需承担赔偿责任;某商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商场若不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明知主播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与主播承担连带责任。
【重难点深化探究】
探究一: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边界与维权路径
理论依据:人格权的保护规定、《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条款、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保护边界分析:①个人信息的范围: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②合理使用的情形: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不能证明该行为对自然人有重大利益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维权路径:①协商:与信息处理者协商,要求删除个人信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②投诉:向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信息处理者整改;③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追究侵权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答题提示:分析此类问题时,需先明确个人信息的法律定义,区分合法处理与非法处理的界限;结合具体案例判断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再对应提出维权路径,注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与联系。
探究二: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与继承纠纷的法律应对
理论依据:财产权的内涵、继承权的规定、《民法典》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权利属性分析: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符合财产权的核心特征,应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但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需结合合同约定(如游戏账号的注册协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用户对虚拟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平台享有所有权或管理权。
继承纠纷应对:①虚拟财产作为自然人的合法财产,属于遗产范围,可依法继承;②继承人主张继承虚拟财产的,需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的归属(如账号注册信息、充值记录等);③平台应配合继承人实现对虚拟财产的继承,不得无故设置障碍,但可基于安全管理需要核实继承人身份;④若注册协议中约定“账号不可继承”,该条款若排除用户主要权利,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
答题提示:分析此类问题时,需先明确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突破“虚拟财产不受保护”的陈旧认知;结合《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规定,论证虚拟财产的可继承性;再针对继承过程中平台的义务、继承人的举证责任等展开分析,体现法律对新型财产权益的保护。
【习题精练(含近三年高考真题+新颖设问)】
一、选择题(每题只有一项符合题意,含近三年高考真题)
1.(2025·全国甲卷)某网络平台未经用户同意,将用户注册时提交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广告公司,导致用户频繁收到骚扰电话。该网络平台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 )
①隐私权 ②姓名权 ③个人信息权益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4·全国乙卷)15岁的张某在某直播平台充值10万元打赏主播,其父母发现后要求平台退还充值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行为无效 ②张某的充值行为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需父母追认
③平台若已尽到提示义务,可拒绝退还充值款 ④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主张撤销该充值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3·新课标卷)李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一台洗衣机,收到货后发现洗衣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以“商品已拆封,概不退货”为由拒绝。该商家的“概不退货”条款( )
①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②因违反诚信原则,应认定为无效
③若李某已签字确认,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④属于约定条款,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新颖原创)王某去世后,其子女要求继承王某的游戏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货币,游戏平台以“账号归平台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为由拒绝配合。下列对该纠纷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游戏账号及虚拟货币属于王某的合法财产,其子女有权继承 ②平台的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能排除用户的继承权利
③虚拟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其子女无权主张继承 ④平台应配合继承人实现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履行协助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二、非选择题(含近三年高考真题改编)
5.(2025·全国乙卷改编)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某APP在运营过程中,通过隐藏弹窗、默认勾选等方式,未经用户同意收集用户的手机相册照片、地理位置、通话记录等信息,并将部分信息共享给第三方用于精准营销,导致部分用户遭遇电信诈骗。
材料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
(1)结合材料一,分析该APP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哪些民事权利,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说明用户应如何维护自身的个人信息权益。
6.(新颖原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张某创作了一幅绘画作品,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某文化公司未经张某同意,将该作品稍作修改后用于其产品包装,并在电商平台销售。张某发现后,要求该文化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文化公司辩称“该作品已公开,使用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分析该文化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若构成侵权,张某可主张哪些民事责任。
【专题训练(聚焦重难点:数字时代民事权利的保护与救济)】
一、核心设问
结合数字时代的典型案例,分析新型民事权利(个人信息权益、虚拟财产等)的保护边界、侵权认定标准及维权路径。
二、典型案例
个人信息保护:APP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第三方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网络平台泄露用户隐私等。
虚拟财产纠纷:游戏账号被封禁、虚拟货币被盗、网络店铺继承争议等。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短视频搬运、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归属、电商平台商品图片侵权等。
