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知识梳理+基础过关(答案版)2024中考语文课内文言文专项
展开一、作者作品。
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继孔子以后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合称“孔孟”,有“亚圣”之称。
孟子主张“性善论”,提出“仁政”和“民贵君轻” 的思想主张。
《孟子》是儒家的经典著作,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孟子》被南宋朱熹列为“四书”(另外三本为《大学》《中庸》《论语》)。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
内容概括。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课文第一段,用类比手法引出中心论点,并对论点进行论证。
第二段,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以“一箪食,一豆羹”和“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的例子,进一步证明“义”重于生命,并得出中心论点,指出不应该为物欲所惑。
朗读节奏。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四、字音字形
所恶( wù ) 一箪食( dān )
一豆羹( gēng ) 蹴( cù )
不为苟得也(wéi,动词,做,干)
为宫室之美(wèi,介词,为了)而为(wéi,动词,做,干)之。
五、词语汇总
(一)重点词语释义
(1)故不为苟得也 苟:苟且。
(2)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3)非独贤者有是心 是:这样。
(4)蹴尔而与之 与:给予。
(5)妻妾之奉 奉:侍奉。
(6)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 假如,假使 。
(8)贤者能勿丧耳 丧:丢掉。
(9)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蹴:用脚踢;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0)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这。
(11)万钟于我何加焉! 何加:有什么益处。
(1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1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1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与:通“欤”,语助助词。
(15)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
(二)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语气助词
(4)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
(三)古今异义
1. 一豆羹
(古义: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今义:豆子)
2.万钟于我何加焉
(古义:好处;今义:增多。)
3.是亦不可以已乎
(古义:停止;今义:已经)
(四)词类活用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名词,恩惠,在这里活用为动词,感激。)
(五)一词多义
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欤”,语气词,“吗”。
蹴尔而与之: 给予。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 欣赏。
而: 蹴尔而与之: 表修饰。
乡为身死而不受: 表顺接。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转接。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表并列。
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在句首,连接句子,那么。
入则无法家拂士: 如果。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却。
为: 故不为苟得也: wéi,动词,做。
为宫室之美: wèi,介词,为了、对,向。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了。
不足为外人道也: 对、向。
由是:由是感激: 因此。
由是则生: 采用这些手段。
由是先主遂诣亮: 于是。
苟: 苟富贵,无相忘: 如果。
故不为苟得也: 苟且。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取消句子独立性,无实义。
人皆有之: 代词。
宫室之美: 的。
得 二者不可得兼: 能够,副词
得之则生: 得到,获得,动词
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个,这样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六、特殊句式
判断句:
鱼,我所欲也 “……也”表判断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者也”表判断
倒装句:
万钟于我何加焉 疑问代词“何”宾语前置
所欲有甚于生者 介词结构“于生者”状语后置
七、重点句子翻译
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句译】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具有几样东西。而,连词,表并列,不译。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句译】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3.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句译】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甚,超过,胜过;故,所以;为,做;
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4.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句译】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恶,厌恶;患,祸患;辟,同“避”,躲避。
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句译】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
如使,如果,假使;莫,没有(什么);者,代指方法;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用呢?
6.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句译】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句译】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由是,通过某种办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句译】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非独:不单,不仅。丧,丧失。之,代词,指“是心”。
9.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句译】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
箪(dān),古代盛饭的竹器;食,食物,指“饭”。
羹(ɡēnɡ),带汤的汁肉。
10.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句译】然而,如果你(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与,给;行道之人,指过路的饥民。蹴:践踏。不屑:不愿意接受。
1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句译】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钟,古代的量器。则,连词,表假设。
辩,同“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
八、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4、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5、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6、不辩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7、文中与“嗟来之食”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九、简答: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请结合具体例子,谈谈作者是运用什么论证 方法(谈一种即可)来证明文章的中心论点的。
中心论点:舍生取义(答“舍生而取义者也”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违背“义”亦可)。 本文主要运用了比喻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等来证明文章的中心论点,如将生比作鱼,将义比作熊掌,当二者不能兼得时,应舍生取义;又如作者举“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诉我们要不食嗟来之食,要不丧失人的“本心”,要舍生取义。
十、文章主旨
文章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十一、成语及释义。
舍生取义:原意是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后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艺术特色
1.逻辑严密,雄辩有力
《孟子》长于言辞,其文势磅礴,论证严密,富于感染力和说服力,在这篇文章中显现得淋漓尽致。就以课文第一段为例:作者在文章的开头巧妙地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接着从正面阐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苟且偷生;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的,所以不避杀身之祸。接着进一步论证《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可恶。先用假设推理的方式论证,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比生更可贵,那么人们就会用各种手段苟且偷生;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比死更可恶,那么人们就会挖空心思逃避杀身之祸。接着用事实证明,有的人可以用某种手段求生却不用;有的人做某种事情,可以免死却不做。于是得出结论:“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义"是存在于内心之中的,“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可恶。最后一句得出结论:“舍生取义”的美德,本来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不使它丧失罢了。论证是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具有无可辩驳的力量,增强了说服力。
2.运用比喻,通俗易懂
“生”和“义”是两个抽象的概念,这二者之间该如何的取舍?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地论证了论点,做到了“喻巧而理至”。文章一开始便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能掌者也。”用“鱼"比喻“生”,以“熊掌”喻“义"
“鱼”和“熊掌”都是人们渴望得到的味美的食物,给定二者只能选其一时,因为“熊掌”比“鱼”珍贵,自然人们会选择“熊掌”了,由此自然引出文章的'题旨“舍生取义”,这种以一般的生活经验作比喻进行论证的方法,既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说得十分浅显明白,又形象生动,引人人胜。同时也巧妙的引出了中心论点,显得水到渠成而不突兀,给读者鲜明的印象。
3.正反对比,说理透彻
为了让说理更具有说服力,作者还运用了正反对比的论证方法。正反对比论证使论述更严密、深刻、有力。如课文第二段,作者以乞人不受、不屑不义之食为例,从正面论证了舍生取义是人人共有的天性;第三段又以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天性,我对此不屑一顾但世人却是为了“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苦苦追求。“一箪食,一豆美”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美”,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进而论证了舍生取利是丧失本心。
十三、孟子名言
①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②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
③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④尽信书不如无书。
⑤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⑥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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