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新教材新高考)课件PPT
展开1.政治认同:认同法律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2.科学精神:理解法律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不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3.法治意识:学会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珍惜婚姻,树立夫妻双方平等的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4.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
1.考查内容: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法定条件、离婚方式、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是高频考点;2.考查形式:选择题、非选择题都有考查;3.命题常常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如何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在古代,结婚称为“昏礼”、“成亲”,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需“三书六礼”。古时候的人不会轻易离婚,也轻易离不了婚! 古时候的婚姻关系更多的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那么,现在呢?
(一)珍惜婚姻1.结婚:(1)地位: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2)含义: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3)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考点精讲: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珍惜婚姻3.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3)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亲等计算: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自己和舅舅是几代旁系血亲呢?◇自己和表妹的儿子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和舅舅是三代旁系血亲
(一)珍惜婚姻4.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程序:申请→审查→登记①申请: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特别提醒】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而言,构成重婚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①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是法律上的重婚;②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这是事实上的重婚。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自由: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2.离婚自由的法律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意义:①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②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二)离婚要慎重3.离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4.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离婚要慎重4.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注意】◇婚姻关系解除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夫妻关系1.内容: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3.表现: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注意】平等的实质:平等≠均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考点精讲:二、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人身关系1.含义: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非物质利益关系)2.表现:(1)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3.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注意】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1.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财产的确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法定财产制:(1)夫妻共同财产:①法定范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②处理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法定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4.约定财产制:(1)原则: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可婚前/婚后约定,也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期限)5.债务清偿:(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6.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1.(2019·浙江卷)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①②B.③④ C.②③ D.①④
2.(2020·浙江卷)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1.(2023·山东菏泽一模)孙某是先天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带着婚生女儿居住在广州市南沙区某村,丈夫鲁某(贵州安顺人)已离家10多年,杳无音信,孙某欲与鲁某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本案中( )①孙某可以向居住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离婚②孙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③孙某应向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④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3·浙江杭州重点中学联考)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2019年, 王某创作的画作《草》售出获益2万元。2020年, 赵某爷爷立下遗嘱,将他的两居室房屋指定赠与赵某。2021年,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爷爷指定赠与的两居室房屋②王某创作的画作《草》售出获益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③法院判决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双万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3·湖北2月联考)2020年元旦,王某和李某按照当地的风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2021年底,王某和李某生育一女。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22年9月,王謀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提出分割男方李某在2021年炒股赚取的8万元以及按支女儿抚养费的要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非婚生子女不能获取相应的抚养费②法院应该支持王某诉讼的全部请求③李某可依法享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④王某和李某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3·江苏扬州开学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格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都归张某和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和王某共同所有D.H市房产张某所有,N市房产张某和王某共同所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是一份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17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知识拓展,答案C,答案D,课下作业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是一份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22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突破提升同居关系,以案说法,审设问,2两对关系,张楠与赵娜,李明与赵娜,链接教材的法律知识,组织答案,夫妻关系,实际演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这是一份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