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上传资料 赚现金

      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

      • 171.98 KB
      • 2025-05-02 14:17:07
      • 50
      • 0
      •  
      加入资料篮
      立即下载
      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第1页
      1/11
      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第2页
      2/11
      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第3页
      3/11
      还剩8页未读, 继续阅读

      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

      展开

      这是一份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共11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单项选择题,主观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6题48分)
      1.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某县人民政府未能按时偿还某县银行的贷款
      ②自然人甲和乙两人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
      ③某市税务机关与市民丙的税款征收关系
      ④张某答应李某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李某要求其履行承诺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①:政府与银行都属于法人,某县人民政府未能按时偿还某县银行的贷款,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①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不符合题意。②:甲乙属于自然人,赡养问题属于民事关系,②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不符合题意。③:税务机关与市民不是平等主体,征税具有强制性,③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符合题意。④:“张某答应李某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李某要求其履行承诺”不涉及行为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且应该由道德来调整,④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2. 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②③:对诚信原则的理解,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诚信原则常被称为民法的“帝王规则”,因为其不仅具有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更具有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功能,以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的解释功能。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当然也就不是合法行为了,②③正确。①④:绿色原则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因为在题干中提到了噪音、热浪等环境因素。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原则也是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行使发生限制作用,反映的是民法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的是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题干中的噪音、热浪是空调使用的必然结果,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本题并未提及空调是否达标或违规的问题,所以并不涉及环境生态的社会利益冲突,涉及的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甲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对乙的侵害,不是因为其使用空调制造了噪音、热浪,而是因为这种噪音、热浪对乙造成的妨害本可以避免,甲却故意为之,以侵害乙的利益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乙不能正常行使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构成对乙所有权的侵害,乙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④排除。故本题选C。
      3. 受疫情影响,小杨的餐厅生意不好,资金出现问题,找小黄借了10万元周转,拿自己的爱车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无法还债。这时,小黄( )
      A. 依据合同,自动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B. 可以要求就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
      C. 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取得该车所有权
      D. 已经占有该车辆,但未取得所有权
      【答案】B
      【解析】A:轿车属于价值较大的动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所以小黄并不是自动获得该车的所有权,故A错误。B: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小杨拿自己的爱车向小黄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无法还债。这时,小黄可以要求就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故B正确。CD:根据B中“抵押”的解释在签订合同时只是将轿车作为债权的担保,小黄并不是已经占有该车辆,也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故CD错误。故本题选B。
      4. 小汪的老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后因小汪进城上学,在县城开饭馆的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用以扩大饭馆规模。下列属于小汪家拥有的他物权的是( )
      ①商品房的抵押权 ②宅基地的使用权
      ③农村房子的所有权 ④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③:商品房的抵押权属于银行,农村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他物权,排除①③。②④:他物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典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因此,小汪家拥有的他物权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故②④入选。故本题选C。
      5. 李某患有心脏病,在给葡萄地浇水过程中,与白某发生争执、撕扯,被他人拉开后,过了10钟感觉心脏不适,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相关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李某的死亡结果系自身病和争执事件共同所致。对白某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人们议论纷纷,说法不一。你认为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死亡与和白某争吵存在因果关系,白某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②李某自身患病与其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可以减轻对白某的处罚
      ③白某侵犯了李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④任何人的生命安全和个人名誉都不容侵犯,要依法追究白某的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李某的死亡系由李某自身疾病和与白某争吵共同所致,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以减轻对白某的处罚,①②符合题意。③:本案中涉及的是生命权,③不符合题意。④:本案未涉及名誉权,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6. 公交车上,张某因工作太累闭眼休息而没有注意到旁边站着的孕妇李某。李某对张某未给其让座心生不满,故出言不逊,但张某一直闭口不言。李某一气之下,拍了张某的正面照发在社交平台,并配文“不给孕妇让座的男人不配为男人”,给张某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
      B.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
      C. 国家要大力弘扬传统道德和社会公德,对张某进行教育
      D. 民事行为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与他人利益
      【答案】B
      【解析】A:违约责任需以合同关系为前提,题目中双方无合同关系,且李某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张某肖像,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而非违约责任,A排除。B:李某在社交平台公开张某照片并配文指责“不给孕妇让座的男人不配为男人”,属于通过侮辱性言论贬低张某的社会评价,导致其生活困扰。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张某有权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B正确。C:题目焦点是法律侵权问题,而非单纯道德教育,从材料可以得出孕妇李某行为不妥需要教育而非张某,C排除。D:虽民法禁止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但题目更多强调的是某种具体行为对他人名誉权等进行侵害的具体情形,D排除。故本题选B。
