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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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2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敬老是义务,家和万事兴,课堂小结,继承关系,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遗嘱的含义,遗嘱继承的含义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问:这些亲属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什么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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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 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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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P44末段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即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1)表现: 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权认定P46相关链接1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P46第2段)
4.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①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5.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7.继承权的取得
⑴法定继承: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P47第一段)④范围和顺序:
(1)做法(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47
8. 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注意】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2.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3.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
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4.遗赠扶养协议:(P48相关链接)
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能成立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注】: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思考:遗嘱可不可变更?如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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