三、训练题目
结合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案例,说明《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机制。
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角度,分析网络平台在虚拟财产纠纷中应承担的责任。
运用合同与侵权的相关知识,分析电商平台在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的义务与责任。
四、答题要点提示
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机制:①《民法典》将个人信息权益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和条件;②《个人信息保护法》细化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如告知同意、安全保障、违规惩戒等);③用户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权,侵权人需承担删除信息、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网络平台的责任认定: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网络平台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采取技术措施保护用户虚拟财产安全),导致用户虚拟财产受损,需承担侵权责任;②若用户与平台存在合同约定(如账号服务协议),平台违反约定封禁账号、处置虚拟财产,需承担违约责任;③平台若明知第三方侵害用户虚拟财产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电商平台的义务与责任:①义务:对平台内商家的侵权行为尽到注意义务,及时发现并制止侵权行为;收到权利人投诉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②责任:若电商平台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侵权行为持续发生,需承担连带侵权责任;若已尽到注意义务,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可免除责任;平台与商家之间若有合同约定,商家违反约定实施侵权行为,平台可依据合同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
【答案与解析】
一、选择题
1.B 解析:该网络平台出售用户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侵犯用户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受保护);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并共享个人信息,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益,①③正确;姓名权是指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材料未体现姓名权被侵犯,②错误;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其名誉,材料未体现名誉权被侵犯,④错误。
2.C 解析:15岁的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10万元打赏主播的行为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父母(法定代理人)追认,父母有权主张撤销该行为,②④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并非必然无效,而是效力待定,①错误;平台即使尽到提示义务,也不能改变该行为的效力,父母仍有权主张撤销,③错误。
3.A 解析:商家的“概不退货”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退货权利(主要权利),且违反诚信原则,应认定为无效,①②正确;格式条款若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等情形,即使消费者签字确认,也不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该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和诚信原则,不属于有效约定条款,④错误。
4.B 解析:游戏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和可支配性,属于王某的合法财产,应纳入遗产范围,其子女有权继承,①正确;平台“账号归平台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用户的继承权利,违反公平原则,应认定为无效,②正确;虚拟财产属于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其子女有权主张继承,③错误;平台作为虚拟财产的管理方,应配合继承人实现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履行协助义务,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
5.(1)①侵犯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②理由:该APP未经用户同意,收集用户的手机相册照片、通话记录等私密信息,侵犯用户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受非法侵害);通过隐藏弹窗、默认勾选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未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2)①增强权利意识,认真阅读APP的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对过度收集信息的APP坚决抵制,不随意授权。②遭遇个人信息侵权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APP收集信息的截图、与平台的沟通记录、遭遇电信诈骗的凭证等)。③优先与信息处理者(APP运营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删除个人信息、赔偿损失。④协商无果的,可向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机关投诉,由行政机关责令侵权方整改并追究其行政责任。⑤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若侵权行为涉嫌犯罪(如非法倒卖个人信息),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6. (1)该文化公司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2)理由:①张某创作的绘画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张某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财产性权利。②该文化公司未经张某同意,对作品稍作修改后用于产品包装并在电商平台销售,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的复制、发行行为,且该使用行为并非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合理使用需满足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等条件,该公司的商业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要求)。(3)张某可主张的民事责任:①停止侵害,要求该文化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其作品用于产品包装和销售的行为;②消除影响,若该侵权行为对张某的作品声誉造成损害,可要求文化公司公开消除影响;③赔偿损失,要求文化公司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按照侵权获利数额或张某的实际损失计算);④若有其他严重情节,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该作品承载了张某的人格利益)。
相关学案 更多
- 1.电子资料成功下载后不支持退换,如发现资料有内容错误问题请联系客服,如若属实,我们会补偿您的损失
- 2.压缩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再使用对应软件打开;软件版本较低时请及时更新
- 3.资料下载成功后可在60天以内免费重复下载
免费领取教师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