      7. 2025年,画家李某创作了一幅名为《梦幻DeepSeek》的画作,将其著作权转让给了收藏家张某。之后,张某将该画作进行高清扫描发表于某知名网站,并将该画作作者署名为张某本人,同时将该画作的图案进行修改,改变其风格,然后大量印制在笔记本、书签等文具上进行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发表画作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需要向李某支付相应的稿酬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③张某修改画作并印制进行销售,同时侵犯了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
      ④张某的行为同时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根据材料,李某将画作的著作权转让给张某。而著作权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只有著作财产权才可转让。因此,张某只是获得了画作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和保证作品完整权均仍属于李某。因此,在没有获得李某委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合理使用,张某均不得擅自将作品发表,①排除。②④:张某对作品图案进行修改,改变其风格,并署名为自己并发表,这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和保证作品完整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②④正确;③:复制权、发行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根据材料,李某已将画作的这两项权利已转让给了张某,故张某将画作印刷销售行为未侵犯李某的对画作的复制权、发行权,③错误。故答案选D。
      8. 2022年5月6日,甲将其研制的新产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2022年8月6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22年10月,乙独立研发出相同产品,立即组织生产并销售。2022年11月,甲发现乙的销售行为后向法院起诉。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任何人使用甲研制出的新产品均侵犯甲的专利权
      ②甲研制的新产品的保护期始于2022年8月6日
      ③2042年5月6日之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甲的发明
      ④乙虽独立研发,但生产销售相同产品仍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③④:我国法律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期从申请之日开始算。专利授权后,他人即使独立做出该发明创造,也不得实施该专利,甲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的时间节点是2022年5月6日,2042年5月6日之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甲的发明,乙虽然独立研发该产品,但仍侵犯了甲的专利权。③④正确。①:甲获得的是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经专利人同意,他人可以合理、合法使用该专利,或当专利保护期超过时限,该专利保护自动消失,①错误。②:我国法律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期从申请之日开始算,甲研制的新产品的保护期始于2022年5月6日,②不选。故本题选D。
      9. “徙木立信”是中华法制发展史的一个重大事件。
      从现代法律的合同角度看( )
      ①徙木者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属于承诺
      ②能将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者给五十镒黄金属于要约邀请
      ③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时候合同成立
      ④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行为遵循了全面履行的原则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能徙者予五十金。”内容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有一人徙之”徙木者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属于承诺,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因此徙木者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时合同成立。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时候属于合同履行,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行为遵循了全面履行的原则,③不符合题意,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0. 2023年12月1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上午10点,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0点40分,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1点10分,该4S店销售员陈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另一辆小轿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控制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②: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属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车辆发生事故时,虽然办理了所有手续,但该车依然由4S店的销售员陈某驾驶,车辆的控制权并未实际到达王某手中。因此,合同并未履行完毕,①正确,②错误。③④: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该车所有权还不属于王某,因此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③错误,④正确。故本题选B。
      11.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封电子邮件,订购5套设备,每套设备12万元,要求元旦节送达。B公司回复:“可以,但每套设备价格提高5000元。”A公司看到B公司回复后表示接受,并支付了定金。后B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出了问题,元旦节当天没有将设备送至A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B公司的回复属于要约邀请
      ②A公司可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③B公司构成了实质性违约
      ④B公司资金周转出了问题属于不可抗力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B公司回复:“可以,但每套设备价格提高5000元。”B公司的回复属新要约,不属于要约邀请,①错误。②:违约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A公司可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②正确。③:B公司未履行合同,构成了实质性违约,③正确。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公司资金周转出了问题不属于不可抗力,④错误。故本题选C。
      12. 下图漫画中小震(7岁)在放学路上被小区内贾女士的宠物狗追咬,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若贾女士追喊制止过宠物狗,不需要承担责任
      B. 宠物狗伤人,贾女士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C. 若小震拿石头砸狗在先,贾女士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D. 小震的监护人未尽到保护职责,需要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A:小震(7岁)在放学路上被小区内贾女士的宠物狗追咬,即使贾女士追喊制止过宠物狗,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A错误。B:宠物狗伤人,作为狗的主人贾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B错误。C:若小震拿石头砸狗在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贾女士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C正确。D:小震(7岁)在放学路上被小区内贾女士的宠物狗追咬,没有证据显示小震的监护人未尽到保护职责,因此不需要承担责任,D错误。故本题选C。
      13. 杨先生搬着两箱啤酒正常行走在某小区5号楼东侧时,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伤头部,共缝合11针。警方一直未能找到肇事方,但经实地勘察后,确定是该小区5号楼最东侧住户所为。据此,杨先生诉至法院诉,要求住在该小区5号楼最东侧的所有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2万元以及精神损害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号楼最东侧住户无论有无过错,均应赔偿杨先生的损失
      ②5号楼最东侧住户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③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杨先生诉求
      ④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杨先生诉求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②③④: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依据题意,5号楼最东侧住户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应该支持杨先生的诉求,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权的是( )
