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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政治人教新教材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知识点(分单元课时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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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政治人教新教材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知识点(分单元课时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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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政治选必二

    易混易错知识点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解析]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5.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解析]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3.与他人同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解析]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表现是干涉、盗用、假冒等。与他人同名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4.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

    5.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6.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解析]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对合法的私有财产无能为力。(×)

    [解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2 尊重知识产权

    1.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作品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解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2.专利的三种类型都是针对技术创新的。(×)

    [解析]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前两种专利是针对技术创新的,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外观设计专利则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3.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解析]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商标获得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4.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超过3次。(×)

    [解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

    [解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意义。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

    [解析]合同订立的过程可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则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见,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3.订立合同就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

    [解析]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4.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

    [解析]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当合同效力发生争议时,尽量解释为有效。

    5.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解析]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当事人应当遵循遵守约定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解析]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2.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解析]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解析]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合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4.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5.合同订立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6.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解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解析]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解析]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解析]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6.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解析]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解析]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

    3.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解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

    [解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解析]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解析]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解析]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解析]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解析]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继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

    7.王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20万元,属于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 )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

    [解析]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解析]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解析]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解析]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5.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解析]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6.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7.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裁判。(×)

    [解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6.2 夫妻地位平等

    1.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解析]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解析]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5、“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7.1 立足职场有法宝

    1.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唯一法律。(×)

    [解析]我国的主要劳动法律、法规除劳动法以外,还包括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2.劳动法只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

    [解析]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不仅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3.进行特殊劳动保护违背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

    [解析]劳动法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这样做并未违背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而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加强特殊劳动保护,还是强调劳动者平等竞争,都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的。(×)

    [解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5.只要是无效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

    [解析]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6、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

    7.2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的权利比义务重要。(×)

    [解析]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意味着不能加班加点。(×)

    [解析]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3.所有劳动争议均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

    [解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

    4.申请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

    [解析]申请协商、调解并非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5.出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每个人都可以创业,所以创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解析]在实践中,创业项目虽然很多,但创业成功并不容易。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规,学会风险管理。

    2.出资人需要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3.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让企业公开其所有信息。(×)

    [解析]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4.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正常的。(×)

    [解析]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为了获得利润,可能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市场调节弊端的体现。但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不允许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作为企业,应该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5.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来规范实体店,对网店是无法规范的。(×)

    [解析]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样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其经营行为都要合法合规。

    6.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导致创业者失败的原因之一。(√ )

    8.2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1.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的所有利益。(×)

    [解析]利益有合法和非法之分。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即使是合法利益,也不是全部都应当由经营者维护。

    2.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仅对自己有利。(×)

    [解析]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

    3.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析]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1.和解与调解是一回事。(×)

    [解析]和解与调解并不是一回事。和解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产生纠纷时,选择仲裁方式比起诉好。(×)

    [解析]解决纠纷的手段没有敦优轨劣。除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仲裁的情况外,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具体分析仲裁和起诉哪一种方式更适合自身的情况。

    3.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

    [解析]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解决。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9.2解析三大诉讼

    1.到法院打官司是件丢人的事情。(×)

    [解析]诉讼(打官司)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懂得拿起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权。

    2.任何刑事诉讼都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诉讼。(×)

    [解析]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3.任何纠纷都可以选择仲裁。(×)

    [解析]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解析]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5.三大诉讼差异显著,所以刑事诉讼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6.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解析]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5.只有在案件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有关办案人员才有必要回避。((×)

    [解析]我国回避的方式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除当事人申请有关办案人员进行回避外,办案人员也可以自行回避,此外,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有关办案人员回避。

    6.法律援助都是针对经济困难群体实施的。((×)

    [解析]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5、三大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一样的。((×)

    6、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7、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必须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8、法庭调查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

    9.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没有差别。(×)

    [解析]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差别,具体如下: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法庭辩论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10.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一定一致。(×)

    [解析]在诉讼案件中常出现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它和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生活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还有许多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在因某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该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可以作为物证。 (×)

    2、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

    3、“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行政诉讼。(×)

    4、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应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5.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6.起诉应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解析]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级别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地域管辖。

    7.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都不能再上诉。((×)

    [解析]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是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

    8.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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