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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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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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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60页。

    法律 与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框架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行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1.民法典地位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2.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P2末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内容
    注: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必须平等, 不平等不适用民法),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下列关系中,符合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自然人甲照顾邻居家小孩B.某银行多付给储户存款纠纷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北京找到工作,则陪你去美国旅游”D.某税务机关与小微的税款征收关系
    B
    PS:①平等法律主体 ②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思考】同样是公民与政府:下列两种情境下,二者的是否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情境一:政府通过竞标方式,向A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情境二:由于B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政府对其进行了罚没,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恋爱关系
    3. 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P3
    (3)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思维拓展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①民事主体 P4一段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接受奖励、赠予、报酬)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易混易错】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2)民事客体 P4倒二段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案例分析: 12岁男孩小明瞒着家人买了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家长发现后找商家退货。家长认为,买手机不是小事,未成年人不能说了算,商家应注意购物时是否有家长陪同;而店家则认为,外表看不出是未成年人,且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拒绝退货。 思考:分析案例中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案例说法】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①民事主体:小明、小明家长和商家。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5000元和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小明、小明家长和商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P4末段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A.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B.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拓展延伸】
    二者有严格界限,不能等同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
    实质是割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对等
    【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P5末段
    (1)原因 P5末段 (2)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体现) P5末段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平等①内涵: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②详解: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律平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2)自愿①内涵: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②详解: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
    5. 民法基本原则“两平和自愿 诚公绿守法”
    4
    (3)公平①内涵: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文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②详解: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 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4)诚信①内涵:诚实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技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②详解: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敢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民法将守法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道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4
    (5)守法与公序良俗①内涵:自觉遵守各项相关法律: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普良风俗的合称。②详解: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6)绿色①内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②详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体现了天地人和、建设生态文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下列选项中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A.江某在妻子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擅自赠与王某,违背了平等竞争原则B.小王明知自己的公寓附近即将修建工厂,且噪声将会很大,仍卖给了想要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住处的张某,违背了诚信原则C.小翠(19岁)不可以结婚,但与小刚结婚违背了平等原则D.张三在某旅游景区试戴一串手链后,被商家强制购买,违背了绿色原则
    【解析】江某在妻子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擅自赠与王某,违背了公平、自愿原则,A错误。小王明知自己的公寓附近即将修建工厂,且噪声将会很大,仍卖给了想要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住处的张某,违背了诚信原则,B正确。小翠(19岁)不可以结婚,但仍与小刚结婚,违背了守法与公序良俗的原则,C错误。张三在某旅游景区试戴一串手链后,被商家强制购买,违背了自愿的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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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维护人身权的依据(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特别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一)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权利内涵: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1.意义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的完整性(致残)泼脏水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残、致病)泼开水






    2.法律规定(法律禁止):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P7“相关链接”)
    (一)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字,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1)姓名权
    相关法律规定(主观题原因)
    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责任(补充)
    侵权表现(补充)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点拨】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者“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拓展:
    (2) 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2) 肖像权
    请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特别提醒】: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三) 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荣誉权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的侵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荣誉权的侵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特别提醒】侵犯名誉权的的说明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侮辱包括暴力侮辱、口头侮辱、动作侮辱、文字图画侮辱等。诽谤包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和消息等。擅自公布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②侮辱、诽谤行为需为社会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悉,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害而降低。【注意】名誉权的对象一般是特定人(一人或者有明确指向的特定群体)
    (三)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注意】①只涉及个人信息与行为,不涉及公共信息和危害公共集体利益的行为。——民事主体:自然人; ②典型特征:私密性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 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①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四)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四)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特别提醒】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2)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C
    解析: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2022·天津·二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第一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 将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全面纳入保护范围。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扩大了公民在个人信息领域的合法权益②充分体现我国依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③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C
    公民的权益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扩大,①错误。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而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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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权
    所有权(定分止争)
    他物权(物尽其用)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动/不动
    质押权—动产
    1. 财产制度
    (1)财产制度的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制度对社会生活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财产权
    (3)保护财产权的措施——
    ①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②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 财产权
    (1)含义:
    (2)财产权种类:
    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树木。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钢琴、汽车
    动产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即 是我的就不是你的)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 物权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所有权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注意:所有≠占有】
    1. 含义:
    2. 所有权分类:( 按主体不同 )
    二、所有权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如:森林、矿山、河流