      ①高一某班学生排练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参加学校艺术节
      ②某公司使用宋代王希孟《千里江山图》制作文创产品并售卖
      ③黄某收集10万余首歌曲资源并创办音乐论坛提供付费下载
      ④张某在电影院观看《狮子王》时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高一学生排练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参加学校艺术节,属于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合理使用的情形,一般不构成侵权,①不选。②:某公司使用宋代王希孟《千里江山图》制作文创产品并售卖,该画作已过著作权保护期,进入公共领域了,使用不构成侵权,②不选。③:黄某收集大量歌曲资源创办音乐论坛提供付费下载,未经歌曲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传播并以此盈利,构成侵权,③入选。④:张某在电影院观看《狮子王》时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该影视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构成侵权,④入选。故本题选D。
      15. 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0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④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甲婚前的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正确。②: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乙婚后继承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说法错误。③:甲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这属于甲的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④:甲受伤后获得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16. 老张身边的亲人只有出嫁的女儿小芳和侄儿小张。老张曾立有公证遗嘱,表明其两套房产将由女儿小芳继承。之后,老张又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长年照顾他生活的侄儿小张。老张去世以后,女儿小芳与侄儿小张就遗嘱问题产生了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故小张不能获得房产
      B. 遗嘱继承重意愿,侄儿小张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
      C. 老张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D. 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于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女儿小芳继承
      【答案】C
      【解析】AB: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小张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遗嘱继承。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产,AB排除。C:老张的第二份遗嘱是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真实有效。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C正确。D: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公证遗嘱优先于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都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长年照顾他生活的侄儿小张。女儿小芳获得另一套房产,D排除。故本题选C。
      二、主观题(共4大题52分)
      17. 王某准备回家过春节,要求出租车将自己送往火车站,因下大雪且路面结冰,司机陈某拒绝搭载。在王某恳求下,陈某勉强答应,但提出收费加倍,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王某表示同意。在行驶中由于刹车时失控,该车撞在路边电线杆上,致使王某头部撞伤(王某因此花去医疗费5000元)。王某要求司机陈某赔偿医疗费用。陈某提出事先与王某有约定,对意外事故一概不负责任,而且王某还应当对出租车的车身损坏负责。
      陈某是否应对王某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应当对出租车车身损坏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答案】①本案虽有“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的约定的免责情形,但是该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违反了社会公德,故此约定属无效免责,陈某应对王某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②陈某的汽车损坏并不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而是由陈某自身过错所致,应由其自己承担损失,王某不需要对其承担责任。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系漫画家,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的APP上的网络课程教学中使用了原告一幅美术作品。原告认为,被告行为的性质和目的是适用于课程内容宣传,将原告作品与其授课方式贴切结合在一起,引起同学的关注,使广大同学购买课程,被告以此获取品牌宣传和商业利益。侵权软件使用原告作品未署名、未支付费用。
      被告辩称,涉案图片使用在课堂教学中属于合理使用,不应承担责任。涉案课程为自学考试公共课,课程内容具有很大的社会正面效应,也是每一位自学考试学生的必修科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在涉案APP中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1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答案】①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得利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对作品享有复制权、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②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③本案中美术作品被用于App上的网络课程教学,且该课程存在商业目的,获取商业利益,其使用对象超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研人员”的范畴,故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涉案美术作品在使用过程中未予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未支付费用,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19.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一次高二体育课上,任课教师赵某对本节课的学习内容做讲解提醒后带领学生进行了准备活动。但学生小李在练习球类项目时不顾课堂要求,练高抛球时摔倒,腿部受伤较重。任课教师立即通知家长、陪同就医、垫付医疗费用3000元。
      校方认为尽到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小李的父亲则认为如果校方不承担责任,就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双方协商未果,小李的父亲遂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8000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双方的争议作简要点评,并指出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但学校尽到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教育和保护义务,小李的受伤与学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承担责任。②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案件中,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小李父亲要求学校“必须证明自己无过错”不合法。③法院会驳回小李父亲的诉讼请求。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成都市某老旧小区四、五、六楼4户业主,因为一楼2户业主变卦阻挠加装电梯,将一楼业主告上法庭。这也是成都市首例因“电梯加装”引起的诉讼案。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一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一审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月,成都中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考虑双方是多年的邻里关系,希望原告、被告能够和解,重新回归和睦、平静的生活。
      (1)运用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知识分析上述材料。
      (2)就如何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写两条宣传标语。(要求:主观鲜明,语言简洁,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答案】(1)①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顾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一楼业主和楼上高层业主要相互体谅,平等协商。
      (2)示例:争做文明市民,构建和谐小区;远亲不如近邻。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已。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相关试卷 更多

