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点击图片退出全屏预览

      红色简约风消防法学习培训课件

      • 27.37 MB
      • 2026-01-20 05:02:26
      • 48
      • 0
      加入资料篮
      立即下载
      17296501第1页
      点击全屏预览
      1/51
      17296501第2页
      点击全屏预览
      2/51
      17296501第3页
      点击全屏预览
      3/51
      17296501第4页
      点击全屏预览
      4/51
      17296501第5页
      点击全屏预览
      5/51
      17296501第6页
      点击全屏预览
      6/51
      17296501第7页
      点击全屏预览
      7/51
      17296501第8页
      点击全屏预览
      8/51
      还剩43页未读, 继续阅读

      红色简约风消防法学习培训课件

      展开

      这是一份红色简约风消防法学习培训课件,共5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PART01,PART02,第十八条,第十九条,PART03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相关课件 更多

      资料下载及使用帮助
      版权申诉
      • 1.电子资料成功下载后不支持退换,如发现资料有内容错误问题请联系客服,如若属实,我们会补偿您的损失
      • 2.压缩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再使用对应软件打开;软件版本较低时请及时更新
      • 3.资料下载成功后可在60天以内免费重复下载
      版权申诉
      若您为此资料的原创作者,认为该资料内容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扫码添加我们的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尽可能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入驻教习网,可获得资源免费推广曝光,还可获得多重现金奖励,申请 精品资源制作, 工作室入驻。
      版权申诉二维码
      欢迎来到教习网
      • 900万优选资源,让备课更轻松
      • 600万优选试题,支持自由组卷
      • 高质量可编辑,日均更新2000+
      • 百万教师选择,专业更值得信赖
      微信扫码注册
      手机号注册
      手机号码

      手机号格式错误

      手机验证码获取验证码获取验证码

      手机验证码已经成功发送,5分钟内有效

      设置密码

      6-20个字符,数字、字母或符号

      注册即视为同意教习网「注册协议」「隐私条款」
      QQ注册
      手机号注册
      微信注册

      注册成功

      返回
      顶部
      添加客服微信 获取1对1服务
      微信扫描添加客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