    如:农村土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
    [知识拓展]: 不动产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提醒】: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特别注意】
    a.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b.让与人虽无处分权,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D.第三人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是指不知情,即第三人对于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的事实不知情。)
    E.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 给受让人。
    C.第三人是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例如:甲替乙保管一辆刚买一个星期的价值5000元的自行车(限量款),丙以为是甲所有,跟甲说:我很喜欢你这辆自行车,你能不能卖给我?我出原价。甲为了5000元,将自行车卖给了丙。由于自行车是乙所有,甲无权处分,但是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故丙为善意取得。
    (2021·浙江柯桥中学月考)王某与高某口头约定,以15万元价格购买高某拥有的一幅名画,王某支付2万元定金,10天后交货。三天后,高某将此画以更高价格卖给不知情的田某,王某知悉后,双方发生纠纷。在本案中(  )A.田某善意取得了该名画的所有权B.王某与高某达成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C.高某违约,应该返还王某定金2万元D.高某违约,王某可以要求高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解析:田某已付款买了,拥有该名画的所有权,A入选。王某与高某达成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B不选。高某违约,应该双倍返还王某定金,C不选。高某违约,但田某已付款买了,拥有该名画的所有权,因此,王某不可以要求高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D不选。
    A
    【对点训练】
    任务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任务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案情】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以案说法 ——案情1:共有分割
    议学提示1: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权归陶某某。
    议学提示2: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任务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
    任务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三、考点精析 讲练结合
    4. 共有财产
    含义:举例: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含义:
    对他人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
    1. 他物权的含义和类型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三、他物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 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2. 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保护期限: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③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三权分置——承包权可转让,经营权可流转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如猪圈、羊圈)。
    2. 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
    ③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特别提示】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2. 用益物权
    (2021·浙江温州调研)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店,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修公路要征用沿途农村土地,包括小汪家的宅子和承包地。材料中小汪家享有的财产权有(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宅基地所有权 ④承包地的所有权A.①② B.③④C.①③ D.②④
    解析 宅子属于小汪家的,可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②正确,③错误。两亩土地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①正确。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应为承包地的使用权,排除④。故选A。
    A
    【对点训练】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质押给别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担保物权
    (1)含义: (2)类别: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押权
    思考: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主要区别:财产的转移,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会转移财产的占有)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2021·浙江杭州检测)张某将汽车放在李某的修理厂修理,取车时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李某处,说好第二天来取。李某取得对张某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A.抵押权 B.所有权C.质权 D.用益物权
    解析 张某将手机作为修车款给李某,如果张某没有兑现承诺,李某可以处置张某手机,可见李某取得对张某手机的占有是基于质权,C正确。抵押权强调抵押物占有权不转移,排除A。材料不涉及所有权,排除B。材料体现的担保物权,排除D。
    C
    【对点训练】
    突破提升: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异同
    地役权: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
    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2022年山东卷】2.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注: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登记; 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
    【对点训练】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财产权
    著作权(保护创作)
    保护期限(50年)
    物 权
    知识产权
    债 权
    商标权(点石成金)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复制权
    发明
    10年
    股 权
    专利权(激励创新)
    保护作品完整权
    发行权
    翻译权
    改编权
    表演权
    传播权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20年
    10年,可续展,次数不限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专有性权利
    15年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1. 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权利。
    (3)意义:P17末段①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 ②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1)含义:P18一段(2)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规定: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即: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2.著作权——保护创作
    19页名词点击
    【注意】他人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可以行使部分著作权,著作权人也可以转让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
    P18图示
    指著作权人使用作品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这些权都是作者的,别人要用,要给作者报酬,获得授权。
    思考:法律是不是永久地保护著作权呢?
    修改权与改编权的区别:修改权属于人身权,不得转让;改编权属于财产权,可以转让;修改权的行使并不产生新作品,对原作品修改后还是原作品;改编权的行使产生了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形式)
    (3)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
    自然人
    发表权
    著作财产权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
    有生之年(终身)+死亡后50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发表权——50年(创作完成起算)
    著作财产权——50年(发表后起算,但50年 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
    (4)保护期限
    (5)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作家钱某创作完成《青春》剧本,电影制片人孙某经钱某同意后将该剧本拍成同名电影。未经钱某、孙某同意,网络商赵某将该电影制作成网络剧在网络上传播,出版商顾某出版发行了《青春》电影的影碟。下列对赵某、顾某的侵权行为认识正确的有( )。
    ①顾某侵犯了孙某的复制权、发行权 ②赵某侵犯了孙某的改编权 ③赵某侵犯了钱某的改编权、发行权 ④顾某侵犯了钱某的放映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 顾某在网络上传播和出版发行《青春》电影的影碟,说明其侵犯了孙某的复制权、发行权,①入选。赵某未经钱某、孙某同意,将该电影制作成网络剧,侵犯了孙某的改编权,②入选。
    1.某人写的日记没有公开发表,所以不享有版权。
    版权与发不发表没关系,创作者创作完成了作品,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
    2.某画家创作的一幅锦绣河山水墨画问世已超过50年,该画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著作权的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
    3.黄某把一组自拍的旅游照放在微信朋友圈中,有网友网上所发的文章中用了其中的一幅照片做配图,该做法侵犯了黄某的发表权。
    ×
    网友侵犯的是肖像权,而不是发表权。因为黄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已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发表权一次用完。
    小试牛刀(判断)
    3、专利权——激励创新
    发明和实用新型是针对技术创新的,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仅涉及产品的美观效果。
    注意: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
    突破提升: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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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实质)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原则)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法律依据)③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要求)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意义)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温馨提示:“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X市某老旧小区1幢2单元以中老年业主居多,为改善小区的出行及居住条件,该单元12户中有9户均同意加装电梯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然而在现场施工时,一楼业主焦某却以加装电梯会对其采光、通行不便为由,多次阻挠施工。无奈之下,陈某、卢某等9名业主将焦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焦某不得阻止、妨碍、破坏加装电梯的正常施工。该判决( )①是基于一楼业主的阻挠行为违反了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②维护了原告的权益,却损害了被告的权益,不利于社会公平③若被告对于该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之前向法院提起再审④充分体现了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④:不同楼层的业主因安装电梯问题产生的矛盾,应平等协商,相互理解,而焦某却多次阻挠施工,因此,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是基于一楼业主的阻挠行为违反了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体现出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①④符合题意。②: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应平等协商,而焦某却多次阻挠施工,所以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损害被告的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②错误。③:若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如果签收判决书的时间在15天以内,判决书尚未生效,是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是提起再审,③错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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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权利的限制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能违反法律、公序良俗、诚信)(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 民事权利限制的内容: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相关链接 P35)