      资料下载及使用帮助
      版权申诉
      • 1.电子资料成功下载后不支持退换,如发现资料有内容错误问题请联系客服,如若属实,我们会补偿您的损失
      • 2.压缩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再使用对应软件打开;软件版本较低时请及时更新
      • 3.资料下载成功后可在60天以内免费重复下载
      版权申诉
      若您为此资料的原创作者,认为该资料内容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扫码添加我们的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尽可能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入驻教习网,可获得资源免费推广曝光,还可获得多重现金奖励,申请 精品资源制作, 工作室入驻。
      版权申诉二维码
      欢迎来到教习网
      • 900万优选资源,让备课更轻松
      • 600万优选试题,支持自由组卷
      • 高质量可编辑,日均更新2000+
      • 百万教师选择,专业更值得信赖
      微信扫码注册
      手机号注册
      手机号码

      手机号格式错误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手机验证码已经成功发送,5分钟内有效

      设置密码

      6-20个字符,数字、字母或符号

      注册即视为同意教习网「注册协议」「隐私条款」
      QQ注册
      手机号注册
      微信注册

      注册成功

      返回
      顶部
      学业水平 高考一轮 高考二轮 高考真题 精选专题 初中月考 教师福利
      添加客服微信 获取1对1服务
      微信扫描添加客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