    (1)民法对名誉权设定的界限:
    2.民法权利限制的表现:
    (2)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①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②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 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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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1)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承担方式: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2.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33页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的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二者有因果关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3.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34页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eg: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窨yìn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这么多点怎么记——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考点精析 讲练结合
    这么多点怎么记——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非P34)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③该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推定行为人有过错②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自证)
    ①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下列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
    ①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 ②生产者因产品质量致人损害的 ③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 ②③均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排除。故答案选B。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 )。
    ①不承担责任 ②减轻责任 ③承担违约责任 ④加重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①②符合题意,④排除。题目未涉及合同,因此不承担违约责任,③排除。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一 、合同的相关知识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注意】①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举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1)自愿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2)平等协商原则 P24一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5.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②社会财富: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③社会角度: 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什么叫“意思表示”?
    6.合同的法律保障: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②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③法律责任: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1. 要约 P24二段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知识拓展】 要约的构成条件:
    二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要约和承诺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承诺:P25一段(1)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内容+超时)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有效承诺的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注意:①要约人和承诺人都有撤销的权利;②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二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要约和承诺
    讨价还价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新要约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千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承诺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0吨“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价格为7.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答复。2022年3月5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将价格提高到8.00元/公斤。2022年3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当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发出购买“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属于有效合同的要约②乙公司提价1.00元/公斤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④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2年3月5日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详解】①:乙公司的回函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使得甲公司发出购买“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要约失效,所以不属于有效合同的要约,①错误。②③:乙公司的回函将“纸袋85#富士苹果”的价格由7.00元/公斤提高到8.00元/公斤,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②③正确。④:承诺到达要约方时生效,因此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2年3月7日,④错误。故本题选B。
    B
    (1)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2)无效合同:(从严认定)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追认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撤销之前有效,撤销之后无效)
    订立合同是否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注意】( 1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十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10元。出租车到后,小明刚要上车,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 ①已成立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③有效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注意: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预期年龄和智力适应的民事行为,不需要父母追认
    补充:《民法典》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效力待定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予、报酬等)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乘坐交通工具等)。——有效
    A
    (1)合同订立的判断: P27一段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2)合同的形式: P27一段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1. 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P27一段
    如: 从超市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三、合同的形式及优缺点
    2. 口头合同 P27二段
    (1)含义:P27二段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2)适用场合: P27二段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3)优点: P27二段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4)缺点:P27相关链接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3. 书面合同 P27末段
    (1)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优点: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3)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 书面合同 P27相关链接
    特别提醒:(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3)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1.(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P29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④绿色原则: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P29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明确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的一般条款P29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变更: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P29
    四、合同履行
    3.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⑴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⑵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别提醒】: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诚信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通知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向对方告知、报告有关信息。 例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又如:当时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协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为对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约定期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迟迟不办理,违背协助义务。
    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如: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的隐私;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
    知识拓展
    2.违约责任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1.违约和违约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和担责方式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背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续、补、赔、付、定,违约金与定金条款2选1)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P30相关链接
    条件:有实际损失
    条件:合同约定(不管有无损失)
    要么选择双倍返还定金,要么选择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知识拓展
    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或罚没定金。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选用违约金条款:返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返还定金不是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和罚没定金才是。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收受方
    给付方
    三、考点精析 讲练结合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举例:
    4x2+5=13万——违约金与定金并用,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4X2=8万【适用定金罚则——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知识拓展】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3.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不能违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免责≠免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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